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銀行女職員劉艷麗要求中共官員公開財產 被控尋釁滋事判刑4年

中國議題

在世界新聞自由日(5月3日)之前,中國幾名人權活動份子被中共定罪並判刑入獄,表明中國沒有言論自由,武漢肺炎(COVID -19)大爆發以來,中共對網路言論的審查並未放寬。

其中,湖北荊門市一家銀行一名銀行女職員劉艷麗,近期被以「尋釁滋事罪」被判刑4年,,原因是她利用互聯網批評國家領導人,家屬正在爭取為她上訴。

「今天,我因網路言論而被審判。我知道我必須有罪,如果我無罪,所有參與審判的公務員都會有罪。是尊重我的言論自由,維護憲法尊嚴,還是犧牲我一個,保全一大串,我相信結果並無懸念。」2019年1月30日劉艷麗在法庭作最後陳述說道。

文革期間,想整一個人,就說他反黨反領導,沒有不成功的

劉艷麗還說:「我深知,若嚴格依據法律條文和事實,我無罪,可是,我的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法律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她提到文革時說道:「文革期間,想整一個人,就說他反黨反領導,沒有不成功的。」「蘇格拉底被判有罪,但歷史宣告他無罪,人類文明正是基於這樣的正義和公理不滅而砥礪前行。」

儘管劉艷麗法庭自辯法律上無罪,但是,4月24日,荊門市東寶區法院的判決書指控劉豔麗長期在QQ空間,微信朋友圈和微博發佈信息,攻擊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惡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並以她4年前發表的網路貼文作為罪證,認為她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構成尋釁滋事。

劉艷麗曾評論毛澤東私生活、長春假疫苗事件

劉艷麗的二姐劉月華曾與吳魁明律師一起擔任劉艷麗的共同辯護人,劉月華目前最擔心的是,妹妹沒能及時提出上訴,因為今天(5月5日)就是上訴的最後一天。

劉月華還提到,起訴書沒有提及劉艷麗關於官員公佈財產的言論,但是包括劉艷麗評論毛澤東私生活、長春假疫苗事件以及中美兩國不同的官民關係等文字。

此外,法院的判決書裡一句「劉豔麗有明顯的悔罪表現」也讓律師和家屬不滿。劉月華說,「我們現在寄希望於劉艷麗在裡面只要沒有被折磨傻,她一定會上訴。只要判有罪,即使判兩年也要上訴,何況判四年。」

辯護律師:指控劉艷麗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吳魁明律師的辯護詞指出,東寶區檢方的《起訴書》不符合法定格式要求,指控劉艷麗涉嫌尋釁滋事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同時,該案適用法律錯誤,且程序違法,劉艷麗依法不構成犯罪。

吳魁明周一對《美國之音》表示,起訴書上羅列的29條罪狀全部是網上言論,而且沒有引起任何嚴重後果。這位辯護律師指出,劉艷麗的案子跟文革期間被槍殺的林昭和張志新反革命案在處理上性質類似,只是程度不同。

自2016年以來,劉艷麗在網路上對毛澤東和習近平等中共領導人發表批評文章,被警方多次逮捕和監視。法院於2018年11月正式起訴並拘留她,指控她侮辱和攻擊中共,並「造成混亂」,在被拘留一年多後作出有罪判決。

劉艷麗在拘留期間拒絕認罪,並試圖割腕自殺抗爭

在被捕前一個月,她與丈夫離婚,因為她知道中國當局會利用他們的關係懲罰她。她在拘留期間拒絕認罪,並試圖割腕自殺抗爭,隨即被送醫獲救。

1975年出生的劉艷麗原本是荊門市中國建設銀行荊門分行的職員,也是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她從2012年開始因組織關愛抗戰老兵活動以及發表關於民主自由言論而被警方重點看管,多次被傳喚、騷擾,並抄走電腦。

劉艷麗2015年參加了武漢異議人士秦永敏發起的「和平轉型」及註冊「中國人權觀察」,多次被國保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