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54年 他終於成為正港台灣人


對於大多數台灣民眾來說,身分證似乎是與生俱來就會有的證件,但是對於在台灣居住已經超過50年、今年高齡81歲的甘神父來說,這一張身分證,他一等就是54年。

29歲就來台灣,他是國內特殊兒童教育先驅

行政院長林全、內政部長葉俊榮今(6)日到台南伯利恆文教基金會,頒發國民身分證給有「台灣特教之父」、腦麻兒的「肯德基爺爺」之稱的美國籍甘惠忠神父,甘神父在台灣投身特殊教育超過50年,今年終於如願取得身分證,而這也是去年12月21日國籍法修正案後第一個取得身分證的外籍人士。

在台奉獻超過50年的甘惠忠,創立了台灣第一個專門收容心智障礙者的機構,深入山區搶救發展遲緩兒,是國內特殊兒童教育的先驅。

只是在台灣住了54年的甘神父,有一件事情始終讓他想不通,那就是他遲遲無法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一直以來甘神父曾不只一次表達:「台灣就是我的家,以後也想死在這裡」,想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成為正港台灣人,2012年他甚至曾趁著領取醫療奉獻獎的機會,當面向馬英九總統表達「想成為真正的台灣人」。

80歲生日心願: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只是,當時經內政部「馬偕計劃」認證,甘神父以其長期在台奉獻服務的特殊事蹟,僅能獲得一張永久居留證,因為按照當時未修法之前的國籍法規定,除非甘神父放棄美國國籍,否則他就無法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據了解,甘神父之所以選擇保有美國籍,是為了方便返美探望家人,因此在當時的法令限制下,甘神父只要還有美國籍,就無法如願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成為正港台灣人。

其實台灣的國籍法規定得很奇怪,台灣可容許國人擁有雙重國籍,但是如果外國人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卻必須放棄原國籍,幸好這奇怪的法令已經修改,就在去年底國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對我國有特殊功勳,或有助我國利益的各領域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

換句話說,已領有永久居留證的甘惠忠神父,不須放棄美國國籍就能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也成為國籍法修正案後第一個取得身分證的外籍人士。

國籍法修正後第一位受惠者

葉俊榮表示,甘神父80歲的生日願望是成為真正的台灣人,但礙於當時「國籍法」規定,須在台居留一定年限以上,且須放棄原國籍,才能入中華民國籍。經過努力,立法院在去(105)年12月初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草案,讓像甘神父這樣對國家有特殊功勳的外國人,可以免喪失原有國籍,即取得我國國籍。

對於能在等了54年之後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甘神父說這就像是做夢一樣,他很感謝政府單位的協助,也認為政府能做這樣的改變,真的相當不容易,他希望自己可以一直留在這裡,終老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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