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經濟部中資投審新規定生效前核准蝦皮電支 金管會在急什麼?

金融電支

國內擁有百萬會員的蝦皮購物,其關係企業蝦皮支付去年代理收付款項的日平均餘額已超過法定金額,因此日前已申請專營電支執照的業務許可,金管會17日正式予以核准,成為國內第6家專營電子支付機構。

蝦皮日均餘額超出10億規定,申請電支執照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蝦皮支付目前屬於經濟部所主管的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只做代理收付交易款項業務,不過因去年保管代理收付款項餘額,一年的日平均餘額已有31億元,已超過電支條例規定的10億元,因此依規定,必須向金管會申請電支執照。

林志吉指出,金管會經過洽會中央銀行意見之後,審核通過蝦皮支付申請案,未來蝦皮支付可以經營的業務項目,包括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受儲值款項、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3項業務。

不過,目前蝦皮支付資本額只有500萬元,未來設立電支機構後,也必須依法增資至5億元。也就是說,蝦皮支付的上層母公司最晚要在2021年上半年之前,必須再增資4.95億元。

中資投審新規定生效前核准蝦皮電支,賴中強批:金管會非常不適當

但一直以來,蝦皮購物始終擺脫不了「中資疑雲」,甚至還曾被認為是繼淘寶退出台灣之後,下一個被判為中資的可能對象,而蝦皮購物平台與蝦皮支付兩者則為關係企業。

事實上,蝦皮支付的股東結構涵蓋多層且複雜,根據金管會所揭露,蝦皮支付的母公司最上層是在美國紐約掛牌的「Sea Limited」公司,其大股東中國騰訊集團透過香港的「Tencent Holding」等2家子公司持有「Sea Limited」公司約2成5,而中國騰訊創辦人馬化騰及一陸資公司又持有「Tencent Holding」上市公司8%。因此經過換算後,中資持有蝦皮支付比重僅約有2%(8%乘上25%)。

金管會指出,根據現行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若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總額逾30%,將會被視為中資,因此認定蝦皮支付符合規定。

但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根據經濟部預定在年底上路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修正內容,對中資3成門檻由「綜合持股計算法」改為「分層計算」,若新規定採「分層計算」的話,蝦皮購物母公司新加坡Sea集團最大股東為香港騰訊,持股已超過3成,應會落入中資的範圍。

另外,賴中強也說,經濟部此次修正也增加中資具實質控制力的樣態,使股權未達門檻,但若透過某些投資行為、協議等達到控制力,即認定為中資,但金管會同樣不等經濟部法規生效,就核准蝦皮電支許可,也同樣不妥。

賴中強指出,蝦皮購物平台與蝦皮支付的公司負責人基本上是同一位、資本也來自同一群,「當初投審會就是以綜合持股計算法為理由,認定蝦皮購物在新加坡的母公司不是中資,但是這個認定方法經濟部已經認為有錯要改了,這時候金管會敢在經濟部法規預告修正前公布核准蝦皮經營電子支付,顯然是相當不恰當的。」

除了中資,跨境電商不公平競爭才是問題

不過,cacaFly聖洋科技執行長邱繼弘的看法則有些不同,他認為,現在大家花很多力氣去防堵蝦皮的中資問題,但事實上中資問題不會讓現在的問題變嚴重,更嚴重的問題而是在於,跨境電商的不公平競爭。

他指出,過去同樣被認為有中資的淘寶台灣退出台灣後所造成的結果,就是中國淘寶直接從中國進到台灣,更加衝擊台灣的零售業,因為過去淘寶台灣在台時,至少還能把部分的台灣商品放賣給台灣人或是賣出去。

邱繼弘認為,平台進入台灣是必要的開放,因為一旦進入台灣之後,平台就必須依照台灣的規定去走,該繳稅就要繳稅,並不是壞事。但反觀,對境外的電商,目前台灣完全抵擋不住中國貨衝擊本土零售產業,造成不公平競爭,這才是眼下台灣廠商面臨最重要的困境。

因此他也疾呼,政府應該要針對外來的跨境電商設立「非關稅障礙」,例如提高中國進來台灣每一個小量包裹的成本,來保護台灣本土零售產業,解決最根本且關鍵的跨境貿易不對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