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蔡桃貴爭議在歐盟》法國最高處1年刑期 荷蘭嬤不撤孫照每天罰1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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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蔡阿嘎慶祝兒子蔡桃貴兩歲生日,在桃園捷運A2三重站打造「蔡桃貴主題車站」,不僅造成免租金爭議,也引起父母過度「曬娃」是否適切的討論。

儘管是未成年子女,未經本人同意,父母有權公布他們影像和資訊嗎?就算他們表示同意,如何確定他們真的了解曝光可能造成的影響?父母有責任保護子女,這是否也包括他們的數位足跡?

歐盟在保障兒童隱私權方面領先全球,今年5月荷蘭法庭裁定一名阿嬤必須從臉書下架她孫子的照片,否則將面臨一天50歐元(約台幣1700元)的罰款。

而在法國,子女可控告父母過度分享他們的生活,因為法律規定任意散布他人影像,最高可處1年有其刑期及4萬歐元以上罰款,就算彼此是親子關係,亦無豁免權。

媽,沒有我同意你不能po我的照片

《BBC》指出,當今兒童曝光的程度簡直前所未見,英國5歲小孩在網路上每人平均有1500張照片,逾8成兒童在兩歲前已有網路足跡,在美國更是超過9成。

英國柯林斯字典(Collins Dictionary)2016年收錄新字「Sharenting」,該字將分享(sharing)和養育(parenting)組合起來,意指父母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子女的影像和消息,簡單來說就是「曬娃」。

一些父母急忙為自己曬娃辯護,他們只是想與親友分享美好回憶,展現自己以兒女為榮,而且還能藉此與各種父母社群建立連結、互相幫助。

這固然是人之常情,然而子女長大後不一定會欣賞父母這種「苦心」,甚至與父母發生衝突。

尤其是青少年,他們感到「定義自己」的權利受到侵蝕,一名少女告訴《BBC》在他們的世代,「網路身分與現實生活並無顯著區隔,而是現實的延伸」。

美國知名演員,在漫威電影《鋼鐵人》(Iron Man)中飾演秘書「小辣椒」的葛妮絲派特羅(Gwyneth Paltrow)就曾發生一件插曲,她在IG貼了一張與女兒的自拍,結果她留言抗議「媽,我們討論過這件事了。沒有我的同意,你不能po任何我的照片」。

葛妮絲派特羅(右)上傳這張照片前似乎並未詢問女兒(左),面對女兒抗議留言,葛妮絲派特羅回覆「(但是)幾乎看不到你的臉!」(圖片來源/IG@gwynethpaltrow截圖)

曬娃曬到孩子身分遭盜用

「覺得難為情」是子女向父母抗議的一項主因,但過度曬娃恐怕還有比尷尬更嚴重的隱憂,例如隱私權。

美國歌手紅粉佳人(Pink)曾在IG分享兩歲兒子沒穿尿布的照片,一片撻伐聲浪下,她遮住兒子私密部位後再重新上傳照片,似乎對網友會注意到這個細節感到驚駭。

令人遺憾的是,帶有惡意或有不當行為的網路用戶,遠比現實世界揭露出來得多。

專家警告,戀童癖產業會以人工智慧合成技術(deepfake),利用一般兒童照片製造兒童色情影像,尤其是涉及較多皮膚裸露的照片,例如洗澡、游泳、在海灘玩耍。

此外,照片也很有可能在父母及當事人未受告知的情況下,收入AI人臉辨識資料庫,而事主根本不知道這些影像會用於何種用途。

另一方面,父母打卡或發文慶祝生日,常無意間洩漏了子女的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英國投資銀行巴克萊集團(Barclays)估計,2030年將有700萬起身分盜用案(佔總體三分之二)是因父母曬娃疏忽所導致。

阿公阿嬤也瘋「曬孫」

各種文件、影像一旦上傳至網路,便幾乎不可能完全消除,因此專家認為父母不僅有責任保護子女的數位足跡,也應該樹立榜樣,教導他們如何安全使用社群媒體。

事實上,在這世代為人父母也是難為,因為他們不僅要克制自己、教育子女的網路行為,有時更要教育他們自己的父母。

近來從sharenting又衍生出一個新字「grandsharenting」,指祖父母輩過度熱衷於在社群媒體「曬孫」。

《華盛頓郵報》報導,一名荷蘭阿嬤未經女兒及女婿同意,將孫子的照片貼在臉書上,且對他們屢次要求撤照置之不理,因此被女兒夫婦告上法院。

荷蘭法庭根據2018年在歐盟生效的《一般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裁決那名阿嬤須於10天內下架照片,逾期將每日開罰50歐元,最高可處1000元罰款。

美國Youtuber流行「開箱」子女成績單

尤有甚者,《CNN》報導近年美國的「家庭式Youtuber」更出現一個特殊風潮,稱為「成績單開箱」。

這種影片是指父母在鏡頭前當場「開箱」子女的成績單,宣讀他們的學業表現,並拍下雙方的反應。

雖然這些孩子大部分成績不差,或者也有暖心留言鼓勵他們好好讀書,兒童心理專家仍警告這可能會使他們感到焦慮,讓親子關係緊張,甚至子女對父母失去信任。

其實不用專家解析,我們也都可以想像,成績被昭告天下可以是一件多麼讓人有壓力的事。

兒童隱私權專家暨律師史坦伯格(Stacey Steinberg)在《紐約時報》指出癥結點,包括美國,許多國家立法賦予父母保護子女影像的權利,然而當父母自己就是散布者時,法律該如何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