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已老-阿正的故事

書摘

一定有一個人,幫身在牢獄什麼事也做不了的阿正鍥而不捨地申冤。十年來,永不妥協、永不放棄, 提了七次再審和算不清次數的非常上訴聲請,一提再提。即使都已經服刑到可以申報假釋快結束這場惡夢了,還在提……

「你所經歷的一切,世間任何力量都無法剝奪。」這是十九世紀末,奧地利詩人哈默林(Robert Harmerling)的詞句,在二戰期間的納粹集中營裡口耳相傳著,鼓舞撫慰了流離輾轉而逃脫死亡,以及更多身心盡皆摧折殘破而走向死亡的猶太心靈。

是的, 我們的經歷,化為血肉骨骸成為生命的一部分,固然再也難以切離。詩人的話語,自有其深沉的美感。但,倘若我們的一切經歷,就是「剝奪」。那麼,這無法剝奪的剝奪,又有什麼意義呢?或許,只能再加上這麼一句:「你所經歷的一切,世間任何力量都無法彌補(回復、補償、平反……)」做為補充,讓這句詩更貼近真實的人生遭遇,如此而已罷。

為什麼你的「同學」都不會讓我感覺是壞人?

第一次提到阿正的事,是兒子來「眷住」--與眷屬同住的時候。

外役監的受刑人,累進處遇積分到達一定等級之後,就享有每個月一次,眷屬可以來一起共住的待遇。眷屬,只限定為配偶、子女和父母,連祖父母、兄弟姊妹都不行;住宿時間不超過四十八小時,通常是週五下午五點到週日下午四點。

八德監獄的眷住用「懇親宿舍」有八個房間,兩間(勉強算)是套房,有衛浴,其他都是公用浴廁。一間小小廚房,一台微波爐加上三台電磁爐。就像是一家簡陋樸實的民宿一樣,只是每早、中、晚,管理人員會來點名清查人數,而且嚴格禁止攜帶手機及任何電子通訊裝置入住。

「你用安捏擱足有通,實在真利便。」阿正的媽媽正在懇親宿舍廚房內運用那三台電磁爐大顯身手之際,一邊轉身對著操作微波爐加熱食物的我這麼說。從熬到終於取得眷住資格的第一次開始,我就打定主意拜託家人:四十八小時期間的早午晚餐加消夜,統統準備小七、全家的微波食品。眷住的珍貴時光,是日夜不休用來和孩子講話的,不要耗擲在烹煮食物上。

更何況,對已經服刑多年的我而言,如今便利商店中五花八門、品項豐富的微波食品,每一樣都是難得的人間美味了。只是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微波食品的加熱時間都是:三分四十五秒、一分二十五秒、四分四十八秒,這種看起來超神奇的時間數字,永遠不會是一個整數,其中必有什麼祕密。管他的,東西有熱就好。

阿正的媽媽揮汗如雨在沒有空調的廚房忙著。每次大老遠從台中豐原趕上來陪阿正,她總是為這唯一的兒子準備了一個班的士兵或一個籃球隊的球員才吃得完的食物。燉的、滷的、煮的、蒸的,先在家裡完成,放在鍋碗瓢盆帶來再加熱就行了。但新鮮的,要煎、要炒、要炸、要燙的食材,則非得現場烹調不可。她得花一兩小時準備的一餐,我們家幾分鐘之內叮咚一聲就完成了。難怪她看了有點不無羨慕這是個好法子。

正和兒子一人一半分享著奮起湖國民便當和培根青醬義大利麵時,阿正端了一小鍋熱騰騰的羊肉爐進我們房間。生澀的笑容,靦腆地問答幾句,放下鍋子,又趕緊回廚房幫媽媽料理餐食去了。

「拔,為什麼在這邊遇到的你的『同學』,都不會讓我感覺他們是壞人?像剛剛那位,看起來好老實喔,他是犯了什麼罪呢?」

「殺人罪。」

誰摧折了當年的春風少年?

是的,阿正確實是個老實忠厚的人。他就睡在我隔壁床位,木訥寡言而常掛著親切的笑容在臉上;年紀應該過了三十好幾,還是很帥。在鋪位上做伸展動作時,身體的柔軟度好得不得了,真令人不敢相信他已經坐了十年的牢。

原來,阿正的家族是中部地區知名的弄獅陣頭世家,不是一般宮廟水準,而是可以競逐奧林匹克(如果列入比賽項目的話)世界冠軍等級的。

在獄中,我從不曾對人提及自己的官司案情,更遑論去抱怨司法如何不公,判決如何冤屈。相對地,也不願去探問、打聽別人的入獄緣由又是如何,甚至,有人要主動陳訴都很不想聽。阿正,是少數又少數的例外。

