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對「健康減鈉鹽」竭盡維護之力讓食安法「三觀俱毀」

食安

(讀者投書-作者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祕書長。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馬馳=NORM,馳馬=TENORM

中文的奧秘之處,唯官員能懂,古有紹興師爺將「馳馬」傷人者,改為「馬馳」傷人,即可幫肇事主脫罪。今天的衛福部食藥署一再為台鹽的「健康減鈉鹽」找各種好話,無非是要幫台鹽脫罪,重新定義了中文的解釋。

台鹽健康減鈉鹽含有高量的放射性鉀-40是不爭的事實,在市面上大量販賣,也是事實,許多人衝著「健康」二字而多付了十幾倍的價格去買會導致腎功能不良的人變成腎衰竭,也是事實,而「健康鹽」並未經「健康食品認證」是事實,但衛福部回答:「健康鹽是指『健康的食品』,並非『健康食品』;減鈉鹽的營養成分表中,中國進口鉀的成分最多是事實,但是食藥署認定「原產地還是台灣」。

不論怎麼看,鉀都是主要的成分,而且是進口自中國的氯化鉀,摻進了台灣的氯化鈉中,並沒有經過「實質改變」,在「原產地」標示上,都應該標示氯化鉀的原產地為中國,而不是台灣。如果以衛福部所稱,在台包裝就算台產,按這標準,大概沒有什麼進口食品了。

不顧輻射曝露的正當性:毀了國際觀

食藥署對台鹽「健康減鈉鹽」竭盡維護之力,已經讓食安法的「三觀俱毀」,首先食藥署毀了「世界觀」,食藥署否定了國際輻射防護的基本原則的定義:不論天然或人工的輻射,輻射對人體的危害都是相同的,因為都是粒子或是能量波,而且輻射沒有最低安全量,再低的輻射都有致癌風險,就像丟骰子,不知道下一次會不會是3個6,這就是輻射的「機率效應」。

食藥署咬定輻射鹽沒有國際管制標準,當然沒有,因為沒有最低安全劑量,怎麼訂最低標準,國際上要看這些輻射物質的「正常性」(輻防第一原則),如果是必要的,且利大於弊,就可接受;如果可接受,也要越低量越好(輻防第二原則);而且要訂出劑量限值(輻防的第三原則)。所以第一步就要先確定攝入氯化鉀的「正當性」,哪些人需要,而非對所有人都健康。

而食藥署完全不管氯化鉀輻射曝露的正當性,把台灣置於國際輻射防護管制的化外之地,完全是落後而野蠻的顢頇官僚作風,徹底摧毀了輻射防護的「國際觀」。

鉀有益無害:毀了人生觀

食藥署一股腦的強調鉀的營養價值,對高血壓心臟病有多少好處,但是食藥署沒有去問問腎臟科、婦產科、家醫科、小兒科…等其他的科意見。

基本上鉀絕對是人體必須的元素,植物的氮磷鉀三要素之一,但是對人體而言,維持鉀、鈉的平衡,才能維持健康,從過去衛生署時代認為高血壓療法是要減鈉,而非加鉀,但後來,為了台鹽這款暴利鹽,讓一般人一天吃10克的「減鈉鹽」,其實是造成了高鈉加高鉀的「恐怖平恆」,除非有病的人,否則對一般人並無健康好處的證明,如果有,台鹽早就申請「健康食品」小綠人標章,何必遊走法律邊緣?或許反正有食藥署護航,要怎麼標就怎麼標。

食藥署找了台鹽的專家,和一群營養學者,拚命為鉀背書,違背了基本的人類生理規則,食藥署不概不知道天然綠色蔬果中就有豐富的鉀,只要飲食正常,正常人不會缺鉀的,食藥署誓死要加鉀的立場,這是摧毀了大家正常飲食的「人生觀」。

食藥署一再堅持鉀-40是天然的,所以無害,食藥署似乎不知道台鹽使用的純度高達99%以上的氯化鉀是人工電解合成的,天然界沒有這麼純的氯化鉀。如果以食藥署定義的「天然存在的,就是天然的」,而不管濃度,那麼地球上什麼東西不是「天然的」?烏腳病的來源是天然的砷,老年痴呆可能來自天然的鋁,天然的鈉也會導致高血壓。

在國際定義,人工合成的化工原料氯化鉀是「人工濃縮天然放射性物質(Technically Enriched Naturally Occurring Materials)」,都是要管制的,像鉀的石材1萬貝克就要管制,而台鹽的氯化鉀則是1萬8千貝克,石材都要管了,更何況食材?

衛福變餵輻:毀了價值觀

就算是沒有人工濃的「天然放射性物質」在國際上也會被管制、限用。像以前的夜光錶,使用天然放射性的「鐳」當成發光劑,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夜光錶了;一般的消防煙霧感測器含天然放射性釷,也被大幅降低了,甚至改為電子式完全取代,除非某些特殊場合,才使用釷。

隨著國際對游離輻射危害的認知提高,各國都調高了管制的標準,而衛福部還停留在60年前的輻防階段,沾沾自喜訂了全球最嚴格的核災食品管制標準,每斤100貝克(是減鈉鹽8860貝克的88分之1),但是衛福部忘了,這是針對核災污染國家而訂的(其實白俄羅斯訂得更嚴,是37貝克),台灣不是核災國家,卻要刻意接受100貝克,大家別忘了,國際輻射防護標準的基礎是「再低的輻射都不能免除致癌的可能」。

