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幻的願景? Uber在美因欺騙駕駛被罰2千萬美元

共享經濟

近年來Uber在台灣屢屢遭到計程車業者與政府的質疑,而該公司則不斷強調共享經濟所帶來的好處,並請來部份Uber駕駛站台,辯稱Uber可以幫助他們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然而在Uber的發源地美國,該公司卻遭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指控利用過份誇大的收入數據來吸引駕駛加入Uber平台,並最終同意拿出2千萬美元做為給予旗下駕駛的補償。

根據FTC在周四(1月19日)向舊金山地方法院申報的文件顯示,Uber向駕駛宣傳在加入Uber後可以賺取特定金額的高昂收入,但實際情況卻顯示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實際收入比宣傳數字少了三成

例如Uber曾經在官網聲稱,一名紐約UberX駕駛的年收入中位數約在9萬美元(約284萬元新台幣)以上,而在舊金山也可以超過7.4萬美元(約233萬元新台幣),不過根據FTC自行調查的結果,UberX駕駛在這兩地的年收入中位數事實上分別只有6.1萬美元與5.3萬美元,比該公司宣傳的數字足足少了三成左右。

此外,Uber也曾經在Craigslist網站刊登招攬駕駛的廣告,裡面宣稱Uber駕駛在波士頓與費城這兩座城市的每小時收入約為25美元,而在明尼亞波里也有18美元,然而根據該公司自己內部的資料卻顯示,實際上在這三座城市只有不到10%駕駛的收入能夠達到這樣的水準。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Uber這樣以共享經濟作為訴求的服務媒合平台,往往在向服務提供者宣傳他們可能獲得的收入時,都會刻意加計小費或是績效獎金這一類非固定收入;並且在Uber的案例當中,由於參與平台的駕駛並非該公司旗下的正職員工,像是車輛的保險、油資與保養費用也都是由駕駛自行負擔,這些成本都是在計算實際收入時應該一併加以考慮的因素。

誤導駕駛以較高的費用取得載客車輛

另一方面,FTC的調查還提到,Uber為旗下駕駛提供一項該公司宣稱為「低成本」的車輛購買或租賃方案,至少有1,900位駕駛都是透過該項方案取得他們的載客車輛,然而FTC卻發現這些駕駛付出的成本,其實要高於一般消費者在市面上購車或租車時所負擔的貸款利息或租金,甚至當部份駕駛為此向Uber提出抱怨時,該公司卻表示他們只是在中間扮演轉介的角色,叫駕駛直接與貸款公司或租車公司進行協商。

代表紐約市4.5萬名Uber駕駛的獨立駕駛公會(Independent Drivers Guild)創辦人Jim Conigliaro Jr.批評,類似Uber這樣的汽車共享服務平台業者,將成本與風險都轉嫁給旗下駕駛與一般納稅人,讓參與平台的駕駛最終發現自己受困在一堆帳單當中,他認為這些駕駛所面臨到的現實情況,事實上與這些平台業者描繪出的美好願景仍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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