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蔡政府主張由香港法院審殺人案 挺港民團批馬英九混淆視聽

兩岸議題

香港「反送中」導火線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將在本週出獄,港府宣稱,陳嫌有意「自願自首」,遭到台灣政府拒絕。陸委會對此表示,港府聲明的疑點,與種種不合常理的情節,甚至遭質疑是「被自首」,都可輕易看出這是有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企圖矮化台灣主權。

陸委會批港府政治操作,矮化台灣主權

陸委會表示,針對殺人案,早已聲明雙方應建立司法互助合作機制,解決根本問題,也將此議題聚焦在司法互助上,但港府從不正面回應。另外,陸委會質疑,港方表示,若台灣在處理陳自首中提出有關證據的請求,會積極依法配合,卻又稱沒有法律與台進行刑事司法協作,是自相矛盾的說法,這樣港府到底要如何提供協助?

陸委會強調,港府在本案上有精心的政治操作,試圖凸顯港人在香港以外的中國地區犯罪,港府沒有任何管轄權,所以必須送回中國審理;並且,用相同的邏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的政治框架下,強調陳同佳案只有台灣才有管轄權,因為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台港之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陸委會質疑,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台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陸委會認為,此操作是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實踐,矮化台灣主權,也破壞司法正義與人權。陸委會強調,只要港府針對殺人案提出請求,台灣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積極迅速提供相關證據,配合後續追訴。

民進黨立院黨團:港應與台簽訂司法互助才能處理

對於陸委會的立場,立法院國民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指我國拒絕人犯來台受審,葬送國家主權;民進黨隨後也召開記者會回應,批評國民黨從總統候選人到立委都隨港府、北京唱和,只想賺取選舉利益,既愚蠢又不道德。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去年發生命案後,港府對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置之不理,現在突說陳同佳來台自首(應為投案),「請問是自首,還是被自首?」港府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逃犯條例,在北京壓力下,把台、港都算中國一部分,所以放棄自己的司法管轄權,要到台灣處理,因為台灣也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樣我們能接受?」

李俊俋批評,香港、北京利用此悲劇進行政治操作,沒想到國民黨也跟著唱和。香港與其他33個國家有司法互助,並不是一個行政特區,如果港放棄司法管轄權,現責罵台放棄司法管轄權,只會造成一個事實,就是落入北京的一中圈套,港如要放棄司法管轄權,應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才能處理。

蔡政府主張由香港法院審殺人案

對於此案,法務部也發出聲明,駁斥香港法庭對港女命案無管轄權的說法。法務部指出,香港檢警等機關本已在調查本案犯嫌是否在香港預謀犯案,並調查相關事實及蒐集在港證據,所謂港府強調,香港法庭對港女命案犯嫌無管轄權云云,完全不是事實。

法務部表示,依香港現行刑法,雖以屬地原則為基礎,但若將此理解為香港法律絕不可適用域外,顯然不符實情。因有很多跨境犯罪行為,如果罪行一部分發生在香港,其他部分發生在香港境外,香港法律管轄此類犯罪,仍符合屬地原則。

法務部也引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年5月間的談話,他表示,不論從「屬地原則」、「刑事追溯權」、「海外取證」等方面分析,都認為港人港審謀殺罪是可取方法,他並批評香港政府「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除此之外,內政部長徐國勇今(21日)受訪時也質疑,此殺人案只有犯罪地在台灣,以管轄權的屬人主義來看,一名香港人殺了香港人,而這名被告此刻人在香港,香港為什麼不審判?顯然,蔡政府希望此案能以香港法庭審判為主,台灣則是扮演輔助的角色。

挺港民團肯定政府表現,批馬英九混淆視聽

針對陳同佳投台案,長期支持反送中運動台灣公民陣線發言人江旻諺認為,台灣政府已做到該做的部分,面對港府的政治操作,台灣政府能迅速反應,江旻諺也於以肯定。然而,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台灣社會內部有人配合港府,利用陳同佳案進行政治操作。

江旻諺指出,像是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引導輿論追求形式上的正義,卻完全忽視此案針對台灣司法管轄權與司法主權造成的疑慮,江旻諺說,這一類故意混淆視聽的聲音,是對台灣來說是比較大的麻煩。

江旻諺表示,台灣官方有自己的機制能夠處理陳同佳案件,包括現在交涉中的陸委會、法務部,或是未來若嫌犯要來台灣,需由內政部移民署來審查等。台灣公民陣線能發揮的平台,則是在告訴台灣人,香港的事件已經不是一個「送中條例」的問題,而是需要國際社會共同來監管,也希望在「五大訴求」的基礎上,透過更多國際制裁的聲音或是國際機制,緩和香港的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