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蝦變少了?東港櫻花蝦產銷班下修捕撈上限保護蝦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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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到隔年5月是國內櫻花蝦捕撈的時間,有鑒於連續2年收獲不佳,東港櫻花蝦產銷班新增捕撈規定,將每船每航次可捕獲的櫻花蝦箱數上限,從原本的12箱下修至10箱(共150公斤),希望永續經營櫻花蝦漁業資源。

國內櫻花蝦產區在宜蘭縣與屏東縣,其中東港鎮是國內率先成立櫻花蝦產銷班共同管理漁獲資源的區域,根據屏東縣公告的櫻花蝦漁業管理辦法,每年6月至10月為櫻花蝦禁漁期,且登記櫻花蝦漁業漁船數以115艘為限,產銷班也自律規定漁船每航次捕撈上限及停捕的天數,以養護櫻花蝦漁業資源。

東港區漁會總幹事林漢丑表示,這2年櫻花蝦漁況不佳,106年產季(11月至隔年5月)僅收1044公噸,107年產季更慘,今年5月初因為補不到櫻花蝦,產銷班決定提前收工,產量只有748公噸。有鑒於收獲量減少,今年捕撈期開始前,產銷班決議下修每船每航次可捕撈的上限,從現行12箱(每箱15公斤、共180公斤)改成10箱(共150公斤),降低每航次捕獲量養護櫻花蝦資源。

據了解,今年捕櫻花蝦時間較往年晚,遲至11月11日才開始,因此11月的產量僅67噸,也較去年同期100噸少。東港櫻花蝦以外銷為主,漁獲進入東港魚市場統一拍賣,價格會隨各船保存漁獲的完整度、鮮度、大小而有差異,近期櫻花蝦每箱(15公斤)均價約7100元,價格維持往年水準,漁民就希望接下來幾個月漁況好、價格能持續上升。

其實不只臺灣櫻花蝦產量變少,日本櫻花蝦主產地駿河灣107年產量也創新低,僅有10年平均產量的3成,今年傳出當地餐廳以臺灣櫻花蝦充當本地產的消息。為了養護櫻花蝦資源,駿河灣所在的靜岡縣已啟動捕獲體長限制及產卵期禁捕的管理措施,今年也有學者和民意代表到東港參考櫻花蝦產銷班的管理經驗。

原文作者為莊曉萍,本文轉載自《農傳媒》。更多精彩內容,請詳見《農傳媒》全文<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