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世代之爭,而是失控的信賴

年金改革

這兩天年金改革分區會議分別在台中、高雄召開,軍公教聯盟和年金改革監督聯盟在會場外聚集,傳出好幾位政黨、年輕代表在進行會場前,遭到群眾阻攔、辱罵,甚至被推倒後遭到踩踏,僵持一兩個鐘頭進不了會場,最後只好無奈地負傷離去。

年金改革監督聯盟發言人李來希台中場後於臉書發言:「今天200位代表只來了70位,其他的人都被我們擋在門外 ...... 會場內發言的人多數支持我們的主張 ......」

看到這樣的大喇喇地公開發言,真使人哭笑不得。年金改革監督聯盟成了年金會議的「守門員」,與他們立場相左的會議代表,被強力阻擋,連議事廳的大門都進不去,真是有夠荒謬!

這個場面,不禁讓我想起去年十二月底至今年一月初預計召開的三場次「日本核災後食品風險危害評估及管理公聽會」,在公聽會前的預備會議中,對核食的爭點釐清、背景資訊、技術討論都一一釐清,令人充滿期待在正式會議中,由非官方的第三方主持及類聽證交叉答辯的公聽會形式,能夠以理性對話方式決定核食的開放程度。沒想到,第一場正式會議就因為政黨動員群眾在會場高分貝抗議,導致討論完全無法進行,不得以的情況下,最後第三方主持人建議取消後兩場的公聽會,擇期再辦。

預備會議及正式會議中,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的夥伴參與其中籌備過程,從手冊編製、會議形式到民眾參與的引導(包含網路意見的即時整理),花費了許多心血,眼看台灣處理複雜議題的公民參與形式能藉由這次會議樹立典範模式,怎知,政黨動員煽動情緒的操作,讓原本應該就事論理的會議,又成了一次民粹的示範。當天所有參與籌備的工作人員,以及期待這場食安公聽會樹立公民參與典範的夥伴們,都難掩失落。

公民參與勢不可擋,門檻太高卡住討論

台灣要走民主深化,導入公民參與已勢不可擋。惟這個時代的社會議題複雜性高,有些議題的專業門檻也高,必須先花點功夫,才能進入脈絡中對話。以年金改革為例,需要搞清楚的包含年金新舊制度、歷次改革過程、退撫基金運作及財務精算、提撥率、所得替代率、投資報酬率 ... 等等,有許多專業背景必須先理解,才有辦法進一步討論、收斂、達到共識、形成決議。

不過,自去年93大遊行開始,上街頭的群眾喊出的訴求相當空泛。「反污名、要尊嚴」、「林萬億下台」分別是第一、二次遊行的主要訴求,搭配「假改革、真鬥爭」、「基金不會破產」、「信賴保護」等口號,構成遊行的基調。到了今年度的分區會議,會場上更出現拍桌製造聲響擾亂議事進行、不斷指控其他人無資格代表發言等行為,但不管訴求也好、口號也好,我真正想問:上街頭的人群中,有多少比例曾經閱讀過年金改革的相關報告?如果曾經閱讀過報告,還能言之鑿鑿說基金不可能破產,那應該是在某個平行時空被外星人抓走了。

看著年金改革的時程緊迫,反對聲浪越演越失控,幾乎到了為反而反的情緒發洩,不禁懷疑領頭者心理惦記著應該不是年金改革的方案本身,而是如何延後整個年金改革的時程。以現實情況來說,年金改革的黃金期即是2017年,一旦過了今年,接下來便是2018的縣市長選舉,在選舉考量下,改革就更難推動。而一旦這次年金改革失敗,可預期下一次的改革要啟動勢必難度更高。

根據精算報告,軍公教退撫基金、勞保在2030年會全面破產。到了那時,如果政府沒有額外撥補,公教退休金將剩下現在的1/3;如果政府決定出手從常年預算中撥補,一年得支付4000億以上挹注退撫基金,將會佔整府總支出的20%〜25%左右(目前政府一年歲出約1.9兆)。

意思就是說,如果年金不改革,到了2030年,納稅人繳出的100元中,有20〜25元會繳給了退休人員。

換個角度看,政府一年的教育支出,也大概就是佔總預算20%,等於說,這些教育支出,得有一大部分拿去做為退休金,未來世代的營養午餐補助、就學補助、學生貸款等預算,都可能因此受到排擠。當然其他像是社會福利、經濟發展等預算,也可能受到影響。

100元稅金中有20〜25元付退休金

年金改革監督聯盟的一貫策略,是要求政府先1.提高退撫基金投資報酬率、2.先談稅制改革、3.先砍政務官、黨職併公職、公營行庫、法官的退休金,再來談軍公教的年金改革。

第3項,年金改革辦公室已承諾進行,而第1項投資報酬率即使有提升空間,也不可能提高太多,原因是退撫基金的運作是長期穩健為原則,一旦追逐高報酬率,也可能會有相對高的風險存在。而關於稅制改革,那是另外一項大工程,我也同意稅制必須改革,不過要把年金改革跟稅制改革放在一起談,就像要把葉克膜手術及腦瘤切除手術在同一刀完成一樣,根本是不可能任務。總不能說,腦瘤還沒切除,就不能進行葉克膜手術吧!

年金改革監督聯盟的核心價值,就是改革不能溯及既往,翻成白話文就是:「改你們未來的人就好,不要動我們過去的人」,再直白一點,就是「先改別人,不要改到我」。

說真的,年輕世代的我們,不想因為年金改革挑起世代之爭,這是我們所不樂見。

但是,如果年金改革監督聯盟在茲念茲的「信賴保護原則」,是「該是我的,一毛都不能少」的強硬態度,那麼,年輕世代也只好為自己的退休保障發聲了。信賴保護原則應該是:公教人員確實有值得保護的信賴利益,不過此利益也必須和公益做衡量(大法官釋字717號);社會保障應與受益人之基本生活需求相當,不得給予過度之照顧(大法官釋字458號)。

年輕世代要訴求的,只是世代互助的精神。當老人家領的退休金,是職場新鮮人的兩三倍;當因為年金改革失敗造成退撫基金破產,而排擠到孫子世代的教育福利資源時,那未來世代的信賴保護原則又在哪裡呢?懇請您們用台灣未來30年的眼光,重新思考「信賴保護原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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