那是在八德監獄懇親宿舍外,凜冽夜風的星空之下,阿正說起自己的事,語氣淡然得似乎主角是其他第三人。

那天晚上,手機收到女朋友訊息,說在豐原大橋,她有嚴重憂鬱症……

我趕到橋上,她已經掉下去了。我蹲在護欄旁邊哭,警察來的時候,就把還一直在哭的我抓起來了……

檢察官起訴我殺害女友,什麼證據都沒有,只有一個證人說他有看到……

那個目擊證人作證的時候,前後矛盾,證詞反覆改來改去,每一審的法官卻都採信。我提出的證據都不聽,只靠這個證人的片面之言,就把我判了十五年……

事發當初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十五年的徒刑服了超過十年,難怪阿正沒有太太孩子可以陪他眷住,只有媽媽是唯一符合規定資格的。每次,都是姊姊開車載媽媽(連同那一整車的食材料理鍋盆器具)到監獄門口,來回接送而不得入內。

第二次提到阿正的事,是兒子要求我為他釐清疑惑:為什麼那個證人非得要指控阿正不可?這難道不是作偽證嗎?那時,兒子正在冤獄平反協會擔任志工,念法律系的他對這樣的「法律事實」很不以為然。

我問了,阿正的回答是:

他跑來要錢,跟我爸爸開口要幾百萬……

我爸爸很生氣,沒做的事就是沒做,為什麼要給錢……

結果他拿不到錢,就一直緊咬不放……

官司打到一半,我爸爸就過世往生了……

阿正訴說這段介於情節離奇的電影與了無新意的電視之間的劇情過程時,語氣同樣淡然得似乎在轉述著別人才是主角的故事。還輕聲地補充了一句:

監察院有調查報告,說我是冤枉的,可是還不是一樣,沒有用……

十年牢獄生涯,當初的春風少年,或許熱血奔騰,或許頭角崢嶸,俱往矣。儘管面容英氣猶存,但,望四之年,頭頂已經開始稀疏。高牆內的十年,讓阿正外頭的人都不識了,可睡在我旁邊的他最常做的,竟是墊塊紙板在置物箱上埋頭寫信。

寫給誰呢?給女孩子。哪裡的女孩子?都是在女子監獄裡坐牢的女孩子。

我從來沒搞清楚,這些通信對象阿正是怎麼「發掘」出來的。只知道,他總是寫上充滿正面能量的文字,鼓勵打氣著對方,似也在鼓勵打氣著自己。至於其他,別無所求,更沒有非分之想。

在這世上,唯一和阿正有著實際連結的,只剩下媽媽和姊姊。而阿正的媽媽,儘管每次都很羨慕我們只吃微波食品真利便,卻還是每次都備滿備齊足供一支棒球隊吃飽的辦桌料理,不辭辛苦地從台中運送過來。

那種錢,我們不要。

第三次提到阿正的事,還是兒子來眷住時,發現這次怎麼沒有阿正。

他走了,回家去了。不是假釋(雖然他早已可以申請假釋),是最高法院破天荒、史無前例地逕為判決,同意他的案件聲請再審,並且裁定監獄立即予以釋放。用晴天霹靂來形容絕對是不恰當,但的確就是那種一時之間完全讓人愣住的感覺:怎麼可能?不敢相信?真的嗎?媒體記者麥克風、攝影機、SNG車蜂擁群集在八德監獄門口等著圍堵即刻出監的阿正。獄中同學炸開鍋了似地人人議論紛紛:六成打從心底裡為他高興、為他喜悅、為他祝福;三成藉題發揮大罵司法檢調,順便針對自己能否也循此模式獲得平反交換意見;剩下的一成,則是忙著幫他計算,這十年的自由,超過三千六百個日子,適用冤獄賠償可以拿到多少錢。

面對社會的高度關注,媒體的緊迫盯人,阿正沒有「好好利用這個機會」去抨擊司法體制對他的殘酷,去控訴構陷冤情對他的傷害。更沒有去質疑叩問:在這一次的翻案前,歷經三級三審;定讞之後,提出七次再審聲請。每一次都是駁回,每一次都認定他有罪,那些法官們,良知正義何在?道德勇氣何在?他避之唯恐不及地躲開媒體,甚至釋放了也不敢回家,暫時住到親戚家去。因為當初事件發生時,也正是這些媒體將他描述成十惡不赦的凶手。

兒子問我,一定有一個人,幫身在牢獄什麼事也做不了的阿正鍥而不捨地申冤。

是他的姊姊,十年來,永不妥協、永不放棄,提了七次再審和算不清次數的非常上訴聲請,一提再提。即使弟弟都已經服刑到可以申報假釋快結束這場惡夢了,還在提。只因為,她堅持相信:弟弟是無辜的,弟弟無罪。

聽到阿正最後一次說的話,是臨別的那一天,對那據說終有統一定論的冤獄賠償金額高達一千八百萬,阿正說:「那種錢,我們不要。」打算全數捐給冤獄平反司法改革團體。那語氣淡然得似乎錢不是屬於他的,事情似乎不是發生在他身上。

阿正經歷的一切,世間任何力量確然都無法剝奪。

阿正經歷的一切,世間又有任何力量該當得以彌補呢?

內容來源:《我們曾經這樣活著:三星八德監獄物語》商周出版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