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奶法官、林益世都能獲假釋 朱婉清佔1600萬不算貪污 時力提修貪污治罪條例

立法院

台灣「政商名流」入獄服刑後,往往把進入管制相對開放的「外役監」作為首選,不少貪污犯進入「外役監」後,更是早早即獲准假釋;時代力量為此不公平現象將提案修正「貪污治罪條例」,除了放寬貪污要件,也要求提高假釋門檻。

時力要求放寬貪污要件、提高假釋門檻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指出,我國貪污起訴後定罪率偏低,甚至還不斷發回更審,經過十幾、二十年才定讞,即便定讞也會送去外役監,過沒多久還能假釋,這樣打貪成效不彰。他強調,八德外役監的貪污犯高達23%,自強跟明德也都在2成以上,所以要修法提高貪污而受徒刑執行的假釋門檻,從刑期的1/2提升至2/3;累犯從2/3提升至3/4。

在放寬貪污要件上,時力提出「不法餽贈罪」、「不法關說罪」,來填補目前要有法定職務的「不法對價」才會判定貪污罪的漏洞,避免公務員濫用影響力進行關說。邱顯智說,總統蔡英文高票連任,520將就職;時力會繼續推動貪污治罪條例等修法,讓長久以來需要進行的改革能往前更進一步。

胡景彬、魏應充跟林益世入外役監後,獲准假釋

其實,台灣真的不乏貪官進入外役監的案例,包括有「吸奶法官」渾名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人,都能夠到外役監服刑,並獲准假釋。

近期較受矚目的案件是,因財產來源不明遭判2年定讞的前立委林益世獲准假釋,受到社會關注。林益世在立委任內被控協助地勇公司,收地勇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在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另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最終僅有158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判刑2年定讞,併科罰金1580萬元。

林益世2018年9月底發監到台北監獄服刑,後來三度申請外役監服刑,矯正署在去年9月核准分發,移監八德外役監;林益世已在今年4月10日獲准假釋,4月16日出獄。

朱婉清侵佔公款不算貪污,時力要求修法

另外,邱顯智表示,時力還提出修正「貪污治罪條例」第2條,讓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之專任職員及董事長,視同為公務員,若有貪污將比照公務員治罪。

相關法律漏洞而衍生的典型案例就是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她在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時,直接以機要參事之職,兼任行政院六組組長,後再高升央廣董事長。朱因涉嫌業務侵占央廣1600多萬元公款,遭到北院和北檢通緝,卻潛逃赴美。

然而,朱婉清遭媒體爆料,已經在2016年悄悄反台,因為已過通緝追訴時效,當年被法院認定的贓款1660千萬,都不必再追繳。

當初朱婉清案是以《刑法》侵占罪罪名提起公訴,因為檢察官認為央廣非屬公務機關,但其實當時央廣的資金完全是由政府所出,應屬於依法受託承辨公務之公務員。換句話說,若改用時力修正版「貪污治罪條例」,朱婉清所涉是違反貪污罪,本刑7年以上重罪,追訴期依當年刑法也有20年,至今追訴時效尚未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