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鏈變紅鏈》立訊4年吃下美律、光寶、緯創子公司 台廠在中資產已有千億被紅色收購

產業脈動

中資一波波收購台灣廠商大陸子公司,使得「台鏈變紅鏈」已經是現在進行式,根據統計從2016年以來,中資取得台廠在大陸子公司的股權或資產的累計交易金額至少已突破千億元新台幣,綠委蔡易餘15日召開記者會則疾呼投審會應修正法規,將「事後報備制」修改為「事前報備制」,讓政府單位預先了解台商動向。

中資繞道收購或投資台企,4年來超過千億元台幣

根據民進黨立法委員蔡易餘國會辦公室統計,從2016年以來中資取得台企在中國子公司的股權或是資產交易,累計已有超過20家台企、金額超過千億元交易。其中,中資(或陸資併購者)對象就包括了四維圖新、紫光集團以及立訊等廠商。

蔡易餘表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近日的南巡重提「自力更生」言論,當中國經濟擬從外循環走向內循環時,內部也正在急於建立紅色供應鏈,因此陸資就透過收購台資在大陸子公司的股權、連廠帶單,持續扶持並壯大紅色供應鏈。

以立訊精密的案例來看,該公司自2016年起便陸續收購台廠美律蘇州廠、美律惠州廠以及光寶科的相機模廠,今年更是收購台商緯創昆山廠,短短幾年間就以化零為整的方式掌握蘋果供應鏈。

台商出售廠房投審會無法可管

但面對紅色供應鏈來勢洶洶,政府應該要慎防台廠成為美中戰爭下的「中資旗子」,蔡易餘更呼籲,政府應該積極預防中資藉由「繞道模式」,取得台灣廠商關鍵技術及人才。

蔡易餘指出,現行的「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規定,台商赴陸投資必須「事前」經過政府投審會審查把關,但台商出售在陸子公司時卻只要採「事後報備」,換言之,台商是否要處分台灣投審會根本無法可管。根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現行第10條規定,未來台商要賣掉在大陸子公司的股權或廠房資產只需要在處分後2個月向投審會報備即可。

甚至,蔡易餘也說,陸資繞道而行直接收購台資在大陸子公司的股權,不僅擁有連廠帶單,甚至專利也直接被移轉出去,因為台灣科技廠能透過股東會通過解除經理人與董事競業禁止,導致重要經理人離開台灣到大陸科技廠,甚至又以經理人的名義在中國重新申請專利,「原本是屬於在台灣科技廠的專利就原封不動跑到了中國,使得台鏈變紅鏈,將不利於未來台灣的科技產業。」

蔡易餘建議,目前法規規定,台廠若在中國投資設立的子公司或廠商進行轉售,只需要在處分後2個月向投審會報備,投審會並沒有任何的制衡方式,但理應投審會應該進行把關,至少台廠應該事先告知此等投資移轉交易,投審會再視是否涉及移轉關鍵核心技術、國安機敏資訊等適度介入了解。

蔡易餘認為,或許這並不符合部分台商的利益期待,但是站在保護台灣科技產業的立場,台商也不應成為紅色供應鏈的打手。

投審會修法要杜絕技術專利外流

同樣出席記者會的經濟部投審會執秘張銘斌則指出,目前投審會核准台商赴大陸投資累計件數已有4萬4千多件,金額累計也超過1900億美金,在中國前20大的出口廠商裡,台商也約占有6、7家;自從美中貿易戰以來,確實有不少台廠有意迴游返台,目前經濟部推行的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已有1.1兆新台幣規模,除了協助台商回台投資之外,也協助台商轉往東協或歐洲等市場。

針對蔡易餘所疑慮的台廠的技術及專利外流,張銘斌則說,經濟部在兩個月前已準備要修正「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規定,目的就是為了要防範台廠技術外流至紅色供應鏈,因此未來台廠赴大陸投資不僅是專利授權必須經過許可之外,若是技術要轉讓給大陸的紅色供應鏈也必須經過許可,目前該草案正在預告當中,預計年底前就能報院核定。

但蔡易餘也質疑,「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5條修正版本主要是針對台廠轉讓或授權專門技術、專利權或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的合作必須事前許可;若單單僅修正第5條,就能阻擋陸企收購台廠大陸子公司的速度嗎?

張銘斌則回應,台廠出售廠房給陸企通常會連同技術、專利一起轉讓,不會只賣廠房空殼,換言之如果若從技術管制就能防止技術外流,假設要連同第10條一起修法的話,因為過去已有4萬4千多件數的台廠赴大陸投資,如果全數要求台廠必須經過許可才能出售廠房,那麼將會對台廠的影響層面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