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基金成了校長小金庫?師大校長買特斯拉當公務車合法但觀感不佳

教育議題

台灣師範大學近期屢屢躍上新聞版面,除了校長吳正己被自家表藝所教授夏學理指控黑箱招聘,吳正己日前利用校務基金添購一輛建議售價161萬的全白特斯拉座車,稱是為了配合政府節能減碳,但也引發譁然。27日,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赴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表示,已有初步調查,也合乎規定。

教育部認買特斯拉合法,賴士葆:合法但觀感也很重要

劉孟奇指出,台師大花150萬購車合乎政府採購法,也有向財政部報請同意,充電樁的部分可以供多部使用,屬於建築設備,所以這部分應該合乎規定。

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雖然合法但觀感也很重要,108年度公務車預算共買了102台車,其中有33台是電動車,包括國防部電動車買20台,環保署、交通部,與文化部也都有買,但都是按照「共同公務契約」,由行政院統一購買,可以買到比較便宜的價格,「我就不知道為甚麼台師大你自己去買又買特斯拉,觀感非常不好」。

賴士葆提醒吳正己,國立大學校長屬於三級單位,部長的座車約在100萬上下,電動車也買130萬左右,不要開口閉口就說一切合法,大學校長對自己的要求要在高一點,才能贏得社會尊重。

校務基金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提升教育品質

除了校長花大把銀子買座車外,更令人關心的是錢從哪裡來?台師大曾發聲明強調,其經費來自校務基金自籌收入例如場地出租,其中也絕無動用學雜費收入及捐款。

校務基金制度是為了落實國立大學的財務能夠適度自主,而主要的來源除了有政府預算編列補助和學雜費收入外,還包含捐贈、場地設備管理收入、推廣教育、建教合作和投資收益等自籌項目。

雖然根據「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校務基金自籌收入得支應公務車輛之增購、汰換和租賃,買特斯拉固然合法但花大錢不僅觀感不佳,也別忘了校務基金設置是為了提升教育品質與增進教育績效。

加上近年關於校務基金的弊端不斷,去年9月,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則是被揭露濫權自肥,私自挪用校務基金,讓校務基金從結餘款近2億到5年後由盈轉虧超過2千萬,由於沒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將讓身為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召集人的校長有機會球員兼裁判,因此在上個會期即出現修法聲浪,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與前時代力量立委鄭秀玲都有提案。

劉孟奇支持修法,但恢復經費稽核委員會要再與校長討論

27日劉孟奇也表示支持鍾佳濱在上個會期所提出的修正案,刪除專任稽核人員隸屬於校長的條文,讓稽核人員能獨立執行職務,至於是否願意恢復在2015年修法前的經費稽核委員會?劉孟奇則語帶保留表示,要在與國立大學校長討論。

不過,鄭秀玲仍認為,除了稽查人員獨立於校長之外,還是要有經費稽核委員會,因為在修法前,經費稽核委員會就是要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且即便在2015年修法後,台北市立大學和交通大學也都還有稽核委員會,在校務基金的運作和監督上也不會有問題。

鄭秀玲指出,稽核人員只能在最後做財務上的稽核,但管理委員會要如何運用校務基金應該有完整的監督機制,包括是否是為了提升教學品質等,且當時她在詢問各國立大學校長對修法意願時,有過半數校長表示認同。鄭強調,「校長不是聖人,不宜誘他們犯法,健全制度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