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投票了卻還拿不到選舉人名冊 台大學生會:管中閔這就是你說的「大學自治」?

教育議題

台大學生代表大會學生選舉原訂將於18日舉行,但至16日台大校方與台大學生會選委會對於投票方式仍未達成共識,台大學生會表示,若屆時校方仍無法提供選舉人名冊,此次選舉將延期舉行。

台大學生會16日召開記者會,呼籲選委會需要的資料非常簡單,只要在學學生姓名、學號與學院別,無涉及更多個資,若不提供選舉名冊就是阻礙選舉,將倒退回30年前的權威校園。

因個資法反對提供名冊,卻建議利用校方可控系統投票

實際上,過去4年台大採用「電子驗證」方式,刷學生證進行投票,不過,由於台大的網路系統無法承受其流量,且在學生會預算有限的情況,也無法開發出值得信賴、安全的驗證或投票系統,導致多次系統癱瘓,出現選舉停擺甚至當選無效的情形。

台大學代會學生代表鄭景平表示,關於將選舉形式規範在「名冊身分驗證、紙本選票投票」的討論時間超過2學期,也在本學期完成修法,並於9月就向校方表示需要選舉名冊,但幾次溝通下來,校方僅表示提供名冊有違「個資法」之虞,以及試圖遊說改採使用電子系統投票,卻完全沒有溝通誠意。

鄭景平批評,校方提供的建議,如用手機出示在學證明,改網頁原始碼就能假冒別人身分,非常容易造假;又或者要求學生會以帳密登入線上系統投票,不僅可能由他人代投,此系統由學校控制,校方可以知道誰投了甚麼票、甚至揭露導致學生投票選擇曝光,更嚴重者,校方更可以透過資訊人員修改投票紀錄,影響投票選舉,毫無公正性可言。

管中閔:疑慮不大,但自己無法決定需要教育部解釋

選委會多次申請卻遭到課外輔導組三番兩次拒絕提供選舉名冊,台大學生學生會長凃峻清表示,甚至選委會已經退讓到辨別是否重複投票的最低限度,只提供「學號」,依舊遭拒。

凃峻清指出,台大校方無一人願意負起責任解決問題,甚至課外組長李毓璱還多次說出「我不是學法律的」來逃避,最終法務處也只做出「大學法明訂學生選舉不是教育行政的目的」的最保守解釋,最後13日自己詢問校長管中閔,當下雖然校長表示疑慮不大,不久後卻告知,無法決定,需教育部解釋,然而至上周五(13日)解釋的公文都未送出。

他認為,根據大學法第32條第2項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的學生會及其他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輔導學生會選舉,也是學校進行教學與教育行政的目的,且除了前4年改由電子驗證方式,過去30多年都採取提供選舉人名冊進行紙本投票,也沒有違反個資疑慮。

倒退回30年前的威權時代,學生會要求管負起責任

民進黨不分區候選人、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也到場聲援表示,自己在30年前當選上學生會長,但管中閔當校長後,校方阻撓學生會進行學生自治,台大倒退回30年前。范雲指出,管校長在爭取校長位置時,每天高喊校園自主,但當了校長卻公然違反大學法,希望管校長回頭是岸,不要回到威權時代,盡到最基本的大學法義務。

台大學生會於1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在選委會確保保密切結程序並規範彌封流程之下,如仍不提供選舉名冊,就是阻礙選舉,倒退回30年前的威權校園。(攝影/秦宛萱)

學生會指導老師、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說明,自己已經表明願意具名申請選舉民冊並負一切法律責任,且詢問不同學校遇到個資爭議的解決辦法,有學校甚至願意讓校務、學務行政人員道設置的投票所,進行身分確認,台大校方不應該消極推諉。

台大學生會副會長林謙質疑,管中閔的大學自治,難道是「違法兼職時不理教育部;遇到學務校小事,卻推給教育部來承擔責任?」,他也呼籲,學校因為擔新觸法甚麼都不願意給,但學校的各行政單位,拿的是納稅人的錢,卻沒有站在學生角度去保障學生,反而是推託阻撓,不是公務員應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