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笨還是裝笨?創造性愚蠢是得到最多訪談資訊的方法

書摘

每當坐在某人的面前,準備要開始採訪時,我總是巴不得自己能夠跟小說家卡夫卡一起爬到天花板上──寧可看著他們做自己的事情,也不希望隔著桌子跟他們對談。我曾經在卡車的乘客座上坐了幾百個鐘頭,通常不是鋪了柏油的路面,只能一路顛簸地在筆記本上胡亂塗鴉。我也曾經背著大背包,跟著環保運動家大衛.布勞爾,橫越北喀斯喀特國家公園,沿著迂迴曲折的山路上上下下,一路還不斷地抄寫筆記。即使只是隔著桌子,受訪者也可能會講得太快,讓你根本就跟不上──例如,緬因州瓦特維爾市的外科醫生艾倫.休姆。休姆醫生絕對不是惜字如金的人,他講起話來清晰快速,口若懸河,而且非常專業。我在寫筆記時,已經盡全力追趕他的速度,但是當他開始滔滔不絕地講到血液氣體裡的生化成分時,我就完全無能為力了,只好將他交給一台日本製的錄音機。

假設你在佛蒙特州,跟著十到十五名全球頂尖、對阿帕拉契山脈知識最淵博的地質學家一起進行實地考察。他們圍著一處露出地表的岩層,不久就開始激烈地討論起地下分層地層、熔結岩基、構造地層學中還存有爭議的學術問題。而你還是這個領域的初學者,甚至連地形與岩層之間的差別都搞不清楚。這時候,該怎麼辦呢?拿一台錄音機放在露出地表的岩石上吧。

「這沒有化石限制!」

「這是北美洲的末端了!」

你可以稍後再找資料,慢慢研究這是什麼意思。

拿出錄音筆就會改變採訪氛圍

如同拍攝紀錄片的工作人員在現場拍片時會影響拍攝場景,同樣的道理,錄音機也會改變採訪的環境氛圍。有些受訪者會不時轉移目光,對著錄音機說話,而不是對著你;有更甚者,你會發現連你自己都沒有專心在聽受訪者針對你的問題的回答。使用錄音機,但是或許不要一開始就用,把它當作救援投手。

不管用什麼方法,千萬別指望自己的記憶力,千萬別自以為是地認為到了晚上還會一字不漏地記得別人在白天說了些什麼;也不要把筆記本藏到廁所裡去──不要衝到廁所去偷偷寫下某人剛剛一邊啜飲雞尾酒,一邊說了些什麼話。從一開始,就清楚地說明你在做什麼,誰會刊登你寫的文章,大大方方地攤開你的筆記本,彷彿那是捕魚執照似的。在訪談進行的過程中,筆記本還能發揮其他作用,遠超過錄音機的功能。當你在抄寫筆記時,受訪者當然會看著你;然後,在受訪者仍在講話時,你莫名所以地放慢速度,甚至停下筆來,這時候受訪者就會開始緊張,會更努力地講話,吐出祕密生活中的機密,也可能只是將先前說過的話,重複一次,說得更清楚一點,或者是說出一段比較容易引用的話。反之,如果受訪者言之無物,你也可以假裝不停地寫字,讓談話可以持續進行下去。

用裝笨讓伍迪艾倫說出強烈渴望回到子宮

有時,什麼事都不做可以引起有用的反應,像是裝傻。裝出一副遲鈍不敏的樣子,藉以爭取明顯的優勢。既然你需要幫助,除了在現場回答問題的那個人之外,還有誰能幫你?反之,如果你一來就油嘴滑舌,擺出一副無所不知的樣子,那麼結果可能正好相反:受訪者反而噤聲不語。即使你從訪談中好像沒得到你想要的資訊,受訪對象說不定也能助你一臂之力。如果你聽他的談話,同時在腦子裡想像這些語句印出來的樣子,並且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你想要問的問題,直到重複的答案在大腦裡的紙張上逐漸變得清晰為止。誰在乎你看起來跟紙箱一樣笨?記者稱之為創造性的愚蠢

