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牛之味》牛肉誰吃的?吃多少?

書摘

在過去,牛肉是至高無上的食物,因此無論是想成為國王、或是代理國王的人,只要是王,一定要吃牛肉。在《朝鮮王朝實錄》首篇預示李成桂家族將開啟朝鮮王朝的記載中,也出現了牛肉。

太祖李成桂的先祖穆祖曾到達開元路南京之斡東(咸興),歸順於治理當地之千戶(元朝官名)。高麗高宗四十一年(西元1254年),治理斡東的千戶以盛宴招待穆祖,穆祖則以牛馬報之。

之後,穆祖在斡東東南三十餘里名曰「者考羅」的海島上築石城,以放牛馬。養過牛馬的穆祖與女真的諸千戶及達魯花赤交流往來,他們必宰牛馬饗宴,彼此禮待盛厚,建立友誼。自李成桂建立朝鮮後,朝鮮國王都吃牛肉。太宗十五年(西元1415年)因乾旱嚴重,王撤膳(肉膳)斷酒,並令大小人員不得食牛肉。自死之牛肉亦由京城內的漢城府課稅,京城外則有官方明文後,方許買賣。違者亦依律論罪。

王與王族喜歡吃牛肉,所以王室祭祀時都會準備牛肉。太宗十八年還特別記載昭頃公因平日嗜牛肉,太宗在朔望之祭(在宗廟或文廟每月初一及十五簡單舉行的祭祀)便準備牛肉祭祀。

國家所舉行的祭祀也廣泛使用牛肉。在宗廟祭祀時,呈上的祭品為蒐狩所獲之獐、鹿、雉,其餘祭享則用牛、羊、豬。在祭祀孔子的釋奠祭也是正配五位與從享十位,東西廡從祀一百八位,犧牲共用牛一。

在輝德殿(朝鮮世宗妃昭憲王后沈氏神位奉安的地方),正月初一別祭用牛已成為常規。祭品用牛,宗廟祭黑犢牛五頭,永寧殿祭黑犢牛二頭,社稷祭用黑大牛三頭,文宣王釋奠祭用黃大牛二頭,文昭殿別祭黃犢牛二頭。

王室對牛肉的喜愛,即便是出家後也沒有停過。定宗的兒子李德生曾經出家,後來聽從世宗的命令還俗。他雖然經歷過僧侶生活,但聽說還俗後很愛吃牛肉。據說搜索其家時,找到牛頭三十五、馬頭八,餘骨甚多,還有帶肉淋漓者。

隨著飼養牛隻數增加,食用牛肉成為日常,實錄上也開始記載不同部位的牛肉食用方法,尤其燕山君,更是眾所皆知會吃牛各種部位的人物。據記載,燕山君食治牛脾腎各一部,烤食被稱為「牛心炙」的心臟或食肉汁。此外還蒸小牛,下令牛肉不僅做為祭品,也應當便於做為日常食物。懂得挑選不同部位牛肉享用的燕山君,成了第一位提議將牛肉當成日常食物的國王。

若日寒,則御貢生牛肉以取代牛脯。宮中毫不避諱地吃牛肉,據說內人私下準備王的宴會時,一次都要宰殺八、九頭牛。這是「中宗反正(譯註:朝鮮王朝廢燕山君的宮廷政變)」以後的紀錄,雖然內容是想凸顯燕山君的暴政事例,但也顯示出食用牛肉日常化的重要過程。在轉變的時期,總是必須跨越理念與現實之間的矛盾。

「中宗反正」成功後,燕山君食用牛肉一事被當成暴政的代表事例,貢奉牛肉給王的行為也就此中斷。燕山君末年有如下紀錄。

「以各道上貢物膳,猶為不適於口,馳書于各道,令封進牛肉,各官守宰畏罪,一日之內,有殺九牛者。」

從這段紀錄可以看出,燕山君時期的地方牛隻屠宰已經成為日常,甚至一天可以宰殺到九頭。

牛肉象徵國王的品味,因此對圖謀篡奪王位的叛逆者來說,牛肉是宴會上不可或缺的一味。沒有得到國家的許可而吃牛肉,這種行為也被視為叛逆的表徵。有紀載提到因病食用牛肉的南怡,以國喪為由遭到逮捕。逮捕當天,在南怡家中廚房搜得牛肉數十斤。據說朴世蕃「主上(明宗)即位之初,與社稷洞居武人等結為鄕徒,屠牛宴飮,有亂逆形跡。」

從貴族到地方首領,食牛成性

吃最多牛肉的是貴族士大夫,只要舉行宴會,一定會吃牛肉。於是街市中批評「殺牛如殺雞」。曾擔任大司憲的許遲說過:「臣常犯杖一百之罪。」朝鮮時期熱愛牛肉的風潮,大概就像近來好朋友一碰面便問「要來份炸雞和一杯啤酒嗎」一樣。吃牛肉在朝鮮時期蔚為風潮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呢?

