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開罰黃偉哲是炒新聞? 這5縣市出入8類場所沒戴口罩都可能被罰最高1萬5

地方政策

由於日前屢傳外籍人士返國後確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日呼籲進出「8類場所」務必戴口罩,之後桃園市、雲林縣、台南市,與高雄市紛紛「超前部署」,表示從17日或24日起若進出這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將可罰款3千至1萬5千元不等。然而,被台南市政府開出的第一張罰單居然是市長黃偉哲。

黃偉哲成為全台出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遭開罰第一人

黃偉哲昨(23)日出席在東區崇學國小舉行的資深志工表揚典禮暨「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活動,上台頒獎時未戴口罩,遭人質疑,違反17日起執行至8類場所場所應戴口罩規定,台南市政府新聞處發布消息表示,將自行舉發。

黃偉哲今(24)日受訪時,承認當時有應要求短暫拿下口罩,並表示雖然醫師有說在室內短暫拿下口罩15分鐘沒有關係,但為了避免灰色地帶、取締困難、有人趁機鑽漏洞,還是從嚴處理,從他開始。

台南市衛生局在下午證實,衛生局中午對黃偉哲開出3000元罰單,黃偉哲也在隨後到超商完成繳納。市長因出席活動遭質疑,市府順勢對市長開出一張3000元罰單,成為全台第一位因為沒戴口罩被開罰的市長,瞬間成為話題,也讓這政策瞬間引起注意,加強民眾警覺。

各縣市標準不一,新北目前只對出入特種行業未戴口罩開罰

實際上,自從疫情指揮中心呼籲進出8類場所,務必戴口罩後,不只台南,雲林縣、高雄市也在17日起對出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不改善者開罰。桃園市則是從今天起開罰,均將示情節而定,最高可罰1萬5千元。

新北市則是加強特種行業防疫管制,新北轄下的舞廳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等,須採實名(聯)制、量體溫、提供乾(溼)洗手設備、保持社交距離或配戴口罩;以及設備使用後消毒清潔,且紀錄須留存28天以供查核,否則依法開罰3,000至1萬5,000元,且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

不過,由於疫情指揮中心並未宣布執行開罰,加上天氣炎熱不少民眾乾脆不戴了,而各縣市政府各自為政,在執法上亦有困難,宣示大於實質意義成分居多,但提醒民眾為了防疫也為了錢包,在前往各縣市之前,務必先上各縣市衛生局查詢,以免踩雷。

同場其他人沒戴口罩也會被開罰?台南市教育局:不會再舉證

而台南市政府對黃偉哲開罰後,也引發一些質疑,包括開始有網友質疑此活動並非只有黃偉哲1人未戴口罩,有很多人同樣違反規定,卻只有開罰黃偉哲一人。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國民黨台南市議員蔡育輝也痛批是在炒新聞,並表示台南市教育局局長鄭新輝等官員,以及多位議員當天出席時也沒有戴口罩,雖然當中許多人是同黨籍議員,他仍會向衛生局提出檢舉,比照市長一樣開罰3000元。

黃偉哲中午以私人款項繳清罰款,並呼籲市民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以免受罰。(圖片來源/台南市政府)

鄭新輝表示,台南開罰標準是室內未戴口罩經勸導不聽才開罰,只是黃偉哲自我要求高才開罰以身作則,教育局不會一體適用其他人,也不會再舉證。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衛生局只負責開罰,若要開罰他人,就必須有人提供新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