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兩大誤判暴露了蔡英文決策圈同溫層太厚的老問題

政治

在台殺害同行女友造成ㄧ屍兩命的香港嫌犯陳同佳23日出獄,18日我方刑事局收到港方來信,稱陳嫌願意來台投案,19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證實此事,但20日卻被台灣政府拒絕。

21日是星期一的上班日,蔡政府相關官員對此案的對外發言基本上把矛頭指向這是港府與中國的政治陰謀,所以台灣不能上當,不能讓陳同佳入境。

陳同佳入境的10個詐術

相關說法共有十個,分別如下:一、陳同佳是在港府與中國壓力下的「被投案」,不是自願,這肯定有詐;二、台灣的殺人罪會判死刑,陳同佳怎麼可能自尋死路?有好日子可過為何不過?這肯定有詐;三、陳嫌若來台投案,等於是香港人被「送台」,那港府會操作成「送中(國)」也可以,台灣等於被中國利用,這肯定有詐。

四、因為沒有「台港司法互助協定(機制)」,所以陳同佳來台投案是私下解決,是隨意丟包,不是台港官方正式互動,因此香港意圖漠視台灣政府的存在,這肯定有詐;五、中國意圖藉此凸顯台灣與香港屬於同一層級,矮化台灣為地方政府,這肯定有詐;六、因為兇手與被害人都是香港人,所以香港也可以審判卻放棄司法管轄權,這肯定有詐。

七、當初我們向香港要陳同佳,香港不給而態度傲慢,如今卻忽然主動起來,這肯定有詐;八、陳同佳送來台灣投案,等於承認中華民國的主權存在與具備獨立的司法管轄權,證明台灣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林鄭月娥有這麼好心嗎?這肯定有詐;九、把陳同佳送來台灣投案,等於凸顯香港人「反送中」卻不「反送台」,顯示台灣的法治優於中國,中國真這麼好心嗎?這肯定有詐;十、幫陳同佳送來台灣投案的香港牧師管浩鳴是北京的政協委員,一向立場親中,更不支持「反送中」運動,這個人為何這麼熱心,這肯定有詐。

由此可見,蔡政府在這十大政治疑慮下,態度就是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或至少不願意他來台投案,這畫了第一條線,但卻是劃錯線的開始。

港府及中國成了民進黨的提款機

而為了證明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的合理性,第一時間是污名化這件事,提出前述的十大「有詐說」,鐵證歷歷,民眾必會支持。反正自從6月9日香港「反送中」運動以來,林鄭月娥已經成為台灣人心目中的罪魁禍首,習近平1月2日提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更成為眾矢之的,所以把一切「陳同佳案」的「有詐說」推給林鄭月娥與中國,就能獲得台灣人的支持。

事實上從今年以來,香港政府與中國成了民進黨的提款機,蔡英文的民調不斷提升,不就是因為「辣台妹」的「反中護台」形象嗎?不就是支持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嗎?不就是批評林鄭月娥與香港政府嗎?這個無往不利的作法,為何不繼續操作呢?甚至還可能再創蔡英文民調的高峰,何樂而不為呢?

最後結果是蔡政府錯估了情勢,老百姓不在乎這些政治陰謀與「有詐說」,在乎的是這幾年這麼多台灣人因詐騙案被送去中國審判,台灣被迫失去了司法管轄權,這股鳥氣一直沒有發洩的出路。

蔡政府的第一個誤判:立場前後不一、各單位說法不一致

如今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讓台灣具備司法管轄權,讓中華民國宣示主權,不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嗎?蔡政府為什麼要拒絕呢?何況陳同佳是台灣宣布通緝的殺人罪犯,為何反而自己不審判卻推給香港來審呢?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當初是我們向香港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香港不給,現在香港要給了,我們反而不要了,不是前後不一嗎?所以台灣人把這股司法管轄權被中國侵害的鳥氣,完全而扎實的發洩在蔡政府身上,而不是責備中國。

而蔡政府越把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的責任,推給林鄭月娥、港府與中國的政治陰謀,猶如提油救火,越燒越烈。這是蔡政府第一個誤判,沒料到台灣人對喪失司法管轄權的鳥氣,遠遠高於對林鄭月娥與中國的怒氣,過去那一套不靈了。

事實上,這些對陳同佳來台投案的政治顧慮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擺錯先後位置。當接受陳同佳來台投案已經成為不可挑戰的鐵律,任何想阻撓或限制陳同佳來台投案的理由,都被民眾唾棄與拒絕相信。

蔡政府第二個誤判:要求司法互助協定

蔡政府第二個誤判是當看到污名化陳同佳返台投案無效後,開始採取第二套戰術,就是強調並不拒絕陳嫌返台投案,但條件是要先有「台港司法互助協定(機制)」才行。

但因為陳嫌即將出獄,可能就要來台投案,而台港要簽一個協議往往曠日費時,遠水救不了近火,根本不可行。何況以目前的兩岸關係,「台港司法互助協定」完全簽不成,林鄭月娥在北京的壓力下也不敢簽。所以,拿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定」來作為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的理由,一般民眾聽不懂,也不相信。由此可見,蔡政府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的第二道「馬其諾防線」再度失守。

何況台港要簽訂「司法互助協定」,依據「香港基本法」,法源只有兩條,分別如下:「第95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請問台灣願意成為「全國其他地區」嗎?那不就是中國的地方政府?

而「第96條。在中央人民政府協助或授權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可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請問中國可能承認台灣是「外國」嗎?所以拿台港沒有「司法互助協定」來作為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的理由,完全不可能,也被民眾看穿。

因此,陸委會22日下午忽然發函給港府,強調我方選擇在陳同佳執行期滿之前,要求港府同意台灣23日派檢警到香港押解陳嫌。蔡政府等於180度的大轉彎,從被動的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轉為主動接人。雖然難看,但看出來這是蔡英文親自出手為了避免繼續失血的斷然措施。

蔡政府大意失荊州

事實上這個馬蜂窩出在最不應該出現的地方,蔡英文自己擔任過陸委會主委與國安會諮詢委員,嫻熟兩岸事務,結果竟然禍起蕭牆,蔡英文肯定萬萬沒想到會如此大意失荊州。

何況這件事並不複雜,一開始只要請士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出面表示接受陳同佳來台投案即可,舉重若輕,把球丟給香港,看陳同佳是真投案還是假投案,港府是依法論法還是政治操作。

但蔡政府卻在第一時間衝到第一線的拒絕陳嫌投案,還講了一大堆外界不能接受的政治理由,結果鎩羽而歸,府院高層一開始先是決定冷處理,一直到火燒了起來,對陳同佳案的做法才出現180度翻轉。會出現這樣的誤判,最根本原因,還是蔡的決策圈「同溫層」,自以為是而無法廣徵不同意見。

直到現在,還在傳言說有國安幕僚表示,面對此案蔡政府早準備了3套劇本,為了等待時間死線,蔡英文展現國際談判專家的專業與性格,忍耐2天來觀察各界的政治操作,在最後時刻出手,然後看香港如何接招。

如果劇本早寫好,蔡政府有需要這幾天上下忙成一團的連夜加班嗎?還是到現在還有人在逢迎拍馬?如果真是如此,蔡政府為何不再繼續拖幾天,創造更多懸疑性?

總而言之,現在亡羊補牢,猶未晚也。反正就是認錯、道歉在第一時間的誤判,承認就是有髮夾彎,不要硬拗說什麼當初沒有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否則會製造更多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