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漁業資源面臨枯竭 加入國際組織勢在必行

漁業

長期以來,臺灣藉由遠洋漁業的實質發展,與中西太平洋島多國建立緊密的漁業合作關係,透過漁業外交,建立堅定邦誼。

近年來,更積極參與國際協議,維護漁業利益、確保漁民的船隊作業權益。2019年7月,臺灣以捕魚實體參與方(Participating Fishing Entities)身分,參加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outhern Indian Ocean Fisheries Agreement, SIOFA)第六屆締約方大會會議,正式成為SIOFA一員。

漁業署在漁船監控系統(VMS)的基礎下所開發出的DeepSea監控整合系統,具備監看遠洋漁船、船位回報紀錄以及船隻漁獲量監督等功能。

南印度洋漁業協定旨在管理印度洋非屬高度洄游性的深海旗、鯛等魚類。臺灣漁船在印度洋捕撈油魚的漁船數多達100餘艘,平均年漁獲量達1萬7,000公噸,產值約5~8億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代理署長張致盛表示,臺灣成為SIOFA成員之後,可以確保臺灣漁船在印度洋公海的漁捕權益,讓漁民利益獲得保障,對於臺灣漁業發展有非常大的助益。

目前,臺灣參與的鮪類組織包括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印度洋鮪類委員會(IOTC)及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等五個組織,雖然參與地位有所不同,但均獲得漁獲配額分配。

非鮪類組織則有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以及近期新增的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藉由這些國際組織的會員身分,將臺灣漁業與世界緊緊扣合。

海洋漁業資源面臨枯竭,加入國際組織勢在必行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2018年的報告顯示,目前全球海洋漁業資源已有75%完全開發或是面臨枯竭。張致盛表示,在海洋漁業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漁業生存面臨嚴峻挑戰,加入國際漁業組織運作勢在必行。因為具有國際漁業管理組織會員身分後,才能夠協助臺灣的漁業產業維持作業權益。

近年來,漁業署積極透過外交管道尋求突破,如今陸續看見成果。例如尚未成為會員組織的「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預計將於西班牙召開第26屆定期會議中通過,俟會員國簽署達四分之三後,我國依程序遞交「書面文件」予ICCAT秘書長,以正式成為ICCAT會員。

另一方面,2019年7月分於日本東京舉行的NPFC第五屆年會中,日方提出秋刀魚漁獲限額管制措施提案,在臺灣代表團與各會員協商與努力之下,最終通過秋刀魚漁獲限額措施,規定2020年秋刀魚總容許漁獲量(TAC)為55.625萬公噸,公約水域TAC為33萬公噸,另各國2020年在公約水域之漁獲量不得超過各自2018年的漁獲量,為養護北太平洋秋刀魚資源邁出關鍵一大步。

漁業署代理署長張致盛介紹臺灣近年重大的漁業政策,包括遠洋作業權益的保障以及漁業相關福利制度。

拓展遠洋新漁場同時,為了提升漁民的作業權益並且守護

漁民安全,漁業署陸續推動相關政策和制度。以遠洋漁業為例,包括輔導國內魷釣漁船赴印度洋進行探勘作業,開拓新興漁場,為臺灣的遠洋漁業拓展新版圖。24小時全年無休運作的漁業監控中心,除了分析漁船作業動態及追蹤漁獲流向外,也扮演著守護漁民的角色。

張致盛說,在茫茫大海中要尋找目標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當有海難或特殊事件發生,漁業監控中心就能在最快時間追蹤到漁船動態,用最短時間,協助解除危機。

此外,漁業署為減輕漁民負擔,也關照漁民生命安全推出不同的補助方案,例如補助遠洋小釣船裝設第二臺船位回報器;2019年8月起,由政府全額補助漁船監控系統(VMS)及電子漁獲回報系統(e-logbook)通訊費,對遠洋漁船來說,每船至少年省約4萬5,000元。

遠洋漁船在部分指定國外港口之公正第三方執行的卸魚量查核所需支付費用,即日起也改由政府負擔,受檢漁船每艘次平均可減少新臺幣6~7萬元的檢查費用。在沿近海漁業方面,包括提升漁船船員生活起居空間品質、補助漁船裝設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建立漁船船員海上傷病視訊救援通訊諮詢機制,及時提供傷病醫療建議等。

推廣養殖漁業保險觀念,減輕漁民保費負擔

近年極端氣候發生頻率強度逐漸上升,天然災害對養殖產業常造成嚴重災情,影響漁民生計財產甚鉅。2017年迄今,漁業署與產險公司合作規畫一系列養殖漁業保險,目前已有石斑魚、鱸魚、午仔魚、虱目魚等等養殖漁業保天然災害險,分為降雨型及溫度參數型。

張致盛表示,為推廣養殖漁業保險觀念,提高投保意願,漁業署依《養殖漁業放養申報作業及審查要點》規定補助基準為全年保險費三分之一,每公頃補助上限新臺幣9萬元,每戶補助上限13萬5,000元。補助原則以中央補助三分之一,地方政府酌予補助,漁民需自行負擔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不等,盡量減輕漁民支出保險費負擔。保險補助之外,鼓勵漁民持續加強日常養殖管理,減少災害發生造成損失,加強養殖產業的抗災能力,提升臺灣漁業競爭力。

漁船保險方面,漁業署2019年的漁船保險補助年度預算為4千萬元。未滿100噸的動力漁船(筏)投保漁船保險,依據總噸位級別分別可獲得4,000~8,000千元的全年保險費補助。

張致盛表示,漁民長年在海上工作,辛苦之外還必須面對未知的意外和風險,因此漁業署結合臺灣地區漁民海難救助基金會共同負擔漁民海上作業保險及救助所需保險費或救助金,最高理賠救助金額為150萬元,在漁船救助方面,依噸級別分別發給1萬至15萬元不等的救助金。2019年共救助14艘漁船筏,總計金額共107.5萬元。

圖為海上登檢,登檢小艇正接近漁船。

產業輔導人才培育計畫,推動好政策讓漁民有感

為協助臺灣農漁業產業轉型與升級,農委會近三年來推動多項農漁業改革。對外,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且頻頻傳來好消息,例如今年臺灣正式脫離歐盟黃牌警告,意味著臺灣漁民合法生產的水產品,已獲歐盟認同,國際貿易商可安心採購。對內,提供漁業各項輔導與協助,好比因應漁船大型化,將東港鹽埔漁港東港泊區改建為6米深水碼頭,以供千噸級漁船進港卸魚整補。此外,為使臺灣船隊靈活安排轉載卸魚地點、降低營運成本,特別增列阿比亞、塔拉瓦、聖誕島為國外指定轉載卸魚港口。

此圖為澎湖鎖港地區的沿近海定置網捕魚作業。

除此之外,包括「人才培育獎勵計畫」、「建置漁業冷鏈物流系統」、「漁船用油補貼」、「休漁獎勵金」、「急難救助」、「海難基金」等,都是讓許多漁民有感的好政策,對此張致盛表示,「臺灣四面環海,漁業是非常重要的產業。」漁業在漁民辛勤工作下,才有市場上供應無虞的水產品,讓國人享有優質動物性蛋白質。

圖為前鎮漁港卸魚作業。

原文作者為張煥鵬,本文轉載自《豐年雜誌》。更多精彩內容,請詳見《豐年雜誌》,全文連結<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