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人能逃離的FOMO 錯失恐懼症簡史

書摘

「FOMO(錯失恐懼症)是跟珍惜時間敵對的概念。」――台裔美籍企業家楊安澤(Andrew Yang)

那是2002年,也是我就讀哈佛商學院的第一年。現在回想起來,我剛到波士頓念書時,還以為自己是個發育不錯的「智人」。畢竟,過去幾年來,我做了很多成熟又重要的決定,是以前念大學時不會需要做的決定。

我搬了三次家,在兩間公司工作過,並以創業投資者的身分投資了十家以上的公司。我學會在私生活和職場上做出重大決定,而且過程中幾乎沒有發生任何意外。如果你那時候問我,我會說我還蠻擅長當個大人的。

坦白說,那是個比較單純的年代,沒人聽過性愛訊息或自拍這種東西。開始念商學院時,我完全沒有在用社群網站。大家都一樣。社群網站才剛萌芽,但是很快地,這即將徹底改變:當時的我根本不曉得,祖克柏就在離我宿舍不到兩公里的地方研發臉書第一版。

然而,即使沒有臉書、推特和其他那些推動FOMO的社群網站,在我踏進校園的那一刻,有一件事發生了:突然間,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我被一股揮之不去的焦慮感吞噬,覺得無論我人身在何處或正在做什麼,似乎總有更好的事情在別的地方發生。

這顯然是我的新棲地造就的產物,因為這是我這輩子頭一次沉浸在選擇這麼多的環境,幾乎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同一時間,我知道我永遠無法得到所有的選項,就連一小部分也沒辦法。我只要跟那些總是很樂意告訴我他們有多忙碌的同儕一比,就知道自己永遠追不上他們。

請容我解釋一下。哈佛商學院的生活應該就跟住在「社群網站裡面」的生活一樣。每天的生活都是行程滿檔,彷彿LinkedIn、臉書、推特、Snapchat的集合體跑到現實世界來了,雖然在當時,上述這些公司根本就不存在。

你就好像活在一個自我膨脹的泡泡裡,所有的新消息、新資訊都以光速傳遞,各種對話與誇耀的言詞(無論是否偽裝成謙虛的形式)就等同社群網站的替身,發揮了跟最新動態、奸巧的Instagram貼文或惡毒的推特文章同樣的功能。

這樣的環境讓恐懼感瀰漫,人人都擔心錯過身邊正在發生的事,深怕那件事會比你當下在做的事情還要大、還要好、還要耀眼奪目。雖然那時候這種感覺還沒有一個名稱,但是我們卻無時無刻都在與之搏鬥。

我所受的影響可能比其他同學還要大。現在想想,我真的是世界上第一個FOMO人的最佳候選人。我在緬因州的一個小鎮長大,類似你在史蒂芬‧金的小說中會看到的那種場景。如果你從來沒去過緬因州,且讓我告訴你那裡的人都做些什麼。

他們會吃龍蝦。他們會到沙灘上散步。他們會鏟雪。他們會逛里昂比恩戶外用品店。這是很適合成長、居住的地方,但選擇性不像大都市這麼多。這裡的生活相對一成不變,讓人非常安心舒適,而我也很習慣從數量合理的選項之中挑選大部分我想要或需要的東西。

FOMO的起源

然而,在我展開企管碩士的生活之後,一切都變了。我被大量選擇所轟炸,同時也由衷地認為自己絕對不能錯失這千載難逢的機會。當時的我是這樣想的:如果你不怕錯過,那麼你很有可能一直在錯過。為了確保我不會錯過,我努力去做每一件事。

我是校園裡無所不在的人物。我唯一不擔心錯過的,就是睡眠。我加入許多社團,接連不斷地參加各種社交活動、招募說明、研討會、週末之旅、演講,當然還有課程。平日,我早上七點以前就起床,直到午夜後才倒頭大睡。週末也是一樣瘋狂。如果你在校園舉辦的任何一個活動會場丟顆石頭,很有可能會丟中我。

因為我總是渴望參與所有的事情,我朋友便開我玩笑,說我大概連打開隨便一封信件都會在場。他們說得沒錯。我顯然一直處在焦慮的情緒中,擔心自己沒有好好利用周遭發生的一切社交、學術或其他活動。

我叫朋友去照照鏡子,因為他們也沒比我好到哪裡去。我們忙著不讓自己錯過,結果卻花了許多時間和精力在沒有真正反映出我們優先順序的事物上。做那些事不是為了讓自己變得更快樂或更聰明,而是因為大家都在做。這種行為不需要大腦:當你什麼都點頭接受,是不用思考的。

雖然我和朋友只是在開彼此玩笑,但是那種恐懼是很真實的。這在我和同儕的生活之中十分普遍,使我決定給它取一個名字。我常常創造一些口號和簡稱,因此決定給這個概念、這種恐懼症一個縮寫名稱。我把「錯失恐懼症」簡稱為FOMO,放進我的字典裡,使之成為我朋友圈共用的語彙。就在2004年5月畢業之前,我在校刊上寫了那篇日後註定成名的文章,介紹我最喜愛的新詞,用一千字左右的篇幅敘述這個充斥著FOMO的校園文化。

這篇文章雖然在校園爆紅,但是我沒有想到這個簡稱會有如此長遠的未來。事實上,我還比較看好當時發明的另一個詞:「McGincident」(譯者註:可直譯為「麥金尼斯事件」,結合作者的姓氏「McGinnis」和英文「incident」一字),希望每當我家有人做了什麼搞笑、天才或值得紀念的事情時,可以使用這個詞描述。後來,漸漸地,在我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FOMO越來越茁壯了。在接下來的十年間,FOMO的故事和它企圖支配地球的冒險行動成了「麥金尼斯事件」的最佳範例!

