說好的居住正義呢?房市「三高」鬧失靈 黃國昌將推「囤房稅」修法

房市政策

台灣房地產市場具有高房價、高空屋率、高自有率的「三高」奇特現象,有專家認為,其中最關鍵的因素莫過於房產持有稅制過低,造成市場失靈。有鑑於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擬將推動「囤房稅」修法,並列入時代力量新會期的第二大優先法案。

全台達17個縣市皆訂最低單一稅率1.5%

根據中央所訂定的「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個人持有自住房屋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稅率為1.2%;而所謂的「囤房稅」其實是房屋稅的「加強版」,針對個人或法人持有「非自住」房屋超過3戶以上者,中央明定稅率應課徵1.5%~3.6%,並由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

但現行法規執行下,目前僅有台北市、宜蘭縣以及連江縣依照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另外,桃園市稅率為2.4%、新竹縣為1.6%,其餘新北市等17個縣市皆採最低單一稅率1.5%。也就是說,多數地方縣市多採最低且單一稅率,並與自住稅率1.2%相差不大,因此也長期被外界詬病為多屋族囤房的主因。

在今年9月初的一場公聽會上,由立委黃國昌主持的「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上,不少出席的專家學者呼籲中央,房屋稅制能立法明確,針對多屋族明訂差別稅率。

根據黃國昌在公聽會中的建議內容指出,主要列為四大重點。第一,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者稅率從1.2%調降至1%;第二,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的標準及戶數;第三,提高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下限並明定多屋族差別稅率;第四,非自住房屋出租者適用較低稅率,未出租者依照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

「關鍵還是在於稅制的公平合理,因此提高多戶的持有房屋稅率是非常關鍵。」台北市政府副祕書長李得全表態支持中央立法針對非自住多屋族採行累進稅率,否則的話,從過去的歷史經驗,地方政府常常在議會的角力之下,最後不了了之。

房地產出現「三高」矛盾,張金鶚:落實囤房稅可降低空屋率

而落實「囤房稅」也是解決炒房的關鍵之一,尤其台灣高房價問題始終讓年輕人無力承擔。根據內政部最新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全國房價所得比為8.66倍,其中,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更高達房價14.15,等於民眾想在台北市買房得花超過14年的可支配所得才能買到房子。

不過,儘管房價過高,但矛盾的是,台灣的房屋自有率仍超過8成。前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表示,台灣房地產結構同時存在高房價、高空屋率、高自有率三個特殊現象,完全違反經濟學法則,而背後凸顯出市場與政府出現「雙失靈」,根本原因是,房地產已變成是投資炒作的「商品」。

但為什麼空屋率這麼高?就是因為台灣的持有成本太低了。張金鶚指出,台灣空屋率高、持有成本低的結果,造成政府包租代管政策完全推不動、租屋補貼也下不去,反而在囤房、囤屋相對有利的情況下,「不炒房真的是笨蛋!」。

「落實『囤房稅』絕對可以有效降低空屋率,進而引導房價緩步下滑,這是解決不合理房市的首要關鍵。」曾在2014年擔任台北市副市長推動囤房稅的張金鶚認為,不但執行上沒有問題,也能增加空屋釋出、稅賦公平、增加稅收,且讓不合理的房價開始逐漸下滑,真正受到影響的人僅是少數的多屋族。

學者建議:針對非自住房屋出租給予誘因

根據統計,在台灣房屋市場產權結構當中,大約有20%是「無殼蝸牛」、60%為一房自住,其餘20%則是擁有兩房以上者,其中有3戶以上占10%、4戶以上僅2%。換句話說,對於9成持有3戶以下的民眾來說,推動囤房稅並沒有影響。

「稅改的目的並不是為了增加稅收,而是要讓空屋釋出作為居住使用。」OURs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認為,在機制上建議調整為,鎖定非自住戶房屋超過三戶以上且未出租者(空置),大幅拉高持有稅、採累計稅率;反之,若出租作為居住使用者則維持原稅率、甚至調降,提供誘因鼓勵多屋族「誠實申報」證明自己的房子並非是空屋。

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組長李素蘭則說,目前台北市及台南市訂定全國單一自住稅率為1%,自住標準由財政部訂定,若修法改由房屋稅修法明定,財政部表示尊重,目前也正洽詢各地方政府,提出由中央明定差別稅率戶數及稅率級距的建議。

不過,有關針對非自住戶房屋是否區分為出租及未出租,財政部則說,由於房屋稅在每年5月開徵,也就是必須要4月之前將稅籍資料確立完成,技術上恐需要透過納稅義務人自行前來申報,才能據以正確核課,「會評估技術上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