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公布反滲透法草案 「最終法案」大選後須加開臨時會才能三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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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間諜「王立強」在澳洲投誠後,供出中國不只力挺韓國瑜以圖拉下蔡英文,更爆出去年底縣市長選舉,就已提供資金與網軍,協助泛藍陣營對付綠軍,使得「紅色勢力介入台灣大選」又有進一步被證實的動作,只待國安單位與國外的合作查證。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亦對外表示,將速提「反滲透法」,並逕付二讀。

民進黨公布團黨版草案內容,處理「滲透」問題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5日公布黨團版「反滲透法」草案,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影響選舉罷免、公投行為,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柯建銘、管碧玲、李俊俋等民進黨團三長,在「朝野同行、國安共贏,呼籲朝野黨團共同支持反滲透法」記者會上表示,本屆國會最終的法案「反滲透法」終於登場,希望朝野一起面對、理性探討,讓法案能儘速通過。

「反滲透法」草案的總說明中指出,近年境外敵對勢力全面加強對台灣進行統戰、滲透,意圖影響選舉及危害社會秩序;而先進民主國家對於境外勢力在其境內從事滲透、破壞、干預等行為,也先後採取立法作為加以因應。

反滲透法草案明定,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特制定本法。其中設有自白、自首條款,明定犯反滲透法之罪自首或於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自首並因而防止國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按照議事規則,大選後須召開臨時會才能完成立法

民進黨團預計在11月29日院會提案逕付二讀,並力拚本會期完成三讀。但是,距離法定會期結束(12月31日)僅一個多月的情況下,一旦在野黨反對,並進入一個月的冷凍協商期,除非民進黨團在明年初大選後召開臨時會,否則反滲透法立法將戛然而止。

柯建銘表示,反中國滲透的法案,包括中共代理人法,有8個版本,但是內容及寫法與「反滲透法」有所不同,民進黨團是創立另一個專法,在修法的邏輯與方向上,與既有的8個版本脫離,比較明確處理「滲透」問題,直接處罰行為,不針對其身分,因此沒有所謂的「代理人」,或涉及言論自由、波及台商等問題。

問題是,民進黨仍希望在野黨理性看待,關鍵就是國民黨與親民黨的態度。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說,「維持台灣不被中共污染的民主運作,其實對每個政黨都好」,希望他們可以支持。

陳奕齊:反滲透法應優先處理郭冠英等的挑釁行為

然而,若國親兩黨不支持,甚至杯葛,該法是否就無疾而終?政界人士認為,香港反送中的混亂情況,加上泛民主派在選舉中以大勝「建制派」,顯示「反中」的氛圍已經形成,加上郭冠英、邱毅、吳斯懷等人的言行,都讓人質疑其若非中共代理人,也大多被滲透,要求民進黨政府須有作為的呼聲,恐越來越大。

台灣基進黨主席陳奕齊表示,「反滲透法應優先處理,郭冠英、邱毅等人明確通敵的挑釁行為。」他認為,王立強事件,雖然有許多疑點正待釐清,但已暴露出台灣國安高度的紅色警戒。面對間諜無孔不入的滲透、台灣內部相關對接的內奸、紅色代理人,反滲透法要發揮嚇阻效果,郭冠英將是代表性的首例。

對於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版本,陳奕齊認為,民進黨《反滲透法》法案最大的不足之處在於,僅提高既有法律中的刑責,而無要求代理人有登記與資訊揭露義務。沒有設立專職的主管機關規範外國代理人,可能導致徒有法條但「找不到犯人」,就像「在F-16V戰機上加裝先進飛彈,但卻沒有裝探測雷達」。他雖然沒有百分之百滿意民進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 但仍肯定此法對民主選舉的捍衛。

國親有疑慮,立法工作測試民進黨國會過半有沒有用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對於反滲透法立法表示,民進黨已通過國安五法,當時宣稱完成「最後拼圖」,之後再提中共代理人法,現在配合間諜案又要提出反滲透法、逼國民黨團表態,任何條文都還沒看到,若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不違反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國民黨會進一步表達。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認為,修法一定要嚴謹,間諜案狀況未明,應先釐清疑慮,政府應有三做法,對於自稱曾來過台灣的「王立強」,移民署要查清是否真的有來台?其次,國安單位進行最快速度調查,金管會也要對選舉期間國外金流調查,才有辦法釐清事件全貌,不能什麼都還不清楚,就說要推動法案。

相關人士指出,民進黨在國會佔有席次優勢,卻有許多國人並不了解「議事規則」,對於委員會審查、朝野協商機制並不清楚,只知道民進黨擁有國會多數,怎麼還寸步難行?既然席次過半也做不了事,那就沒有必要支持某一政黨完全執政。換句話說,如果民進黨有心通過「反滲透法」,無論如何要排除萬難,法是人訂的、規則也是人訂的,能不能過也是人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