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找49歲台裔教授進白宮 拜登要借重吳修銘整頓涉壟斷的科技巨獸?

國際

美國總統拜登上周五(3月5日)宣布,白宮國家經濟委員會增加6名成員,包括哥倫比亞大學台裔教授吳修銘,他將擔任拜登的科技與競爭政策特別助理。

外界預期吳教授將發揮自己反托拉斯法的專長,來對抗網路科技巨頭。吳教授還將專注於勞工政策的競爭領域,例如公司強制執行的非競爭條款,以及農業和製藥業的權力集中。這項人事案不需要參議院批准。

49歲的吳修銘受到民主黨人和反壟斷組織廣泛的支持,這項任命案表明政府有意和國會合作制定相關法律,以加強反壟斷法。拜登在競選期間坦言,他對分拆科技公司的可能性抱持開放態度。

承繼反威權的傳統

吳修銘有這種對抗科技恐龍的勇氣,可能是傳承父親的精神。他曾公開表示,出身台南的父親吳明達是早期台獨運動啟蒙人物之一,自己也承繼反威權的傳統。

他的父親吳明達來自台灣的台南,在1967年之前,吳明達自台大醫學院畢業後,從台灣到加拿大多倫多留學,因曾擔任台獨聯盟主席,1970年代左右,吳明達曾被台灣國民黨政府提報黑名單。

吳明達42歲時因腦瘤過世,當時吳修銘才10多歲,他與弟弟由英裔加拿大籍的母親扶養長大,母親本身也是一名科學家。

流著父親反權威血液的吳修銘首創「網路中立性」一詞,並警告需要對少數科技巨頭主導的經濟模式採取行動。

少數企業壟斷,可能動搖民主憲政秩序

吳修銘在2018年出版的《巨頭的詛咒:新鍍金時代的反壟斷》一書中寫到,經濟極端集中,剛好滿足民族主義和極端主義領導的胃口,卻造成不平等現象和實質痛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最明顯的例子是科技平台的強大功能,尤其是谷歌、臉書和亞馬遜。」「我認為,在過去幾十年,要求分拆或撤銷業務合併的呼聲比我們想像還要多。」此前他談到科技巨頭時說過。

該書還提到其他重要觀點:「通往法西斯主義與獨裁政權的道路上,鋪滿未能滿足一般大眾需求的經濟政策」。他認為現階段這些科技巨獸企業的控制力量,已遠超過經濟層面、還包括政治、新聞以及我們的個人生活。

集中於少數企業手上的壟斷力量,惡化經濟與政治的不平等,最終不僅造成財富不均、甚至會動搖民主憲政秩序。

吳還在書中疾呼,「此時我們應該重新審視競爭法的意義,讓競爭法扮演更大的角色,考慮包括拆解企業、併購審查、市場調查、大型訴訟…等選項,以解決這些企業壟斷所產生的問題。」

吳修銘將幫助總統推動議程

白宮發言人莎琪(Jen Psaki)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總統已經表明,他不會忍受任何人濫用權力,包括大型科技公司及其高管在內。」

被問到吳修銘的人事案時,莎琪表示,「蒂姆(吳修銘)將幫助總統推動議程,包括解決科技平台日益強大的力量所帶來的經濟和社會挑戰,促進競爭,以及解決壟斷和市場力量問題。」

「吳修銘在科技與競爭政策方面擁有豐富的知識與經驗,這有助於拜登的支持藍領家庭、增強中產階級與保護消費者經濟議題。」莎琪解釋。

「現在先把這則貼文置頂,再見啦!」吳修銘上周五在推特貼文寫道。

歐巴馬政府放任科技巨頭做大

吳曾多次離開學術界到政府工作,他曾擔任紐約總檢察長的高級執法顧問,還曾在2011年和2012年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後來出任國家經濟委員會的顧問。

在歐巴馬政府時期,吳修銘負責制定競爭政策。但是,歐巴馬政府以對待孩子方式,放任臉書、谷歌和亞馬遜等科技巨頭做大,對此結果,吳修銘表示遺憾。

如今,吳修銘重回官場,加入白宮團隊,成為拜登特助,代表自由派人士的勝利,自由派持續推動嚴格審查臉書、推特、亞馬遜、谷歌母公司等科技巨頭,有可能改變白宮對反壟斷執法的態度。

谷歌和臉書已被聯邦和州立司法機關起訴,理由是它們的壟斷地位損害競爭對手,而亞馬遜和蘋果公司仍在被調查階段。

拜登總統也對社交媒體公司的保護傘《通訊規範法》第230條款提出質疑,他在2020年1月告訴《紐約時報》編輯,「應立即廢除第230條款」。

拜登贊成廢除230條款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反托拉斯小組委員會負責人、民主黨參議員克洛布查爾(Amy Klobuchar)說,吳修銘任命案表明,前歐巴馬政府是真心想要促進美國的競爭環境。「美國有重大的壟斷問題,必須立即解決。」

民主黨國會議員已經開始與白宮協商,討論如何打擊科技公司,包括要求他們對假消息負責,並遏制巨頭的市場力量。

幾位共和黨議員也試圖控制科技巨頭,包括致力廢除230條款的法律,該法律保護線上公司對用戶發佈的內容,免於負擔法律責任。

他曾擔任紐約總檢察長的高級執法顧問,還曾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和國家經濟委員會的顧問。吳先生曾多次離開學術界到政府工作。他曾在2011年和2012年擔任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特別顧問,然後加入了國家經濟委員會,致力於在奧巴馬政府時期制定競爭政策。奧巴馬政府以對待孩子,對Facebook,谷歌和亞馬遜等科技公司的態度而聞名。此後,吳教授對此表示遺憾。

在歐巴馬擔任兩屆(8年)總統期間,比較不受法規約束的科技巨頭通過併購大大擴展事業版圖。在此之後,吳教授了解到科技巨頭未能兌現以下承諾:保護用戶個人資料、公平對待小競爭對手、從平台下架錯誤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