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連23K都不到要怎麼保勞保!藝術工作者低薪工時長 你是最悲慘的一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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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有一天藝術工作者罷工也不會有人在乎」,一名視覺藝術工作者說。

過往藝術工作者低薪問題時有所聞,一份調查證實,長期以來藝術從業人員的低收入、長工時、生活保障不足的就業環境並非空穴來風,數據顯示,有5成以上藝術從業人員薪資不滿3萬,平均每週工時達到52小時,遠高於法定工時的單周40小時。

月薪三萬是兼職來的、劇場工時長

由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發起,12個藝文團體協力進行的「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共獲1525份填答。

調查顯示,5成以上藝術從業人員月薪不滿3萬,表演藝術類更有高達75%的薪水月薪低於3萬,且更險峻的是,有些人雖然月薪超過3萬但可能同時兼職2、3份工作。

整體而言,藝術工作者最不滿意的就是長年的低薪問題,若以每週工時與收入去換算各類別藝術工作者的時薪,表演藝術行政、劇場設計與執行、表演藝術創作的平均時薪均低於法定最低時薪150元,其中又以劇場設計與執行每週工時59.6小時工作時間最長,為最悽慘一群藝術工作者。

在薪資成長的部分,一般而言,藝術工作者的收入確實會隨著年資增長,而有所成長,入行前5年收入成長約15%,但之後便會進入成長停滯期,若要在成長15%則需要花費10年的時間。

長年的低薪,讓藝術產業難留住擁有豐富經驗的人才,其中就有2成的受訪者表示,如果工作本身無法成為支撐生活或結婚、養家時會轉行,大概在2到5年間會是藝術工作者第一次決定要不要離開產業,第二次則是到了30歲左右,會因家庭因素而考慮薪水穩定的工作。

近3成工作者從未投保勞保,也不敢和出資者談契約

此外,目前藝術創作者多以承攬委任工作類型為主,但大多數都沒有基本書面的承攬契約保障,僅27%的創作者表示通常或一定會簽訂承攬契約,若未簽署書面合約,可能導致將來面臨瑕疵擔保、侵權、出資者不願意付款等爭議上,無所憑藉來保障自身權益,甚至未來遭遇職災時,無法證明自己與出資者間的工作關係,導致職災給付的權益受損。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秘書長謝毅弘說明,曾經有位劇場工作者工作時,不慎遭電擊,導致長達2個月的時間無法工作,但要請領職災給付時就因為無法證明意外是在工作中發生、為誰工作,金額如何計算等,要先去找出資者盧了一陣子之後,才能拿到證明,再加上又不在勞動部類型化規範內,最終拿到津貼已經是半年後根本無法濟急。

而在投保勞保的部分,有近3成(29%)的藝術從業人員表示從未投保勞保,其中最容易發生職災劇場設計與執行投保比例也才69%相對其他產業更是明顯不足。

至於是甚麼原因造成投保意願低落?謝毅弘說,「生食都無夠,哪有通曝乾」(台語)藝術工作者普遍薪資低又多承攬關係,投保勞保一般勞工有公司幫忙投保,只要負擔其中2成,但藝術工作者透過工會加保,藝術工作者負擔8成,有些人一個月收入都不到23100元(投保最低級距),要他拿出來投保實有難度。

10幾年前就修法到現在還沒有具體保障

藝創工會副理事長杜珮詩表示,各科系每年有超過5000位年輕的藝術工作者從學校畢業,過去10年不論是公私立美術館、博物館等藝文機構數量大量增加,藝術表演、影像相關或節慶活動也是越來越多,但當創作者在提供服務時,卻難以得到保障,長遠來看藝文環境難以提升。

謝毅弘表示,我們知道很難追求所有工作者都要變成雇傭勞動的穩定保障,但中央主管機關對藝術工作者的工作權、智慧財產權及福利應具體訂定來加以保障,《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5條早在16年前就有增列,但10幾年過去了,卻都沒有看到具體的辦法產生,此外也應該協助藝術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

文化部綜合規劃司司長林宏義回應,《文化基本法》6月公布施行以來,文化部已經針對藝術工作者的勞動權益進行討論,由於不同藝術領域的樣態也有所不同,現在正在針對不同領域的藝術工作者進行訪談,預計12月會提出完整的修正方向。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麗芬則表示,能感覺得出來勞動部對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型態不太了解,希望文化部能盡快提供工作態樣,加速落實藝術工作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