或許衛福部用心良苦,為了幫台灣人現在就做好核災準備,先「餵輻」,大家習慣就好了,未雨綢繆,超前布署,用心良苦。

國外不訂氯化鉀鹽的輻射管制標準,因為這種「代鹽」是供應給特殊缺鉀的人的「特殊營養食品」,在一般通路上很少看到,我去歐洲、日本、美國、中國的超市、超商,量販店找「代鹽」,還真不容易找到,除非是在網路電商可以找,主要通路還是在藥店。

若不是台灣市場上「健康減鈉鹽」唾手可得,比其他鹽種的量還大,我也不會「大驚小怪」,一直追踪這問題2年多。

從價格來看,國際食用級合成的氯化鈉(精製鹽),與氯化鉀的價格相差不大,但是台鹽的300克一罐「減鈉鹽」訂價63元,一般精製鹽,才15元1公斤,就算加了碘也才20元,這價格差了10倍多。

衛福部核准台鹽自中國江蘇每一批的高輻射氯化鉀,當成食品添加劑,而且是主要成分中鉀是最高含量,卻一口咬定這氯化鉀的「原產地」是台灣,恐怕是提早實現了「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食藥署一邊大肆強調鉀的好處,還找了國際鼎鼎大名當紅子雞的IT政委唐鳳以開放政府之名,3月27日召開「協作會議」,但一方面又鬼鬼祟祟的把「鉀」的字樣、產地隱藏起來,和一般正常人對數字、文字的理解冾好相反,食藥署正好好的摧毀了一般人的中文、常識「價值觀」。

衛福部管「食品」卻不管輻射

其實從3月27日協作會議的第一次準備會議(去年12月12日召開)的逐字稿中不難發現,食藥署、唐鳳辦公室專門委員黃子維的對話中,其實他們正在為核食公投2年大限將滿的「超前布署」,他們把這次氯化鉀的輻射問題,當成「教育」人民不要怕輻射的「前哨戰」,若年底或明年民進黨政府要進口核食,就必須解決台鹽減鈉鹽的輻射問題。

這是難以想像的政治操作「神邏輯」,從中國進口的氯化鉀做減鈉鹽,和從日本進口可能受輻射污染的食品,是兩個完全不同層面的事件,在衛福部眼中都可以「張飛打岳飛」。

這些在其他按照國際輻防標準來做的國家,這些根本不是問題,但是衛福部官員不學有術,再加上原能會管「商品輻射」不管食品,而衛福部管「食品」卻不管輻射,這是目前的輻射防護分工故意造成的漏洞。這個奇異的分工,正是推動核四不遺餘力的韓國瑜的競選總統搭檔,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在副院長任內所作的裁示決定的。

如果按照國際輻防標準、原則,也是我一直主張的,食用氯化鉀代鹽是「特殊營養品」,也是「計畫性輻射曝露」,只供有必要增加額外的鉀的人食用,應由醫師建議、處方使用,標不標示根本不重要,因為一般人正常飲食就有充分的鉀,不需要去買人工調製的氯化鉀當成食品。標示上只要誠實標示主要成份氯化鉀原產地中國,氯化鈉原產地台灣即可。根本不是個問題。

而台灣的現況是超市、超商、量販店貨架上到處都陳列了「減鈉鹽」,食藥署還掛健康保證,完全否定了輻射的風險,造成全國人民一年要增加1千噸氯化鉀鹽的額外且非必要的曝露。

請回到國際輻防、食安的正軌,部會間不可相互推諉

在日本核食方面,則是「非計畫性輻射曝露」,只要按照WTO的規約,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即 SPS)執行,公開透明訂定管制的風險控管規定、檢測方法,以及定義核災可能受污染食品的種類及管制措施,如美國、歐盟。不過,在台灣SPS主管機關是農委會,衛福部「依法不管」,而農委會也依法管不到進口食品。

然而台灣的情況不同,每年大量進口日本食品,平均每人接觸日本食品的量比歐美人士不知高了多少,歐美可以略過不計,況且歐洲受到1986年車諾比核災洗禮,也是核災輻射污染區,即使30多年後的今天,德國、法國的某些食品輻射劑量超過每公斤300貝克,甚至歐盟的標準還是1000貝克;日本一般食品則訂在100貝克。因為他們是身處核災輻射污染區,時時刻刻都會接觸到輻射,變成了日常「計畫性曝露」,無法做到「合理抑低」,所以不得已訂出「管制劑量」。

雖然台灣靠近日本,核災發生時會有輻射塵飄來(雖然當時原能會矢口否認),但是本島及離島並非核災污染區,所以要以「非計畫性曝露」的原則來管制,台灣應該認可日本境內輻射檢測,並平行比對,確保受輻射污染的食品不致流入台灣,境外嚴格管制,而非退守到邊境管制。管制的參考基準(Reference Levels)應遠比日本國內的100貝克劑量限值(Dose Limits)更低,如5-10貝克,而非採用日本計畫性污染管制標準100貝克,除非政府承認台灣和日本同屬核災區。

不論核食、輻射鹽,在國際上都是簡單的輻射防護公式,和食品衛生檢驗檢疫的操作,可惜衛福部的官僚不學有術,曲解法令,不知所云,不斷編造了「三觀不正」的歪理,除了特立獨行貽笑大方外,更令人擔憂的是更大的食安問題,難怪台灣的癌症好發率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