FOMO統治世界的歷程

當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是現在已經能拼湊出FOMO的軌跡,知道它是怎麼從我的朋友和同學之間穩定而緩慢地散布到地球的各個角落。這個詞最先在美國各地的企管碩士之間流行起來,因為這個概念很能引起這些學生的共鳴,迅速進入了大專院校的共通語彙。《商業周刊》(現在的《彭博商業周刊》)二〇〇七年寫了一篇諷刺的報導:

一場流行病席捲了美國的頂尖企管學院。在哈佛商學院,這個疾病被稱作「FOMO」,即錯失恐懼症。症狀包括:越來越難拒絕任何可能成為自己重要人脈的人所參與的任何派對、晚餐或出遊活動之邀約──無論必須付出多少代價。

隔年, 晚我兩年畢業的菲利普‧ 德爾維斯‧ 布勞頓( P h i l i p D e lves Broughton)在他的《紐約時報》暢銷著作《領先群倫:兩年的哈佛商學院人生》(Ahead of the Curve: Two Years at Harvard Business School)中寫到:

行政部門不斷告訴我們,要在哈佛商學院存活,祕訣不是接受FOMO。你必須選擇你真正想要做的事情,做了之後不要擔心其他可能正在進行的活動。我每天都到圖書館看報紙,盡量遠離FOMO的影響。可是,FOMO在校園裡無所不在,在每個人的心靈注入毒藥。

就這樣,FOMO持續在越來越多的校園裡茁壯成長,而每年五月畢業後進入社會的新一批FOMO人,都會進入科技、顧問和金融等產業。當他們來到全國及世界各地的辦公室,FOMO也會跟著出現,捕獲更多專業人士。同一時間,社群網站的增長、行動網路的滲透和數位行銷也都有助FOMO進入大眾文化。

然而,科技的進展固然跟FOMO的普及密不可分,我卻不得不想到金融界最愛掛在嘴上的一句話:兩件事互有關聯並不等於具有因果關係。你在下一章就會看到,早在智慧型手機問世以前,FOMO就已存在,而且即便你只使用最陽春的科技設備,FOMO依舊不會消失。現在,科技把從我們的祖先巧人就存在的人類情感變成了武器。你隨身攜帶的電子儀器在燃燒了千年的火焰裡加油添醋,使其冒出從來不曾有過的熊熊大火。

其實,自從1913年《紐約全球》(The New York Globe)首次登載經典漫畫《追上瓊斯一家》(Keeping Up with the Joneses)之後,FOMO就已經存在於美國文化。這部諷刺漫畫刊載了好幾十年,描繪追逐社會地位的主角阿洛伊修斯及其家庭成員為努力跟上鄰居瓊斯一家人而遭遇的各種不幸。

如果你去看這部漫畫,就會發現這其實就是非數位時代的FOMO極致表現。最經典的劇情是,阿洛伊修斯的妻子想盡辦法要他穿粉紅襪子、紅色領帶和綠色鞋套,因為亦敵亦友的瓊斯先生就是這麼穿。雖然我自己也時不時會繫一條紅色領帶,但是阿洛伊修斯跟我之間還有一個更為驚人的巧合:他的全名是阿洛伊修斯‧P‧麥金尼斯。所以,我們兩個顯然有許多共通點。他是第一個得到FOMO的麥金尼斯,但他肯定不是最後一個。

FOMO成為國際名「字」

今天,FOMO已經滲透到社會的每一個族群,不再是小眾問題,而是任何人都可能得到的大眾疾病。基於這樣的地位,《牛津英語詞典》在2013年新增了FOMO這個條目,《韋伯大字典》也在三年後跟進。FOMO大眾化的同時,也變得全球化,出現在世界各地的頭條報導上。

顯然,這不是美國才有的現象。在過去幾年來,西班牙的《國家報》出現一個「FOMO世代」專欄,追蹤此現象的興起;《印度時報》也有一篇文章寫到:「FOMO令你抓狂嗎?」法國的《費加洛報》有篇文章的標題是〈FOMO,二十一世紀的新疾病?〉而土耳其的《每日晨報》則警告〈有一個疾病叫作FOMO!你說不定也有得到︙︙〉媽啊。

今天,在Google搜尋這個詞,就會得到上千萬條結果,而推特和Instagram等網站上也有數十萬則標有#FOMO的貼文。此外,世界各地的媒體、廣告、表情符號以及無數的日常對話當中,也都會廣泛使用FOMO一詞。

總之,FOMO現在成了國際名「字」,貧民、總統、卡戴珊家族都會使用。以FOMO今日的地位來看,它現在已經佔據全球陰謀的中心位置,可以利用網紅、品牌、甚至你的FOMO人同胞左右你的決定。諷刺的是,卡戴珊家族雖然也是這陰謀的一份子,他們自己卻也受制於FOMO,跟你我沒什麼不同。你在下一章就會看到,除了少數果斷堅定的人之外,幾乎沒有任何人能夠真正逃離它的魔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