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投資該誰管? 提振民間投資請先找出主管機關和法源!


台灣的投資不振已經是陳年老問題,央行總裁彭淮南日前再度點出若要改善台灣經濟,促進投資實為當前要務。而在國發會匡列千億元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設置國家級的貿易投資公司及提出5大創新產業欲帶動產業轉型,提升民間投資之際,「國內現況卻是部分投資行為缺乏法源依據,導致投資人有滿手資金卻投不出去,」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表示。

台灣不缺錢,缺的是法源

綜觀國內的投資環境,據行政院主計總處預測,今年台灣的超額儲蓄將達到2.61兆元,而超額儲蓄率,也就是超額儲蓄占國民所得毛額的比率也上升至14.89%,創下29年來的新高。

而至2016年9月底為止,國內壽險業可運用資金高達19兆元,上述代表的都是台灣民間擁有豐沛的資金,但卻缺乏投資的動能,經濟出現失衡的現象。

蘇拾忠表示,「說實在,台灣只有創投,沒有天使和股權投資(PE),」一間未上市公司從新創階段到穩定的成長期,通常會經過三輪投資行為,然而台灣明明民間資金過剩,為什麼新創公司卻屢屢傳出缺乏資金?

一般來說,最初的種子時期,是天使基金進場時機,作為公司的啟動資金;創投則是投資在公司的成長期、成熟期;最後股權投資則進行推動公司上市或是後續的併購、管理層回購,「不過現在國內的天使和股權投資卻因為缺乏法源和主管機關,很多人有錢想投資也投不了,」蘇拾忠表示。

國內投資業務的主管機關是誰?

提振投資是當前台灣的重要課題之一,不過現行的投資行為規定卻散落於不同主管機關和法令當中,導致業者或金主不得其門而入。一名業者就說,「其實台灣根本沒有負責『投資』的主管機關,」一般所熟知的經濟部投資業務處主要業務內容也是促進外人來台投資、輔導廠商對外投資,那麼國內本身的投資行為到底由誰負責?

基本上,證券類的投資是由金管會所管轄,這部分沒有太大異議。不過除此之外,國內非證券類的投資行為,目前僅有的創投由經濟部工業局負責,天使投資和股權投資不僅都還未有正式類別,主管機關是誰也未見明朗。

蘇拾忠透露,過去曾經詢問過工業局是否可在產創條例中將「股權投資」清楚界定,然而工業局的回覆卻是股權投資側重併購行為,而併購不屬於工業局管轄。至於財政部雖是提供投資稅賦優惠的主管機關,但它們也認為不是由它們負責,「業者爭取了6年了,到現在還是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

事實上,這導致了國外的股權投資業者可以進入台灣市場,可以向台灣的保險公司募集資金,並且向銀行取得專案貸款,但國內卻因為沒有相對應的主管機關和法源依據,致使有心想做的人通通都不能做。

工業局恐怕也非適切機關

據了解,其實當初創投2000年以前還有投資抵減優惠時,是由財政部所主管、行政院開發基金(國發基金前身)代管,然而由於之後取消了投資抵減,因此創投的主管機關就由財政部移交給經濟部,至於為什麼是由工業局來負責?「其實只是因為當初創投主要投資高科技產業,而高科技業的主管機關是工業局,因此就由它們負責了,」蘇拾忠指出。

工業局的主要任務為帶領產業升級,對投資事業真能有最專業的管理嗎?這恐怕得打個問號,況且未來天使投資、創投、股權投資的投資項目並不再只聚焦於科技業。台灣的政府一直高喊要力拼投資、打造友善的投資環境,但目前看來卻從最基本的法源依據和事業主管機關都搞不定,分散在各地的規定難見整合,縱使台灣確實有錢,想投資也投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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