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造假數據》環保署隔8年才行動 「消極怠慢」遭監察院糾正

環境議題

監察院今(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塑集團員工空汙數據申報造假遭判刑後,環保署卻拖延8年多才開始修正相關管制規定,行事因循被動、消極怠慢,因此監察院提出糾正。這8年期間,經歷了3任環保署長,分別是沈世宏、魏國彥以及李應元,三人均未採取行動,直到現任署長張子敬上任後,才修正法規。

台塑企業涉嫌偽造空污數據一案,經司法調查,共14人遭判緩刑,且需追繳13.5億的空污費。

雲端都可以永久保存,CEMS資料過去8年卻僅保存6個月

經監委趙永清、王美玉和田秋堇調查後發現,其實早在民國99年,桃園環保局因查獲台塑企業不法情事後,發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簡稱CEMS)管理辦法存有「人為操弄造假機會」及「數據保存年限過短」的漏洞與不足,環保署竟卻拖延8年多,直到108年4月才進行修正,核有違失。

田秋堇強調,9年前桃園環保局就已經發現這個問題,當時CEMS的保存期限是6個月,導致許多案子的資料都已被刪掉,最終多以不起訴或是無罪作收。田秋堇認為,修改保存期限很簡單,99年就可以馬上修正了,現在雲端都可以永久保存,才不會讓廠商有僥倖的態度。

王美玉表示,台塑是社會龍頭企業,卻因造假數據讓形象、企業責任都受到嚴重挑戰,希望白手起家,先前是企業典範的台塑能夠面對此問題,重新形塑對內的企業文化,加以重視民眾健康。王美玉也強調,監察院因為發現這麼大的時間落差才提出糾正,後續會視環保署的作為,再決定是否有進一步的做法。

環保署消極怠慢,行政機關未遏阻不法

監委表示,台塑集團轄下的華亞汽電公司等,多年上傳CEMS不實申報數據,環保機關卻未能及早察覺,顯示政府督管機制完全失靈。且在99年桃園環保局發現疏漏後,環保署也沒有積極設法亡羊補牢。

監委強調,台塑集團轄下3家事業、4座工廠陸續發生造假事件,長期排放超標污染物,影響國人健康之嫌,縱使遭法院判緩刑,卻未見經濟部、環保署及司法機關對這樣的惡行採取因應的制裁措施,甚至無人服牢刑,僅遭追繳10億多元的裁罰。

監委認為,相較於該集團一年獲利數千億元,此裁罰實在微不足道,形成風險與代價甚低的環保犯罪,顯然難以遏阻不法,應由行政機關積極完備勾稽查核,以及符合比例原則的裁罰機制。

監委要求環保署協助雲林縣政府、建立檢測專法

監委指出,過去15年,地方政府因追繳空污費遭業者提起之8件的行政訴訟中,便有5件遭法院撤銷,敗訴比率高達62.5%,凸顯現行相關規定及運作機制還有待檢討。針對雲林縣政府向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追繳10億餘元空污費處分,遭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監委認為,環保署應盡輔導之責,積極協助縣府後續相關因應作為。

最後監委強調,由於國內環保法規列管的事業幾乎都委託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或自行取得認可後辦理相關污染檢測作業,除了相關機構協助護航事業、造假數據等流弊外,檢測人員的專業能力與客觀中立性更是到質疑。

因此,外界建議應建立第三方公正認證機制並制定「環境檢測專法」;至於涉嫌協助台塑集團造假空污數據的公司,雖不屬於現行規範對象,還是應以甫修正的空污法,針對其不法行為所得的財產要求追繳,並呼籲環保署積極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