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代理人若完成立法 泛綠:會給北京一個警告

政治

反中共代理人相關立修法,29日在民進黨立委排除議事阻礙後,順利完成一讀,包括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與陳亭妃、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與台灣基進合作提出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等案,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版、時力版、立委版本,有罰鍰與有徒刑

中共代理人法本身極具政治意涵,但本會期民進黨並沒有將其列為優先法案,讓泛綠陣營頗為訝異,不過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因為如此,在施政報告時未受到藍軍的強力杯葛。然而,面對中國「介選」越趨明顯,如果沒有因應,不只總統、立委選情受到影響,還可能讓其他小黨「撿到槍」。

相關提案中,民進黨團所提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指出,「我國人民、團體不得為中國黨政軍機構之代理人,從事危害國安之政治宣傳,也不得出席或參加中共舉辦或共同舉辦的會議並發表危害國安之決議或聲明,違者最高處3年徒刑」。

時代力量也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出修法,指「受中國黨政軍機構派遣、委託、資助或合作者,從事政治宣傳、選舉活動前須登記為「在地協力者」,違者最高處1000萬元罰鍰;申報不實者最高處5年徒刑」。

王定宇的版本則是,「逕自宣稱台灣代表與中國為政治協商、配合中國黨政軍機構干擾政府行使公權力或受中國委託從事消滅我國主權之政治宣傳,均可處5年以下徒刑」。陳亭妃的版本,指「任中國黨政軍機構代理人並從事危害國安之政治宣傳者,最高處10年徒刑」。

本會期修法有必要,錯過機會不再

王定宇另提「遊說法」修正草案,就港、澳境外敵對勢力與其派遣或代理之人,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遊說,違者最高處500萬元罰鍰。

尤美女與台灣基進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則提到,經法務部認定與境外勢力有關且企圖影響選舉、政黨運作者,須登記為「境外勢力代理人」,違者最高處50萬元罰鍰,提供不實資料者最高處3年徒刑。

王定宇認為,本會期通過「紅色代理人」相關修法是必要的,若錯過這會期,以後要修改類似的法律變數會更多,台灣現在面對「紅色代理人」的威脅其實已非常明顯,不管是在媒體、偽裝成政黨型的組織,甚至於資金的流動都看得到。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在日前一場台灣基進的記者會中表示,現在不是在販賣恐懼感、亡國感,台灣的情形不亞於香港,反紅色代理人早就該做,不該拖到最後一個會期,台灣應採取堅決立場、防衛措施,趁民進黨在國會還占多數,義無反顧地推動這項立法。

紅統中國民進黨成員被起訴,資金疑來自中國

台灣基進發言人顏銘緯指出,目前反中國統戰的相關法律中,獨缺「事前預警」類的規範,若「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立法,讓司法機關主動要求統戰團體揭露金流、資訊,就能對破壞國安的行為進行預警與防範,「更會給北京一個警告,台灣是跟全世界站在一起,你不會得逞」。

上週在立法院的一場公聽會,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說,目前現行法規非常欠缺,比很多和中國不是處於敵對的國家還要弱;代理人法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並行的,應該修法與立法並進。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胡博硯表示,任何國家對台灣的政治影響行為都應該被排除、規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是非常完整的規範,規定哪些行為要揭露,而不只是禁止哪些行為;但未來如何建立查證體系,讓國安系統與各機關相互配合,是要努力的目標。

極統的愛國同心會成員、中國民進黨秘書長張秀葉,昨(29)日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檢方查出張女違法收受17萬餘元政治獻金,還違法收受來自中國及港澳資金189萬多元,依法起訴張秀葉及該黨主席周慶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