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逕付二讀國民黨提「反併吞法」反制 管碧玲:這是要法辦蔡總統說的「中華民國台灣」

政治

立法院會今(28日)處理民進黨立院黨團所提的「反滲透法草案」逕付二讀案,在藍綠祭出甲級動員令下,全案在無人提出異議,順利通過

反滲透法逕付二讀,限制「滲透來源」的影響

「反滲透法草案」全文共12條。明定任何人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捐贈政治獻金及影響選舉罷免、公民投票,違反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也不得進行遊說行為,違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也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也將「滲透來源」定義為三類,一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二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黨或其他訴求政治目的的組織、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三則是由前二款各組織、機構、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學者提反滲透法兩大關鍵

針對「反滲透法草案」,兩岸政策協會秘書長王智盛認為有兩大意義,首先,目前許多滲透手法可能不是牽涉到「國安層次」,像是日前爆出的共諜「王立強案」,這可能是影響選舉,但不是「國安」問題;所以之後反滲透法若順利三讀通過,就可以處理類似案件。

王智盛也指出,此法案也會有「嚇阻」的效果,像是媒體可能擔憂自己接受到「滲透來源」的資助或委託,因此會自我審核資金來源,對於防止滲透也有一定功效。

台灣基進呼籲建立「揭露機制」

台灣基進則肯定國會終於將揭開清除中國滲透的序幕,但強調反滲透法僅是個開始,不足以應付中國的滲透,尚需「揭露機制」。

黨主席陳奕齊指出,現在中國滲透的滲透很多不是透過職業性間諜,而是利用灰色空間,型態多元很難用法律禁止,因此需要建立揭露機制,也就是台灣基進推動的《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

發言人顏銘緯也指出,像是王立強所爆料,金援韓國瑜以及其他10位政治人物的行為,已經被法律禁止了,但依然發生,顯示相關機制出現問題,必須要靠揭露以利於事前掌握。

國民黨團提「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反制

雖然「反滲透法草案」在無異議下,逕付二讀,但國民黨團為了反制該草案,於今日早上召開記者會,提出「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共15條條文。

其中第2條定義「敵對組織」為中華民國境內外,主張以武力消滅中華民國或意圖危害或干涉中華民國主權之國家、政權、團體及上述團體所設立、監督管理或實質控制之各類組織、機構、團體,經政府公告者;「敵對組織成員」則指敵對組織所屬機構或其派遣之人。

國民黨團今日提出「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以反制民進黨的「反滲透法」。(攝影/趙世勳)

第3條條文則禁止公務員發表關於破壞國體、竊據國土,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或其他涉及消滅、併吞、取代中華民國之言論;也禁止公務員發表言論,足使他人誤認國號變更。

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質疑,國民黨提出的版本,徹徹底底是一個行不通的耍賴的法案,第二條明顯是要法辦台獨,第三條則是要法辦總統蔡英文所說的「中華民國台灣」,且法條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會大到比東廠還要東廠,完全可以為所欲為,因此管碧玲質疑,「反併吞法」是打假球、耍賴,「絕對不是認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