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經營權又掀波瀾 新加坡麵包大亨郭明忠槓上徐旭東

產業脈動

2018年《公司法》大翻修,讓SOGO案頻頻躍上新聞版面,雖然新版《公司法》最終保住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的經營權,但該案近期又有重大變化。

今年8月,新加坡商天義公司代表人郭明忠接下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手中接下太流股份,但投資過程受阻,不排除將依照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提起國際仲裁。

SOGO經營權風波再起,爭論點仍是增資變更登記

天義公司18日委託東吳大學法學院召開「公司法適用爭議鑑定公聽會」,包括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文化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周佳宥、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洪令家等法學專家出席之外,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以及經濟部商業司司長李鎂、新加坡天義公司代表人郭明忠也出席公聽會。

回溯起2002年11月13日之前,太流公司實收資本額為1000萬,其股東僅有兩位,分別是李恆隆(持有60%股權)以及太百公司SOGO,透過交叉持股持有40%股權;直到2002年11月13日之後,遠東集團藉由增資太流40億元,李恆隆所持有的太流股權比例被稀釋到1%以下,遠東集團因此成為SOGO最大股東。

但根據高等法院刑事判決認定,天義委任律師陳彥任指出,2002年11月13日所增資變更登記的董事會及會議紀錄是由當時遠東集團職員郭明宗製作,經法院判定依「業務員登載不實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刑確定。

因此爭論點就在於,經濟部能否依照舊《公司法》第9條第4項撤銷太流公司2002年11月13日增資登記。

陳彥任認為,「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確認太流公司2002年11月13日增資變更登記是建立在一個犯罪行為以及虛偽不實的文件上面。」

天義公司主張,新修正公司法第9條4項只是文字修正,沒有法律不溯既往問題,認為經濟部應依新修正公司法第9條4項規定,撤銷太流公司91年11月13日違法增資登記。

對於上述陳述,身為極為關鍵角色的主管機關經濟部,18日在公聽會上則由商業司司長李鎂、商業司第一科科蕭旭東等4名代表出席,途中,李鎂僅以後續有會議為由先行離場,她面對媒體的提問僅表示,「所有的爭議點都在法院判決過了,監察院也調查過了,經濟部沒有任何的違法或不當之處。」隨後僅快步離開。

郭明忠喊話經濟部「給個交代」,不排除採取國際仲裁

過去在《公司法》修法過程中擔任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則說,「只要它(增資登記)是假的,就不應該存在,只要它是假的,就應該修正…但是經濟部一開始從來沒有針對這件事情表態是真是假,而是在文字上不斷繞圈,但在我們看到的文字當中,法院判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水嶺。」

同樣出席公聽會的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表示,經濟委員會在修《公司法》和《公司法》的時候,感受有一股無形力量在阻礙修法前進,後來發現《公司法》新修正第9條才是爭點,「既然違法事實還在,那不朔及既往是什麼意思?」他暗批,「「這個力量實在太大了!」

新加坡天義公司代表人、同時也是來自新加坡麵包大亨的郭明忠則說,「是非黑白我很清楚,真與假都希望經濟部能給個交代,如果你能說服我們,我想我們認了,如果沒有,請你還給我們!如果這個爭議沒有給予天義一些保障,我會啟動ASTEP國際仲裁,讓社會人士監督台灣是不是依法執政的國家。」

郭明忠喊話,逼不得已將啟動「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走向國際仲裁一途,來爭取SOGO經營權。只是被問到明知有此爭議點,為何還要貿然投資?郭明忠則說,「從法律角度鋪開來看,我們律師團隊評估過,這是一個很單純的案件,對我來講,這不是法律問題。」

遠東集團反擊,將對不實言論提告

對此,遠東集團太流公司隨即發布聲明反擊,「遠東集團合法增資太流,經法院最終確定判決與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此事毫無疑慮,如果有心人士在法理上站得住腳,又何須一再透過媒體、民代進行公關操作?」

太流公司也怒轟,外人來台投資,不思循正常管道、依法辦理,卻訴諸媒體,演出挑戰台灣司法的鬧劇,實有違國際投資的常理,台星經貿協定ASTEP是保障正當善意的投資,對於圖謀不軌的惡意騷擾作態,要求啟動ASTEP,只會自取其辱。

太流公司強調,除了對原來所有不實言論,在新加坡與台灣採取訴訟追究以外,爾後如有對本公司繼續誹謗中傷行為,本公司必將繼續依法追究,絕不寬貸。隨著爭訟多年的SOGO經營權爭議再起,遠東集團不敢大意,一場國際司法是否啟動,外界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