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能力」的少數人用電卻要全民買單 中市議員促落實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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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推動節能減碳,響應環保,電動汽車目前享有免繳納牌照稅、燃料稅等優惠,在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可以免費停,甚至連公有停車場內的充電樁都可以免費充到飽,這讓市議員相當不滿,要求市政府應該要盡快研擬電動汽車充電收費辦法,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近兩年掛牌電動汽車數量倍數增加

電動車現享有免繳納牌照稅、燃料稅等優惠,在台中市還能加碼免費停公有停車場和路邊停車格,甚至連公有停車場的停車樁都是可以免費充電的。

28日台中市議會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民進黨籍議員張耀中、謝志忠、王立任、張玉嬿4人聯合質詢交通局長葉昭甫,張耀中提及此事,並表示台中市近兩三年來的電動汽車掛牌數可說是直線上升,從2018年454輛、2019年成長到914輛,再到今年,截至目前的2145輛,已經衝破2000輛,市府原先響應環保,釋出鼓勵電動車的優惠,尤其是免費充電的政策,如今恐怕已經造成財務上的負擔。

電動汽車充電費難道駕駛負擔不了?

以一輛國際品牌的電動汽車來說,簡配版可能都要動輒百萬,張耀中認為這些電費對於駕駛而言不會造成負擔,甚至有業者向他反映,常可以看到有駕駛在公有停車場充電時還發動車子,坐在車上邊吹著冷氣一邊還聽著音樂,早已經是違反市府響應節能減碳的初衷,因此希望市府單位可以盡快的制定電動車充電收費辦法,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張耀中近一步提供交通部的統計資料,國人車輛平均一日通勤移動90公里,收費充電站每公里充電費用大概1.5元,以此數據為基礎並假設駕駛每天有一半的電在公有停車樁充,1台電動汽車每個月就會有2025元的充電費用由市府買單,並以全台中市現有的2145輛,一個月就要負擔434萬元,一整年下來光是電動汽車的充電費,市府就要支出5200萬元以上,這些「有能力」的少數人用電,卻要全民買單,議員們認為讓人無法接受。

配合環保局的鼓勵期,葉昭甫:滾動式檢討

謝志忠提到,電動汽車的成長速度之快,現在突破2000台,很快就是超過5000台,要求交通局應該加快腳步提出應變方法,並訂出具體時程表,並強調使用者付費才是公道的。

張玉嬿肯定市府幫電動車做基礎建設,加強推動低碳運具,但電動車日益增多是事實,市政府應該要考慮免費充電政策的普遍性及適用性,應向10月15日才剛宣布開始收取超級充電站使用費的國際品牌看齊,制定正常化收費機制。

針對議員們的指教,葉昭甫回應,因為目前仍然在配合環保局的新型態環保運輸工具宣導鼓勵期,未來確實會逐步朝「使用者付費」方向來規畫,近期會先採滾動式檢討相關成效,並如議座們所言,儘速研議訂定電動車充電使用者付費辦法等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