在開國初期,帶有官職的人會一邊吃著牛肉,一邊確認彼此的關係網絡。辨正都監副使尹穆準備了酒和肉,安慰遭到彈劾的同僚,因為臨時買不到牛肉,於是買了整頭牛。但不幸的是被查到所買的牛是贓牛,尹穆因此被貶為吏曹議郎,在定宗二年(西元1400年)謫遷到大興。

不僅如此,被發現以牛肉辦宴會而受罰的情況還有很多。當時負責開發世界最尖端火藥武器的一干研究官員,在火槍發射試驗後,都會聚在一起喝兩杯。當天的實驗相當成功,在紀念酒宴上,牛肉當然不可或缺。但因為是未經國家許可而偷宰的牛,這群人免不了要受到處罰,像是判軍器監事洪涉等五人就被罷免,注簿申溫良則遭到流放。

管理馬匹的司僕寺官員為了想吃牛,也會編造一些適當的藉口抓牛。祭祀馬匹祖先的儀式稱為「馬祖祭」,這場祭祀正是可以盡情享受牛肉饗宴的大好良機。

為了享受牛肉,官員們甚至聚集在社稷牆下舉行宴會。成宗四年(一四七三)刑曹佐郎金旼、吏曹佐郎金世臣、金義亨、金崙,以及義禁府都事金暉等人,就曾攜妓工人,多辦牛酒,會於社稷牆底射侯,動樂縱飲。

下至地方的首領也常以各種理由吃牛肉。咸鏡道穩城首領康孝文以築城為由,如此記載:「日殺一牛為饌,宴飮則二牛猶為不足,濫刑供給之人。」帶有官職的貴族和士大夫喜歡吃牛肉,而為了補充唸書消耗的元氣,國家也是從給他們吃牛肉開始。

成均館以前稱為「泮宮」,由安珦(譯註:高麗後期的文臣兼學者)所提供的奴婢後裔是成均館的經濟支柱。他們在城內賣牛肉,並將賺到的錢用來支撐成均館。成均館則以必須準備儒生的牛肉餐為由,成了城內唯一允許屠宰牛隻的場所。就像這樣,奴婢對儒生「以牛肉供饋,其來已久。」但在中宗七年(西元1512年)時,因為丁自堅等幾名儒生說不吃牛肉,結果在成均館引起一場風波。大多數的儒生嘲笑他們想標新立異,由此可見牛肉對儒生而言,已經成為不可缺少的日常食物。

四學(譯註:朝鮮時期為培育人材,而在首爾四個地方成立的教育機關)也和成均館一樣以牛肉供膳,因受到影響,四學裡殺牛之事不斷。中宗三十七年(西元1542年)儒生不專心聚會,學舍常空,所以「典僕(在官廳專做雜事的奴僕)日以殺牛為事,積骨成丘,而略不禁止。」西學(譯註:四學之一)學宮逐漸空虛,成為屠牛之所。下人等在東西齋近處常以殺牛為事。雖然是為了給唸書的學生吃肉而屠牛,但學生不在時,殺牛之事依然沒有停過。

在過去,及第赴任官職的新儒生必須進獻牛肉給前輩。實錄記載中宗三十年(西元1536年)時,錄事(譯註:朝鮮時期上級胥吏的總稱)和行首掌務等欺虐新來儒生,使其屠牛烹熟,但最後因為疏失,導致議政府失火。為了吃牛肉,即便燒掉相當於今日行政院的建築物也毫不猶豫,可見當時人們對牛肉的執著。

國家數次頒布禁牛令,雖然對屠牛者加以處罰,但吃牛肉的情況並未因此杜絕。中宗初年有政承啟奏:「頃者群臣上下,宰殺日甚,幾至(牛隻)絕種。」宣祖六年(西元1573年)司憲府啟奏:「屠牛有其禁也,士大夫相對而恣食,無恥濫市。」實錄也提到宣祖三十五年(西元1602年),在成均館屠牛幾乎已經到了「恣殺觳觫,日以十百」的程度。貴族與士族不僅沒有戒掉牛肉,甚至還逐日增加食用。

立於合法與非法界線上的百姓

當君主和貴族、士大夫大啖牛肉之時,百姓們有吃牛肉嗎?

或許有人認為「朝鮮時期的百姓恐怕吃不了多少牛肉吧?」然而歷史上,卻記錄著百姓同樣無止盡擺設牛肉宴的事實。實錄記載,早在世宗七年的咸鏡道,已經是「又其俗崇信巫覡,必宰牛祀神,且為賓客之供、口腹之養,連續屠宰,一歲宰牛,不啻數千。」無論是為了巫師祭祀還是宴客,又或者僅是單純為了吃,宰殺的牛肉最後都是送到人們的嘴裡。

醫書上公然提及老人可以吃牛肉。據醫書記載,牛肉是「良藥」,尤其「宜於老人」,所以常用。《禮文》(譯註:朝鮮時期的佛教儀式集)也提到「七十以上,飲酒食肉如日常。」雖然提到的有限,但意思等同於容許老人吃牛肉。在當時的朝鮮,任何不准吃牛肉的話語,都只是在「對牛彈琴」而已。

