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片假冒口罩外流卻不算「不良醫材」 綠委何志偉提議修藥事法補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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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加利公司遭爆,以中國製口罩混進國家口罩隊後,又不斷爆出有其他廠商也將他國製造的非醫療用口罩,充當MIT口罩,其中還有分配到第一批口罩機的國家隊廠商。立委何志偉今(21日)召開記者會,預計修法讓衛生福利部可停止不肖廠商的營業。

12天傳出千萬假冒口罩外流,廠商一個月可賺千萬

何志偉指出,近12天內,恐怕有逾千萬片魚目混珠的口罩流入市面,包括台中艾芙蘿生技公司、富達實業社、捷鉎公司、漢濱國際有限公司和勤達醫療器材公司等,都是涉嫌的廠商;另外除了加利,還有國家隊成員豪品遭查獲將MIC口罩假冒MIT。

何志偉表示,這些假冒的口罩除了重創國家隊的形象,也影響國家的防疫能量,他強調當中有分配到第一、第二批的國家提供口罩製造機,當時由經濟部把價格全面壓低,讓有心業者能夠藉由武漢肺炎疫情,海撈一筆。

以加利為例,藉由進口中國廉價口罩配合徵收,一個月能比原獲利多出上千萬,讓何志偉直批,不肖廠商破壞國家防疫能量,抵損努力幫助國人的國家口罩隊,還藉此大賺災難財。

假冒口罩不算「不良醫材」,加利有望再賺災難財

何志偉指出,目前加利屬於「停工」狀態,但因為法律上的不足,導致業者能透過訴訟或是其他手段,有望於未來復工。即便加利被剔除口罩國家隊,屆時還是可以打著MIT口號橫行全球,繼續販賣口罩,繼續賺錢

何志偉強調,法律有不足,就要補起來,現行《藥事法》第23條針對「不良醫療器材」的規範僅限於,使用時易生危險,或可損傷人體,會使診斷發生錯誤者;含有毒物質或有害物質,致使用時有損神體健康者;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性能或有效成分之質、量或強度,與核准不符者。何志偉將提案修正,另外補上「將他人產品抽換或參雜者」此項目。

若修正案通過,等於授權衛福部可視情節重大廢止藥物許可證、藥物製造許可及停止其營業;未來若再有不肖廠商無目混珠的狀況,將面臨最重停運的懲處,「不良就要撤照,敢騙就要敢撤」。

撤不掉不肖廠商的許可證,修法具時效性

雖然食藥署正在研擬「醫療器材管理法」,打造一部新法律來因應國家口罩隊面臨的問題,但何志偉強調,相關的管理具有時效性,必須盡快給行政單位絕對執法性,讓混充原料納入不當醫材中,預計本週提案修法。

何志偉重申,口罩國家隊的成功不只是因為有政府,更可貴的是背後有無數的人力、物力為國家挺身而出的團結,對於破壞防疫能量是絕對不能容忍的;雖然黑心廠商僅是少數,卻傷害國家隊替台灣創造的,所以要盡快讓衛福部有法源依循,得廢止不肖廠商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