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趙正宇逆轉被羈押 郭克銘轉汙點證人會有涉貪肉粽串?

司法

立委涉收賄案,案情又出現逆轉,原被交保的立委趙正宇,因交代不清住家鉅款,法官改以趙逃亡、串證可能性極高,將他收押禁見2個月。由於北檢抗告成功,趙正宇成為第4位被羈押的立委,是此案到目前為止,遭裁定羈押的第9名被告。

立委與助理抗告不成,繼續羈押

其他已被羈押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提起的抗告,都被法院駁回,加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等人的抗告都失敗,繼續被羈押。

高院指出,陳超明、蘇震清、廖國棟涉犯收賄重罪嫌疑重大,依客觀社會通念合理判斷,足以認定陳超明等人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高院認為,陳超明事前是否知道新台幣100萬元來源為何、是否為單純的政治獻金,以及陳超明有無脅迫經濟部派員出席公聽會,無礙於羈押原因及必要性的認定。

趙正宇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至於蘇震清與李恆隆的金錢往來,是否為借貸、經濟部是否因廖國棟召開會議而有相應的特定行政行為、丁復華有無假借廖國棟之名私吞款項、立法院是否即將開議,高院認為,這都不影響是否羈押的判斷。

至於廖國棟的部分,高院表示,就收受裝有現金的黑色手提袋過程,與同案被告等及證人說詞不一;且其均有避重就輕、相互推諉卸責的情形,參酌此案罪行嚴重危害民主與法治,羈押禁見尚屬適當、必要,合乎比例原則。

有關趙正宇方面,高院指出,只押趙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不押趙是「輕重失衡、理由矛盾」;北院重新開羈押庭後,法官以趙對於家中大量現金來源交代不清、對收賄的說法與林家騏不一,尤其趙是立委具有高度影響力,在此案涉及的數年時間,牽涉人員太多,細節繁複,其具體計畫、共犯間分工、犯罪所得,都還要檢察官調閱相關事證追查釐清。

高院表示,趙正宇名下有多筆房產,財力豐厚,所涉又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屬於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的重罪,有逃亡可能,也可能跟親信、助理或證人串供,或藏匿贓款,都成為他被羈押禁見的理由。

郭克銘罪刑較輕,檢調要以郭為線頭

消息指出,此案白手套郭克銘屬重要關係人,是Sogo案及陽明山殯葬業變更地目案的金流關鍵,檢調有意策動郭轉當污點證人。

郭克銘所涉之行賄罪,最重刑期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貪污治罪條例」有自首免除其刑規定,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若郭轉「污點證人」,檢調並以郭為線頭,希望藉此再揪出立院涉貪的肉粽串。

此案中的「國會助理」,則是次要的關鍵人士,他們是白手套與立委的聯絡人、中間人,一旦助理認罪,立委涉案確定的機率就會增加。以丁復華而言,檢調調查他涉收受李恆隆800萬元賄賂,疑以ATM或臨櫃無摺存款等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丁的老闆廖國棟,曾被檢調拍到親自與李見面、並交付款項的畫面;檢調還掌握丁、李及郭克銘三方通聯對話,查出在Sogo經營權相關公聽會或協調會前後,廖國棟至少有4筆共約400萬元的可疑款項進帳。

丁復華心防鬆懈,郭克銘可能交保

據了解,丁復華庭訊時見到檢調出示的關鍵物證,已逐漸鬆動心防,供述不再堅持袒護廖國棟。檢方日前亦提訊丁復華、郭克銘及林家騏等三人,透過交叉訊問策動三人供出實情,嘗試讓已承認送支票的李恆隆托出更多弊情。

目前郭克銘已坦承大部分的行賄、期約賄賂犯行,也對檢調詳述李恆隆透過他居間行賄立委的過程,檢調在釐清案情後,或有可能提前停止羈押、並讓郭克銘交保,未來依法減輕其刑。只是在郭轉汙點證人後,檢調又挖出案外案,將是觀察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