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打工慘遭虐待 台少盟調查:11%童工淪為工地黑工

社會議題

日前彰化一名17歲少年休學後透過人力仲介公司找到鐵工工作,不幸遭到雇主囚禁與嚴重虐待長達3個多月才獲救,讓青少年在職場遭受霸凌與囚虐問題浮上檯面。

而類似的悲劇事實上從沒停過,2018年桃園還有一名未滿16歲的少年,同樣透過仲介找到工程行工作,最後遭同事暴力虐打而身亡。

2年2起未成年少年職場受虐案件,造成1死1重傷,台少盟今(13日)邀集跨黨派立委呼籲政府各部會不要再互踢皮球,應徹底檢討與填補未成年勞工於職場受虐這個長期被忽視的社會安全網破洞,甚至也是時候審慎評估《青少年勞工保護法》。

未成年與一般勞工需要的保護不一樣

根據統計,全台灣15-19歲以下勞工約有11.2萬人、107學年度中離生總數則為1.6萬人(不包含五專生);另外,2018年台少盟針對高中職進修部勞動現況調查,約有2萬名同學16歲就有第一份工作。

更驚人的是,15歲(勞基法稱童工)約有11%進入工地工作,不僅高於16-18歲年齡層,也是上述2位個案的職類,不僅代表未成年勞動問題不容忽視,也凸顯當少年因經濟需求找工作,但可能因求職管道與技能不足等複合原因,造成年齡越小越容易落入高風險職場。

政大法學院教授林佳和表示,放諸全世界,青少年勞動者均較容易發生工作意外,歐盟統計,1/5的工作意外都發生在18歲以下,美國一年有超過50位20歲以下的勞工第一天就因為工作意外死亡,代表我們不能用一般保護勞工的角度看青少年,他們是勞動職場上最危險的一群人,必須為他們特別做些甚麼。

林佳和指出,政府應重建青少年勞動保護的特殊內容,從《勞基法》來看,關於童工的特殊保護幾乎只有2條,刑罰規範也只有相應的2條條文,且童工指的是15歲未滿16歲的受雇者,在勞基法上16歲以上就被當成跟成年人一樣,沒有足夠的法律得以因應。反觀德國,訂有「青少年勞動保護專法」總共70幾條條文,刑罰規範超過20幾條,但他們還覺得不夠。

受虐致死無法究責於人力仲介

與其他國家一樣得還有,這群青少年往往來自弱勢家庭,他們可能因為經濟因素或欠缺學習動力,而及早進入就業市場,卻在離開學校以後,就與社會脫軌,台少盟理事長李建清就建議,校安機制僅限於聯絡卻未進展到更完展的追蹤與輔導機制,因此應比照國中中輟來輔導高中職階段離開學校的學生。

然而,不論是輟學還是打工,未成年其實更需要有合法的管道,進一步對照行政院主計處與台少盟調查,發現18歲以下青少年約有6成是透過既有的人際網絡找工作,僅2%左右的青少年曾運用政府的求職管道,但也有7成希望政府能提供合法工作,顯示就業媒合管道不足。

李建清表示,有些惡質的人力派遣仲介還抽傭30%-60%,且沒有勞健保,這些大多都是弱勢家庭的孩子,已經沒有家庭的支持與協助了,國家不能沒有好政策或系統來介入。

此外,關於桃園少年受虐致死案,勞工局最後針對受虐致死的雇主,僅針對雇主有無勞健保及家長同意書等事項進行裁罰6萬元,卻無法對人力仲介公司究責,包括檢討情節重大是否更應負起連帶責任加重懲處。台少盟除了建議應訂定「雇用未成年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外,更應該重新檢視現行授權各地方政府「處理違反勞動事件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是否符合或牴觸兒童人權公約原則的問題。

賴香伶:地方就業服務資源本來就不足...

不過,曾任台北市勞動局長的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指出,現行地方就業服務其實就已經是人力不足,人力連辦失業給付都不夠,就業服務資源對青少年更不可能友善,這是政府長期以來的問題必須去面對。

他認為在工地營造類的職場,應加強職安檢查並納入兒少保護的專業機制,因為職安檢查確實可以發現黑工,以及一些沒有勞健保的勞工,並檢視現有法規是否能提供相關法源加重處罰違法雇主,以達嚇阻作用,都是政府可以努力的方向。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則表示,目前正在推動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期能保護吹哨者也能保護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