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議員的所見所聞》高雄市議會10年沒按過表決器連「凍結預算」也很少

政治議題

(讀者投書-作者為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林于凱,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身為菜鳥市議員,任期已過一半,來分享一下地方議會的所見所聞。

我在立法院當過法案助理,現在高雄市議會當議員,把國會跟議會,做個對照,一一分析。

整體來說,地方議會比較講求「和諧」,即便黨派不同,檯面可以吵吵,但檯下可要和好,否則失了和氣,就是大忌!

十年沒有按過一次的表決器

走入議會的第一會期,我發現一件奇怪的事,議員桌上都有表決器,但議會幾乎不動員表決權,如果遇到有爭議的議案,通常都是各自表述,討論完由主席引導結論,如果真的僵持不下,就會休息十分鐘,讓黨團代表協商後,取得共識依照共識做決議。

當時我問議會中的長青樹:「這個表決器有用過嗎?」「沒有啦!縣市合併之後都沒用過」

這個預算會期中,我提了一個案子,要對「退休公教人員協會的固定補助」下一個附帶決議:「應增加該補助用於志願服務、以及對於本市現職公務人力協助之功能」,因為過去補助都是用在棋藝、茶道、書法、繪畫等休閒課程,但對於真正有需求的公務人力現場,卻幫助非常有限。所以我本來想刪減預算,但因有議員提出異議,我改提出附帶決議的方式,想讓預算使用更具公益性。

然而,該反對議員,還是不同意,表示如果主席裁示要討論這個附帶決議,他要提清點人數(若在場議員人數未過半,就會清點散會)、不然就來表決。這時候主席跟執政黨總召都緊張了,不能被清場、也不好表決,於是休息十分鐘協商。因為怕真的又流會(因為已經是預算審查倒數三天,再流會就審不完),我只好同意撤回附帶決議,讓預算審查可以繼續走下去。

議事杯葛工具:清點人數

人數不足散會,這是高雄市議會常見的情況之一,韓市府2020的預算審查會期,總共因為人數不足提前散會10次;換到陳市府2021的預算審查會期(也就是剛結束的這個會期),同樣被清點10次散會。

清點人數被散會,這是立法院比較少見的情況。大概是因為立院關注度高,常常要動用表決權,如果國會議員沒有在現場,很容易被發現(但也發生過「代按別人表決器」的情況)。所以用「清點人數散會」這個議事規則的工具,來作為杯葛手段的,可能地方議會比較容易發生。

地方議會不能凍結預算?

談到地方議會審查預算,議員有幾種常用工具:擱置、刪除、附帶決議。

擱置預算,只是把預算放到後頭討論,但是還是要在預算會期內有個決議;但是立院審查預算,常使用「凍結」預算,就不同了:預算凍結的意思是,如果行政部門沒有達成解凍的條件,那麼這筆預算/部分預算,就不能夠在當年度使用;凍結預算,表面上也是暫緩執行,但跟地方議會擱置預算,是完全不同的。

這個會期,高雄市議會在審查青年局的青創基金時,有議員就提出要凍結該筆預算,直到「青年局召開公民會議,就青創基金用途跟產業發展方向做出全盤規劃」後才能使用,但這時,主席提示,市議會過往沒有凍結預算的先例,所以是不是擱置後再審?

我當場嚇了一跳,難道高雄市議會沒有使用過「凍結預算」這樣的預算審議方式?但其實,不是地方議會議事規則中不能提出預算凍結,而是過去議會文化中,少有議員使用過這種處理方式;我查了外縣市的市議會,其實是有使用凍結預算的方式,來處理市議員認為市府規畫不周全的預算。

預算審查時間被壓縮的原因?

地方市議會的預算審查,整體說來比較土性,有時候,會出現跟該筆預算科目無直接相關的討論,而是從各選區發生的選民陳情、民代抱怨中,衍生出來對於該局業務的整體檢討,所以就會出現「主席必須制止,否則會開花開不完」的情況。

加上地方議會的議程,在因為人數不足無法開會(延後開會)+人數不足被清場(提早散會)的雙重影響下,預算審查會被逼到無路可退(所剩時間無幾)之時,才能恢復比較有效率的議事程序。但其實這樣趕著出爐的預算,被排入最後兩天審查的一些重要基金預算,因為趕時間壓力下,預審審查品質通常會大打折扣(例如教育局的教育基金動輒數百億元,但審議時間很有限)。

說實在的,地方議員忙著跑地方行程,要大家都乖乖坐在議會開會,好像是天方夜譚,但我認為,起碼要讓願意坐在議事廳開會的市議員,能夠有好好審查的足夠時間。

所以像是延後開會、或是清點人數提前散會,都是壓縮了實際的開會時間,也讓政府官員坐著枯等。有時,看著百官列席,但卻無法開會的景象,我會想著,到底市議會是提升了市府施政效率?還是在浪費行政資源?這真的是地方議會還有待提升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