中宗時期,曾任兵曹判書的曹潤孫即使在繼母喪中,仍然「椎牛設辦,大會賓客,燕飲食肉,略無愧恥。」宰牛設宴,讓酒席更為豐盛。當時「宰牛之禁雖嚴,而民間屠殺不忌。」牛隻屠宰無法減少的理由,是因為當時一直都有地方可以供應牛肉消費,而且以牛肉待客已蔚為一種文化。

養牛多於種稻的山野地區,會與種稻較多的地區進行遠距交易。明宗九年(西元1554年)時有全羅之人「持牛隻屠殺於市場,而販賣資生。」在黃海道路上,有牽牛或三四或二三而來者被平安道御史李彥憬發現,他們都是準備將平安道飼養的牛牽到首爾販賣的人。

以屠宰為業的屠戶登場

朝鮮最早正式許可屠宰牛隻的國家機關是司臠所。這裡專門屠宰國家祭祀或宮中宴會所需的牛、羊等禽畜。有時這裡還會供應牛奶。

定宗二年有令司臠所「預養牛馬,以備國用,毋得奪諸民間。」太宗五年(西元1405年)商議六曹職務分工及所屬時,司臠所歸禮曹掌管。這裡分配有別監六名及波吾赤(負責旅客相關事務的官員)八名,他們的職責全都是屠牛。世宗十九年(西元1437年)取消設立波吾赤,在編篡《經國大典》前再取消設立司臠所,另設典牲署(負責飼養國家祭享所用之禽畜的官衙)等其他機關負責司臠所原有職務。

朝鮮時期若想宰殺牛隻販售,也必須嚴格遵守法令。就如前面提到的,在京城正式得到屠牛許可的人是成均館的奴婢。他們不只供應成均館儒生牛肉,同時也將牛肉賣給都城裡的一般百姓,藉以維生。屠宰販賣牛肉時,必須貼有漢城府許可的標示(著標),其他地方則要有官方正式明文,方許買賣。中宗下令禁止屠牛時,他們一樣可以賣死牛的肉。牛隻如果死亡,官廳會在查驗後提供證明文件,並在肉上面貼標示。也因此當竊盜風氣開始盛行時,生牛皮也會烙上火印,做為防竊。

世宗十七年(西元1435年)已經實際將牛肉保存期限訂為冬季十日、夏季五日。當時規定宰殺牛馬後要訂出課稅收納期限,皮限十五日,肉則冬季限十日,夏季限五日。雖然只是為收納稅金而訂定的措施,但可以從中看到符合今日保存期限的概念。

為了防止無節制的牛隻屠宰,從高麗時期到朝鮮時期都立有禁殺之官。這既不是鼓勵屠宰,也不是完全禁止屠宰。世宗時期的贊成(譯註:朝鮮時期議政府的從一品官職)權軫與判書許租曾經提到,當時宰牛之宴一年不過二、三次,難以完全更除。

朝鮮開國之初就有私宰牛隻的集團,被稱為禾尺、楊水尺、宰人等。這些人最早以狩獵和採集為業,不像一般百姓從事農業,主要居住在容易淹水的隱僻處。

世宗時期正式實施齊民化政策,其中將屠牛戶改稱為白丁或新白丁,使其與農民混雜居住。他們向周邊的農戶學習種田的方法,但由於只熟悉早期從事的狩獵等捕抓禽畜的工作,所以在學習新的農事工

作時碰到許多困難,因此常發生屠戶偷走農戶飼養的牛,然後逃到水漫過的隱僻之處屠宰的情況。

因為偷牛而出名的地方是都城下方十里處,尤其東大門外特別有名。到了成宗時期,這些屠戶被稱為去骨匠,在首爾每日以屠宰為業維生。在楊州屠宰牛和馬來吃的是群居在東大門內的水尺(譯註:指四處游蕩從事賤業者),他們也會來城內偷竊。金礩(譯註:朝鮮前期的文臣)曾說:「京中舊無去骨匠,士族家婚姻祭祀時,必請於司臠所而為之,今則稱去骨匠者,無處無之。」

由於販賣牛肉利潤龐大,因此有部分屠宰業者與兩班貴族勾結,共同經營屠宰業。兩班保護屠宰業者,規避官廳的官差舉發,形成一種利於分肉的共生關係。甚至還發生過在義禁府門外的人家屠牛、而被中官捕獲之事。

到了十六世紀,他們屠宰的牛隻數不斷增加。為了補足屠宰所需的牛隻數量,出現了將咸鏡道或平安道的牛牽到首爾販賣的集團。中宗五年(西元1510年),成希顔(譯註:朝鮮時期的文臣及朱子學者)曾經議曰:「屠牛為業者,恣行宰殺(牛隻),一人一年所殺,或過百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