當我還是菜鳥記者,替《時代》雜誌採訪演藝圈人士的時候,就發展出這樣的一套行為模式。在指定的採訪對象之中,有些人就硬是比其他人難搞,也沒有人像伍迪.艾倫一樣,這麼輕鬆又平易近人。經過這麼多年之後,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是他確實是親自到洛克斐勒中心的《時代》雜誌辦公室,走到我的辦公桌旁來找我。當時他才27歲,自己招認是「潛在的異性戀者」。他說,他強烈渴望回到子宮,「任何人的子宮」都可以。我在那篇文章中,形容他像是一隻「紅髮扁頭的狐猴,指甲咬得光禿禿的,身上穿著運動夾克」。他講到那些「連出汗都會有聲音」的人。他說他父親原本在工廠做工,後來被一種小機器給取代了;他母親也買了一個。伍迪.艾倫當時還在格林威治村的夜店裡表演脫口秀,也替電視喜劇演員寫腳本。他說,他在兩年內寫了2萬5千個橋段,甚至還將其中幾個橋段講給我聽,而且我們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採訪葛里森都以被轟做結尾

在採訪難度量表上,賈基.葛里森(Jackie Gleason)堪稱另外一個極端了。1961年,他跟保羅.紐曼(Paul Newman)合演的電影《江湖浪子》(The Hustler)上映,似乎為長期在電視圈發展的葛里森帶來至關重大的事業第二春。他同意接受封面故事的採訪時,正好在跟米基.魯尼(Mickey Rooney)和其他演員拍攝另外一部電影《拳擊手的輓歌》(Requiem for a Heavyweight),合作對象還包括後來的拳王阿里,不過那個時候他還叫作卡修斯.克萊。我到拍攝現場,東河上的蘭德島。12月,天寒地凍、濃霧瀰漫,十分蕭瑟,所有演員都擠在運動場底下。葛里森的化妝室是一輛小型拖車,只要他一站上去,就嘎吱嘎吱地向下沉一呎,整輛車幾乎要翻覆。連著好幾天,他每天都邀請我上車,欣欣然又不憚其煩地回答我的問題。但是,很快地,那一天就來了,他的態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彎,把我轟下車。他說我替殺人凶手工作,會暗殺他,卻又稱我為「老兄」。

「老兄啊,結束啦。」

葛里森不在蘭德島上拍片時,經常跟其他的「老兄」一起去西五十二街由傑克與查理開設的 「21俱樂部」,包括《拳擊手的輓歌》導演羅夫.尼爾森、製片大衛.蘇斯金,還有米基.魯尼……就是這群人把《時代》雜誌形容成殺人巨塔。我怎麼會知道呢?是葛里森跟我說的。而且他也深信不疑──自己會遭人陷害,被取笑得一文不值。他有酗酒的毛病,其中一個「老兄」就跟他說:「賈基啊,他們會讓你看起來像是他媽的每天喝醉酒的混蛋。」

可是並沒有,因為這說不通。

那時候,讓他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登上巨星地位的情境喜劇《蜜月伴侶》(The Honeymooners)已經停播六年,他在新開喜劇節目《賈基.葛里森秀》(The Jackie Gleason Show)中的角色,像是雷基納德.凡.葛里森三世、芬尼克.巴比特和蘭姆.杜恩等等,並沒有讓他跟英國演員勞倫斯.奧立佛平起平坐;如今,他奇蹟般地從谷底翻身,在好萊塢電影中躋身一線。我們想要說的,其實是像以下這段話:

賈基.葛里森扮演明尼蘇達胖子已經夠久了,所以觀眾一看到這位在美國電視中最出名的喜劇演員,就會期望笑聲不斷。不過這一次,他們卻只有一個反應──或許也有點意外──原來在這個大丑角裡,還藏了一個演技精湛的演員。葛里森,這位傳說中的喜劇演員、自大狂、高爾夫好手、大饕客、神祕主義者、催眠師、酒鬼、吹牛大王──如今又成為電影裡的一線明星。

我嘗試在電話中跟葛里森說明此次任務的方向,結果他只說了一句:「再見,老兄。」

兩、三天後,他打電話來,說他反覆考慮過,於是我回到蘭德島上的拖車內。訪談在拖車內進行得相當順利,直到他又再一次把我趕出來。這回,米基.魯尼又跟他說了些什麼呢?就算沒有文字紀錄也猜得出來。

訪談工作就這樣一下繼續、一下中輟,走走停停,倒也有不少進展。葛里森還算友善風趣,對我問的每個問題,通常都盡可能給了思緒周密而完整的答覆。然後,有一天早上,他打電話來,叫我離他遠一點,還說這一次是真的完了──到此為止,沒戲唱了!

