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董事會違法掏空上億資產 永達教師被退休當農夫補貼家用

教育議題

教育部在今年3月發文給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永達技術學院董事會(下稱永達董事會),屏東地方法院也在8月29日作出裁定,准許解除永達全體董事職務,全面改派公益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永達此案是自2007年《私校法》修法後,第一所由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永達董事會之個案。

不過,高教工會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不論是工會還是永達教師看到這樣的裁定結果,沒有人感到欣慰,因為這是遲來的正義,實際上因為教育部的怠惰作為,校產已慢慢遭挪用、違法掏空。

未經教育部同意提供校地給業者見基地台、給議員搭蓋建物

根據法院的裁定書指出,依據教育部提供給法院的資料顯示,除了先前高教工會先前揭露的涉及變賣校地卻違法挪用校產、積欠教職員公保年金之外,永達董事會還在停辦期間未經教育部同意仁武校區提供業者建置基地台、存放鋼材、貨櫃,且提供當地議員搭蓋建物;麟洛校區則同樣提供業者建置基地台、太陽能光電、停車位出租等。

此外,教育部也發現永達董事會於2017、2018年陸續新增其他借款,融資金額共計3385萬元,違反「教育部監督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融資作業要點」規定,未於借款前專案報教育部,涉及違法融資;甚至董事長謝金龍於今年2月提出書面辭職後,相關印鑑未回收由專人保管,而是由不確定人士把持。

違法行為教育部2015就知情,2018還同意換董事會

種種不當違失行為,顯然把校產當成私有財產,更令高教工會不解的是,教育部早於2015年就已知情永達董事會有違法挪用處分校產之情事,將出售不動產的1億4500萬元用於償還董事,但教育部卻僅止於「發文」告誡,遲遲不肯依法解除違法亂紀的董事職務,才促使永達董事會可以膽大犯下其他違法不當行為,掏空教育資產達上億元。

高教工會也質疑,即便教育部認為應先進行勸導,讓永達董事會改善,但2016年還是不向法院提出聲請,且在2018年還允許永達董事會提出更換董事會的申請,使得從未涉足教育事業的「久峰企業」有機會入主學校,也沒有追查董事會是否涉及私下利益叫喚的違法弊端。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批評,永達技術學院如果有校產被不當溢流,除了造成問題的永達董事會外,最應該負起責任的就是教育部,長期放任不作為是幫兇。

永達教師被退休,老師當農夫添補家用

前永達教師江照勇表示,學校2014年停辦之後,校方表面上都說會幫助老師轉職、學生轉校,但基本上是應付了事,老師們只好到處兼課,很多學生則是到最後都休學。

江照勇分享,學校停辦之後,1個月左右的時間,校園的師生就被清空,學校讓老師們「被退休」卻拿不到任何補償,去年底校方甚至開始積欠教師的公保超額年金,導致自己一個月僅1萬2000多元的退休金又少了將近3000多元,「還好孩子長大了,沒有養育子女的負擔,現在就當農夫種植水果不無小補,但有些教師因另一半無法諒解,甚至走上離婚」。

這些被離職、被退休的老師要找工作有多難,江照勇說,受到少子化影響,現在大部分的學校都是老師多過於學生,所以老師要到其他學校找工作,多半只能兼任,但也沒有任何保障,有的年輕老師從屏東、台南、南投都在兼課。

此外,江照勇也曾赴中國尋找教職,但由於對岸的制度不統一,也與我們不近相同,在衡量後,便不打算前往工作,他也透露,有些老師則是到中國工作一年後就匆匆回國,因為當時對方學校承諾的保障也一一跳票。

可能由原董事會進行解散清算?教育部:盼法院盡快裁定

永達技術學院於2014年遭停辦,原本應於3年後進行清算程序回歸公有,不過教育部於2017年以為了讓永達順利完成轉型,自行將解散清算年限延長至2020年1月6日。

陳書涵指出,換句話說,教育部已經算是拖到最後一刻才有作為。他呼籲,由教育部重組的新任公益董事會應盡速開會,追討過去遭前董事會違法挪用之校產、補償因校方與教育部粗暴停辦而權益受損的永達職員生,最後妥善處置學校法人解散清算,使用永達校產回歸公共。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專門委員柯今尉表示,教育部已完成新任公益董事推選,但永達董事會於9月提出抗告,希望法院盡快裁定不接受永達董事會抗告,教育部才能指派新任公益董事接手,萬一在解散期限前法院仍未裁定,就得由原董事會進行解散清算,解散清算校產應歸屏東縣政府。

但陳書涵認為,根據裁定書,現在永達董事會的職務已經被裁撤,不需要等到董事會提出異議,在等法院駁回之後才是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