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費這樣算》自己的錢包自己顧 春節連假7天薪資算法一次看

勞動議題

辛苦了這麼久,上班族殷殷期盼的春節連假終於要來臨,不過,在連續假期時,有一群勞工朋友可是一刻不得閒得繼續上班,也有人會趁著春節假期搶賺過年財,以彌補過去一年受疫情衝擊的損失。

國定假日、休息日、例假先弄懂才能守護錢包

部分上班族及打工的勞工,配合公司業務在春節連假期間仍需出勤,那麼這段時間上班的薪資又該如何計算,才能維護荷包的基本權益呢?

勞動部指出,農曆除夕、春節(農曆初一到初三)這4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基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果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休;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基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說明,若企業屬週一至周五為上班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農曆初二、初三(2月13、14日)適逢休息日與例假,應依法補假,又勞工雙方約定於2月15日及16日(農曆初四、初五)補假,以形成6天春節連假;另外,企業若比照行政院「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則有7天連假,調整後2月10日為休息日,2月20日則調整為工作日。

另外,勞資雙方如協商將國定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日實施,該協商調移內容應明確且須經勞工同意。經過調移後的國定假日當日,即成為正常工作日,該日出勤,不必加給工資。

春節連假上班,薪水直接算給你看

進一步舉例,假設你的薪水為3萬6千元,換算之後時薪為150元,上班8小時,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休息日(小年夜、初二)上班,應給予加班費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國定假日(除夕、初一、調整後的初四、初五),應加倍給薪

試算:150元×8小時×2=2,400元。

例假(初三),不得使勞工出勤

在正常情況下,不得使勞工餘力假出勤工作,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繼續工作之必要,工資應加倍給發,並於事後補假休息。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一定要勞工在這天出勤,勞工當天可獲得2400元的薪資,並於事後給予補休。

春節不得閒,97.6%勞工想賺外快

然而,根據人力銀行yes123調查結果顯示,今年春節想上工意願比往年都還要來的高,有82.4%勞工表示,如果薪資多一倍願意在除夕到初三正常上班;另外,有高達97.6%的勞工透露,想利用春節期間(2月11日除夕到2月26日元宵節),兼差賺外快,比例不但略高於去年的97.3%,更是續創2009年金融海嘯以來新高。

經調查在想賺外快的人當中,有58.2%人指出因為今年工時提高到160元,所以提高兼差意願。

而想在春節賺外快主要原因,在可複選的狀況下,有54.3%表示,是因為「年關到,擔心缺錢」;有48%則透露,「覺得春節期間,工資會比較高」;也有39.1%「鼠年沒加薪,想補貼所得」;以及35.5%「擔心年終獎金、分紅不如預期,想靠兼差彌補」;或者有23.1%指出,「擔心公司年後裁員或倒閉,提前賺點外快」。

平均而言,想賺外快的勞工朋友會投入54.5小時,想賺進1萬5548元。

雇主違反規定,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檢舉

至於如果是除夕到初三需要到公司上班,其實有23.4%的勞工朋友,希望老闆能加發「三千塊(含)以上」的紅包補償,平均期盼能拿到1,962元。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其實農曆除夕至大年初三為國定假日,企業應給勞工休假,若要求員工上班,應加倍發工資,或取得員工同意調移放假。此外,若適逢勞資雙方約定的休假日或例假日,應給予補休。

楊宗斌進一步指出,如果是採「時薪制」的勞工,在「除夕到初三」工作,雇主同樣要加倍發給工資,且資方「不能變相」主張,已經以加發紅包取代工資補償。

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