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首例》假資遣、真打壓!勞動部裁決文大推廣部解雇工會幹部無效

教育議題

7月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下稱,文大推廣部)被爆出自今年2月開始已經資遣至少50人,其中還包括2名工會幹部。

這2名工會成員分別為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召集人翟敬宜與副召集人李宛澍,他們於6月28日發起對文大推廣部教育長許惠峰的週年滿意度調查,未料,在不到3小時內,馬上遭下令解雇,高教工會之後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勞動部裁定為「解雇無效」,而這也是第一次有大學遭勞動部裁定違法。

違法打壓工會動機明顯,勞動部裁定解雇無效

根據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決定書指出,文大推廣部究竟欲解雇何人、何時解雇,僅為許惠峰與執行長楊馥如兩人所決定,人事單位事前並無計畫,不但沒有客觀標準與相關辦法,更別說有任何內部正式公文與書面記錄。

提出裁決申請的律師蔡晴雨表示,甚至依照許惠峰等人的證詞,在6月中雖然有討論到可能進行資遣,但沒有確定甚麼時候要資遣,換句話說,是工會問卷調查發出後,許惠峰才火速指示楊馥如對2位工會幹部發出「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並在下午以電子郵件寄發給全體員工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因此,委員會認為,與工會進行之問卷調查活動有「時間上的緊密關聯」,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

決定書也指出,翟敬宜透過公司電子郵件寄發工會所規劃的問卷調查給推廣部員工,屬於「工會活動」一部分且有其必要性,許惠峰卻發信,指稱工會違法,企圖恐嚇員工,亦是違反《工會法》規定。

態度強硬!文大推廣部再向申請人與勞動部提起訴訟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定,文化大學必須回復2人之工作,並且必須給付這段時間所積欠2人薪資。

不過,文大推廣部態度似乎依舊強硬,除了發信給2位工會成員表示,「迫於無奈」,請他們13日回學校上班,但原任職單位已遭裁撤,目前暫時無適當工作,文末還指出,將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以維護本部權益」。

此外,今(11日)文化大學聲明,也特別指出,高教工會除了保護會員權益外,對於私校遭掏空或存有冗員及不法員工等人謀不臧之情形,切莫成為此等員工的保護傘,雙方直接槓上。

許惠峰文大年薪高達350萬,解雇同時又增聘人

文大推廣部於1971年成立,至今已48年,為國內終身教育的老品牌,翟敬宜感慨,過去在文大付出10幾年,也得到文大多次肯定,最後只因為工會做了滿意度調查,且國內多所大學都有做過針對校長的調查,包含東吳大學、中正大學,及南華大學,「而我們只是做一個小小的教育長的調查」就被解雇,還被用「冗員」二字形容實在無法接受。

高教工會批評,許惠峰身為法學院院長、法律系系主任,及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薪資、加給,各類所得年收入高達350萬卻藐視法令,還在藉口是為了減少人力成本的同時,除了先前增聘的80多位員工,10月7日還聘任民進黨籍、前新竹市都發處處長陳凱凌,擔任直接隸屬於許惠峰個人,之前從未有過業務長一職。

然而,許惠峰除了學校身兼多職外,同時也是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的首席資深顧問,承接文化大學數10起訴訟,此次裁決亦由許惠峰擔任代理人,高教工會質疑「豈不是文大付錢請許處理自己爛攤子」,且許惠峰同時還是台灣銀行董事與中選會委員外務繁雜,實際在處理文大工作時間有多少也遭質疑。

有趣的是,根據台銀107年年報13次董事會,許惠峰的實際出席率為60%,共實際出席3次;去年底民進黨議員劉世芳質詢時也提到,在2017年11月28日到2018年12月4日共開了24次會議,許惠峰曾請假7次,身兼多職的許惠峰或許時間真的有些許忙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