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阻擋台灣取得BNT疫苗?賴中強:始作俑者就是楊志良簽訂的這紙協議

兩岸醫藥

隨著全球各國陸續開打新冠疫苗,反觀台灣則在近日的德國BNT疫苗採購上因大中華地區總代理問題面臨變數,究竟上海復星醫藥是如何取得台灣的代理權?上海復星又與在台設立的漢霖生技有什麼關聯性?經濟民主連合24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投審會應該硬起來,追究上海復星醫藥、漢霖生技是否濫用「大中華區」的獨家代理權以及是否違法壟斷。

復興醫藥大股東郭廣昌是中共統戰組織重要成員

上海復星醫藥(集團)簡稱復星醫藥先前與德國BNT簽訂「大中華區獨家代理權」,在台灣引發喧然大波,國人紛紛納悶台灣要跟德國BioNTech公司買疫苗的代理權為何會在上海復星醫藥手中?

根據經濟民主連合調查,透過上海復星醫藥在2021年1月發行公司債的公開說明書記載中可得知,郭廣昌(持股85.29%)與汪群斌(持股14.71%)是上海復星醫藥的上層股東實質控制人。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指出,郭廣昌不僅曾擔任中國人大代表,更曾擔任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第2屆副理事長,且復星集團黨委書記李海峰也是現任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常務理事。

根據中國光彩事業基金會章程第5條明定,其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央統戰部,且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更直接由統戰部副部長徐樂江擔任會長,「了解這樣的背景之後,其實就可以大概知道為什麼當台灣要取得德國BNT疫苗,會有一群人不是這麼開心。」

復星醫藥在台孫公司,這兩人有角色

若進一步調查,上海復星醫藥與在台設立的漢霖生技公司的關係,其中,上海復星醫藥集團持有54%復宏漢霖股權,同時復宏漢霖又100%在台設立漢霖生技公司,漢霖生技的董事吳以芳、監察人郭新軍則目前分別擔任上海復星醫藥董事長以及復宏漢霖副總裁,不管是在上海復星或是復宏漢霖都是重要的高層人士。

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江旻諺也指出,2020年3月13日,上海復星醫藥與BioNTech簽訂《授權合約》,當時復星醫藥簽授權合約時,吳以芳是復星醫藥的執行董事,也就是在台灣漢霖生技的董事吳以芳,顯然,復星醫藥與德國BNT簽訂「大中華區獨家代理權」,吳以芳、郭新軍勢必扮演著一定角色。

「如果說上海復星醫藥真的濫用了大中華區代理權的獨佔地位,阻撓台灣取得德國BNT疫苗,那麼這個責任在台灣的漢霖生技公司也必須算上一份。」且江旻諺說,根據《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若投資經營有經濟上具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等情事,投審會得撤銷或廢止其投資。

因此,經濟民主連合要求投審會應該硬起來,調查復星醫藥、漢霖生技是否濫用獨家代理權,是否有違法壟斷疫苗採購的責任,希望藉由投審會的主動調查,讓上海復星知難而退,讓台灣接下來的防疫工作更加順利。

台灣被綁進大中華區牢籠的始作俑者是楊志良、馬英九

更重要的是,國人肯定會好奇,為什麼台灣跟德國BNT公司買疫苗代理權會落在上海復星醫藥手中?根據香港交易所公告,復星醫藥與德國BNT簽訂《授權合約》的內容,復星醫藥負責推進該產品在該區域內的臨床試驗、上市申請、市場銷售等工作;BNT則負責提供區域內臨床試驗申請所需的技術材料和臨床前研究資料等。

簡單來說,疫苗技術是由德國BNT藥廠所生產,復星醫藥則是負責申請臨床試驗與上市申請,但問題來了,臨床試驗、上市申請本身就是行政管制的高權行為,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說,「在台灣申請上市一定要跟台灣衛福部申請准可,德國BNT並非傻瓜,一定會要求復星醫藥拿出可以在台灣申請臨床試驗、藥品上市的資格,如果今天台灣的法規根本不允許復星醫藥申請臨床試驗這件事情,復星醫藥就不可能拿到台灣的代理權。」

因此很多人就會問,復星醫藥是拿出什麼證據來證明它有能力在台灣申請臨床試驗?賴中強指出,馬英九在2009年7月開放中資來台投資,才有後來漢霖生技在2010年10月在台成立、隔年3月進駐台北醫學大學產學合作,且漢霖生技的上層公司中國復宏漢霖在2019年年報更聲稱一款治療實體瘤的臨床試驗「獲得中國台灣衛生福利部國家藥監局批准」,將衛福部矮化成中國台灣國家藥監局。

楊志良2010年簽的一紙協議差點讓台灣拿不到BNT疫苗

再者最主要的關鍵,台灣在2010年兩岸簽訂《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因為根據《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內容,約定雙方同意就疫苗研發、兩岸醫藥品的非臨床檢測、臨床試驗、上市前審查、生產管理、上市後管理等制度規範及技術標準等事項進行交流與合作,而當時這項協議就是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所簽訂。

「這些資料相信都是被復星醫藥拿來向德國廠商說服,復星醫藥有可能在台灣申請臨床試驗。」賴中強說。

賴中強不客氣地說,今天把台灣被綁進大中華區牢籠裡、讓台灣取得BNT疫苗面臨進退維谷,這個始作俑者就是楊志良所簽訂得《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楊志良應該切腹以謝國人」,因為造成今日台灣疫苗取得困難就是這個協定所造成,另一個始作俑者則是馬英九在2009年開放中資來台投資,賴中強也呼籲衛福部日後核准中資新藥,應該附加條件「不得有矮化台灣地位的宣傳」,否則應撤銷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