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措施未出台 與中港簽引渡條約的52國家可以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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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於7日實施,陸委會對於「以言入罪,無限上綱及全球適用」的規定,感到驚愕並高度質疑;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9日)表示,在陸港澳人士不論國籍,受到監控、任意執法,甚至被拘留或遣送至中國判罪的風險都將大增,呼籲國人在陸港澳過境、轉機都應審慎評估,倘有疑慮,建議國人避免前往。

52國跟中港簽引渡條約,前往都有危機?

港版國安法內容曝光後,不少國人擔憂自己變成下一個李明哲,即使沒有入境香港,只要進入其領域範圍,也就是香港航空器、郵輪等,都可能被逮捕。由於港版國安法導致台人出國的風險升高,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牛津大學國際法博士候選人宋承恩強調,政府必須告訴國人,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會有哪些法律風險?什麼行為會觸法?必須提供指引。

對於到和香港、中國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是否也隱藏著風險,則掀起一波討論。據統計,全球約有52個國家與中港簽訂引渡合作,但並不是每個國家都可能被引渡,據了解,多數引渡條約都制定「雙重犯罪原則」,也就是該犯罪須在兩國都屬於違法行為才會引渡;另外,也有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因此照理來說,透過「港版國安法」要求引渡的空間不大,除非涉及組織、暴力行為等。

肯亞、西班牙都為高風險國家

雖然,在原則上被引渡機率不高,實務上會怎麼運行又是另外一回事,宋承恩評估,一些和中國關係較親近的國家,風險較高,例如先前肯亞詐欺犯事件,已經被判無罪了,卻還是被警察押走送中,顯然行政機關容易聽信中國,因此都是有風險的國家。

另外,先前約百名台灣人因電信詐欺案,在西班牙被引渡至中國,據指出,西班牙和中國的引渡條約簽得非常寬鬆,甚至不需被定罪,只要是嫌疑犯便能被引渡,就是高風險國家。

宋承恩認為,行政機關與中國的關係、法院獨立性、以及刑法規範都是評估該國風險的指標,他強調風險是真實的,但不應被誇大,政府應該整理哪些國家有高風險,不要讓國人認為,到全世界都會被引渡。

哪些國家可以去?在港台人怎麼辦?政府未提方案

由於港版國安法實施細則被陸委會形容為「極權政體無限擴權的思想審查」,蔡英文總統日前表示,不排除會祭出反制措施,卻沒有提出具體的反制方法。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評估,蔡英文口中的「反制」不代表要制裁中國,而比較類似港版國安法侵犯國人權利,那要透過「反制」措施保障國人權利。

換句話說,針對不同國家提出警示風險,可能是蔡英文口中的反制的措施,不過,不管是陸委會還是外交部,在引渡風險上都未多做說明,若非認為是對方的責任,即不斷以「情勢評估」帶過,甚至直到今日,陸委會才建議國人避免前往香港,相較西方國家大動作回應,台灣反應確實慢了好幾拍。

陸委會雖然建議國人避免前往香港,但針對在台港人,卻沒有提出「撤僑」的方案,僅強調會確保在港國人安全;針對台灣駐港機構,也指出「我們不會主動撤館,除非是外加因素」,尚未有具體應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