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進入封關期 網路聲量成為另類選情指標....

政治議題

根據《選罷法》規定,選舉前10日禁止「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但社群聲量、新聞則數等數據因不被歸類在狹義的民意調查,相關規範恐怕難以套用,因此網路輿情成為選前另類指標。

網路聲量成選情另類溫度計...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辦公室表示,「民意調查」並未侷限於正式民調,並引述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21號判決意旨,「民意調查資料」泛稱任何選舉民意之彙計公開的概念,包括偽造、不實或假藉民調之名義所恣意發布之「不實民調資料」;其核心意旨並非對於「正式民調」之發布加以規制管理,而是所有符合民意調查資料性質者,不分形式態樣全面的禁制發布。

但要將網路輿情數據歸類於「民意調查資料」恐怕稍顯牽強;除此之外,上述判決的被上訴人是桃園市議員王浩宇,他在2016大選的前10天po出包含候選人支持度的數據及百分比來評價選情,遭中選會質疑違反《選罷法》,並提出訴訟。

最後,王浩宇表示,此po文並未引述民調,他強調此數據是個人預測,因此法院判決,沒有構成違法要件,雖然立法理由有提及,但其內容太過空泛,法院難有判斷標準;顯然,「選罷法」相關規範還是有「鑽漏洞」的空間。

民調被禁止公布,網路聲量該跟進嗎?

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網路聲量只是歸納一種現象,聲量小一定是不好,但聲量大也未必有助於選情,還要考慮內容的褒貶,因此他從來不根據聲量來對選情進行研判,也難以評估公布網路輿情對選戰的影響。

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則認為,聲量指標一定會影響選情,多少透露出候選人的情勢;至於是否歸納在「民調」,吳世昌則表示這是定義的問題,但嚴格來說,應該一併納入禁止公布的範圍內,「既然禁止公布民調,應該全部都要禁止」。

不過吳世昌也說,自己是反對選前禁止公布民調這項措施,他認為民眾有知道並自己判斷的權利。他指出,當初立定此規範是為了避免假民調影響選舉,應該針對民調這個產業進行規範即可,而非全面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