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沙盒最大挑戰竟是「打破公務員保守心態」!


12月19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終於凝聚共識,初審通過「監理沙盒」八法修正案,並決議將未來相關法規中,所有出現「金融監理沙盒」字眼之處,改成「金融科技創新」,但其實換湯不換藥,監理沙盒的精神仍是存在。

監理沙盒讓創新業者享有一定的法律豁免權

初審通過的八法修正草案包含了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還有信託業法,大致已確定在一定風險的控管範圍內,金融科技業者的經營項目或產品若有牴觸現行法令,或是產品處在灰色地帶者,都可以申請金融科技創新來進行實驗,並且業者在這段期間不受既有法律規範,也享有一定的民刑事法律豁免權。

法源初審通過,對台灣發展金融科技來說可算是跨出很大一步,然而在這過程之中,不論是立委或是業者仍有疑慮存在,最大擔憂之處,竟然是要如何破除「公務員心態」。

事實上,新創圈一直以來流傳著一個笑話,當法律沒有說你可以做的,就通通都不能做。一直相當關注監理沙盒修法的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就說,「法律沒寫的能不能做?應該是可以的。但是台灣的公務員文化中,一直存在一個毛病,就是過度解釋法律的問題,導致什麼都不能做!」

如何讓公務員積極任事?

台灣金融科技公司董事長王可言也認為,台灣的政治環境比起其他國家來說比較特殊,公務員的心態保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監理沙盒上路之後,也有可能因為公務員怕事心態,導致新創業者的申請無法順利通過,「是不是也要思考一下,在一定範圍內讓監理機關的公務人員也能夠享有法律免責?」

事實上,在修法的審查過程中,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堅持加入「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有具體事實足認定危及金融市場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主管機關得命令停止之」條文,雖然引發新創業者擔憂主管機關權責過大,干擾創新。

不過,曾銘宗解釋,其實就因為他曾經待過金管會,「我知道公務員的心態是怎樣,」如果沒有在一開始就告訴他們說什麼可以做,怎樣的情況下又要終止,「金管會可能會規定很鬆,但之後又什麼都不敢做,不如一開始設下界線,讓公務員安心做事。」

而金管會官員坦承,監理單位的公務員是否跟新創業者一樣擁有免責,是目前相當爭議的一個環節,「在金管會接下來要送行政院核定的專法中,會考慮加入。」

據立院財委會規劃,相關修法盼最慢明年4月可以完成三讀,一旦正式實行後,台灣將是繼英國、新加坡及澳洲後,全球第四個實施監理沙盒機制的國家,然而要走到那步,除了相關施行細則金管會必須持續和業者溝通之外,業者直言「如何讓公務人員能夠積極任事,將是接下來的一大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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