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起訴12人》李恆隆轉污點證人 法界:將纏訟多年而且不易定罪

司法

喧騰一時的立委收賄案,台北地檢署經過2個月偵辦後,起訴現任、卸任立委及行賄者、白手套等共12人,被起訴的被告包括立委陳超明、廖國棟、蘇震清、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涉嫌行賄的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以及各立委的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余學洋、徐永明、丁復華、吳世昌、林家騏等人。

其中李恆隆、廖國棟助理丁復華坦承全部犯行,並轉污點證人,檢方因此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李恆隆轉污點證人,涉案立委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北檢在今(21)日偵結後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行賄等罪起訴,趙正宇則另被依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林家騏亦被依冒用公務員詐欺取財罪起訴。

檢察官認定,蘇震清犯罪所得2580萬、廖國棟790萬、趙正宇1170萬元、林家騏1100萬元,陳超明則收賄100萬元、趙正宇財產來源不明170萬元、蘇震清助理余學洋收賄124萬元、廖國棟助理丁復華180萬元,郭克銘700萬元。

至於徐永明透過吳世昌作為收賄聯繫窗口,卻因聯繫溝通有疏失,僅被依「期約賄賂罪」起訴;前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李恆隆等人為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萌生以ASTEP等爭端解決程序、聲請仲裁及透過立委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

李恆隆的錢並沒有進到時代力量專戶

檢方經調查後發現,李恆隆、徐永明及擔任白手套的「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於2019年12月2日早上,在徐永明的立院辦公室會面,期約由徐永明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並由徐永明借用立院紅樓會議室作為舉辦場所,再共同具名發文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

檢方調查,李恆隆及徐永明,以吳世昌作為收賄的聯繫窗口,並以政治獻金名義,匯入時代力量的政治獻金專戶,但雙方因聯繫溝通上出現疏失,最後才沒有成功交付賄款。

法界人士認為,全案進展有2個關鍵點,首先是郭克銘在羈押時轉汙點證人,供出大部分運作實情,對釐清案情有助益,但是他並未換得交保;其次是李恆隆在詳細交代透過白手套或親自與這些立委、國會助理聯繫,以及交付現金、支票、轉匯的過程,還有每筆款項的目的後,均有助於發現真實,檢察官亦同意他轉為污點證人,未來有機會獲得較輕判刑。

案外案之殯葬業關說案,檢察官痛批趙正宇

至於案外案的趙正宇替殯葬業者關說事件,檢方認定並痛斥,趙正宇假借捐政治獻金名義,要求「昭揚投資」支付仲介佣金221萬8000元,另有920萬元與收入顯不相當的不明財產,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沒收不法所得。

林家騏則是涉嫌運用趙正宇的立委職權,施壓關切營建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於「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案」中,將位於新北市金山區頂中股段硫磺子坪小段某地號等土地,劃出國家公園管制區的假象,藉以取信殯葬業者陳明瀚等人,並向陳明瀚詐得1100萬元。

緩起訴的被告有李秀峰、翁華利、林佳騏、蕭立志,至於趙正宇因部分案情認罪,該部分獲緩起訴。不起訴名單則有郝毓汶、洪思佳、林鈺傑、李承值、陳虹羽、劉培東、鍾克信、陳明瀚等人。

收錢到收賄,要定罪還差很遠

國民團總召林為洲表示,此案尊重司法,沒有評論。法界人士說,起訴後是真正的攻防戰,不過「收錢」到「收賄」還有一段距離,這些立委不論有無「收錢」,其形象已毀損大半,從法律與政治的操作來看,因為「收賄」難以確認是否有對價關係,因此先透過輿論摧毀道德形象,至於案件一般要纏訟多年,屆時有罪無罪,外界多已遺忘。

以過去的「中藥商行賄案」與「牙醫師公會行賄案」,也是雷聲大雨點小,最後竟沒有人因此獲罪,期間一審、二審、更審、再更審,不管是從有罪到無罪,或無罪到有罪,經過10年以上的官司,最後都是無罪。

這要說是台灣司法的荒謬、是恐龍檢察官與法官充斥,還是立委收賄本來就難以認定事實,是值得各界思考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