當時,《時代》雜誌委託一名自由畫家羅素.霍本替雜誌封面人物繪製壓克力肖像畫。羅夫.尼爾森、大衛.蘇斯金、米基.魯尼等人遊說霍本,叫他將畫像帶到「21俱樂部」;霍本當場在葛里森及其顧問團面前拆開畫像包裝紙。的確,那幅畫似乎不可能製作成Hallmark卡片,也不會被誤認為是諾曼.洛克威爾的作品,毒舌一點的觀察家或許還會形容這幅畫像是在卡拉布里亞某間餐廳裡的酒瓶封蠟。於是,虛擬合唱團就開始此起彼落地發聲。「你看到了沒,賈基?你現在知道了吧?他們就是要讓你看起來像是他媽的每天喝醉酒的混蛋!」

不要只想拍馬屁

一天後,我孤注一擲,最後一次打電話給他。他回到「21俱樂部」,他的老兄們不在那裡。我說沒看過那幅畫,也跟那幅畫沒有任何關係;我說,我就只是一個作家,想要寫篇文章讚美他,就是這麼單純、簡單。到了這個節骨眼,再做什麼也都無濟於事。

他說:「你就只是一個馬屁精而已,老兄。你可以跟我說這些話,但是對我來說,這一點意義也沒有。《時代》雜誌又不歸你管。」

我跟他說,這一點倒是說對了。

他說:「那《時代》雜誌歸誰管?」

我說:「奧托.富爾布林格(Otto Fuerbringer)。」

「他是誰?」

「總編輯。你想見見他嗎?」

「有什麼不可以?」

「我去問問他。」

我穿過幾條走廊,來到《時代》雜誌編輯部那個樓層最遠的角落。富爾布林格在他的辦公室裡。在跟他說明來由之後,他起身,跟我一起走到電梯間,出了時代生活大樓,往北走兩條街,於第五十二街向東轉,來到「21俱樂部」。

葛里森:「誰是《時代》雜誌的負責人?」

富爾布林格:「我是。」

葛里森:「在《時代》雜誌,誰說了算?」

富爾布林格:「我說了算。」

富爾布林格的口氣並沒有那麼斬釘截鐵,因為他是「牛奶吐司」;他有足以欺敵的輕柔嗓音,隨時都面帶微笑,不過沒有什麼事情會讓他退縮。他堅定而緩慢地趕走了羅夫.尼爾森、大衛.蘇斯金和米基.魯尼製造的陰霾,於是那幅封面人物肖像與封面故事,都刊登在1961月12月29日出爐的《時代》雜誌上。

拍片現場從蘭德島搬遷到百老滙大街上傑克.丹普西的餐廳。葛里森拿到了當期的雜誌之後,要求暫停拍攝,一個人坐在吧台,慢慢地翻閱著。這是電影公司的公關人員葛雷格.莫里森在第二天跟我說的。葛里森花了至少半個鐘頭翻閱那本雜誌,面無表情地看著這段文字:

「我如果沒有龐大的自我與過人的自尊,他媽的怎麼可能成為演員?」他解釋道。他對每個人都不一樣,可以和藹大方,也可以粗魯固執,有時候脾氣暴躁衝動,有時候又機靈淘氣。他為人外向又愛炫耀,但是對他來說,隱私卻神聖不可侵犯。前一秒鐘,他還脫口而出一些俏皮話;下一秒鐘,又一個人靜靜地坐著,讓人不敢接近。他太常覺得無聊。在一般的談話中,他不擅長傾聽,在演戲時又不一樣。他的笑聲聽起來像是巨大的定音鼓聲。他害怕搭飛機以及陌生人。「他很風趣又愛熱鬧,但是只要有陌生人走進來,就變了一個人,」一位曾經在他手下工作的人說:「像是巨大的蚌殼一樣。」……他喜歡用一些艱澀的字眼,但是有時候會用錯詞性。「不要錯誤認知這個」,他會這樣說;或是「那個人是個有大反省的傢伙」。不過他最愛用的形容詞是「beautiful」(漂亮),最愛用的名詞是「pal」(老兄),最愛說的一句話是「漂亮,老兄,漂亮」。

葛里森從吧台起身,走到餐廳的公用電話。

我的電話響了。「喂?」

「老兄,我覺得自己只值兩文錢。」

有人認為他的身價不只如此。我忘了是在1962年或是1963年,有個人走進葛里森在西五十七街的辦公室,自稱是「約翰.麥克菲」,開口要跟他借錢。那時候,葛里森在佛羅里達州打高爾夫球,工作人員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明當時的情況;葛里森問她:「說說看他長什麼樣子?」

她說:「呃,別的先不說,他長得很高。」

葛里森說:「報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