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位考試委員年花8千萬都在做什麼?

年金改革

­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勢在必行,農曆年過後,年金改革的戰場也從國是會議轉移到立法院,不過立法院下會期屬於「重中之重」的年金改革法案,能不能順利進行,關鍵卻掌握在考試院手裡。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坦言「考試院是最大的變數」,如果考試院拖太久,不排除民進黨團自己提案。

考試院是年金改革的最大變數

接著考試委員周玉山跟著反批,「新政府的年金改革如此狠毒,砍到見血見骨。」這一席話引發各界議論,考試院也再度引起注意,到底考試委員有什麼功能?成為各界討論對象。

到底考試院的功能是什麼?考試委員平常又是做哪些工作?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下列事項:1.考試,2.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3.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換句話說,考試院為我國最高考試機關,掌管公務員的考試、任免等相關事項,就業務上來講,考試院的業務基本上是屬於人事行政中的一環,不過在馬政府組改之後又把管理人事的「行政院人事局」升級為「人事行政總處」,考試院的功能被取代了大半,「如今的考試院已經淪為行政機關用人的徵才機構。」一位前考試院官員說。

考試院的功能以及地位式微,但是考試委員的好處可是一點都沒有減少,立委段宜康就曾經痛批考試委員:「職責少、權力大」。

19位考委比照部長薪水,配車配司機還有秘書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長期以來考試委員都是比照部長級,每月19萬元月薪,每個委員還配車配司機,以目前考試院有19位考試委員來看,等於多了19個部長。

翻開考試院公布的106年度單位預算書,考試院包括有政務人員22人,職員126人,約聘人員10人,約僱人員7人,技工5人,工友9人,駕駛23人,駐警30人,一共232人,106年度預算為3.349億元,其中包括人事費8千零6萬元,業務費4千1百餘萬元,設備及投資1千2餘萬元,獎補助費72萬元等。

單就19位考試委員加上院長、副院長以及秘書長共22人的人事費用來看,金額就高達5千2百多萬。其中考試委員比照部長級月俸19萬元,若再加上公費、年終獎金、不休假加班費、休假補助、保險費等年約5百萬元。另外,考試委員的業務費,包括車輛油料費用、養護費用等等,金額也高達3百餘萬元。

由於每位考試委員都有配車配司機以及配一位秘書,估計配車2400C的車子一輛價格約在90萬元上下;至於配司機以及秘書的部分,以一般坊間司機每月5萬元,秘書大約每月4萬元左右的薪水計算,19個考試委員一年光是司機以及秘書的支出就接近2千萬元。

如果以今年考試院預計將有4次前往歐美亞洲等國考察,擬派出36人出國來看,費用就將近編列了250萬元,林林總總加起來,等於每年花費近8千萬的納稅錢在這些考試委員身上。

一年花這麼多錢在考試委員身上,那考試委員都做些什麼事呢?去年段宜康跟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有一段精彩的對答。

國人每年花8千萬元納稅錢養考試委員

段宜康在質詢時就說,考試委員除了每周開考試院會、擔任典試長或典試委員、去國內外考察還有做什麼?李繼玄回答:「還有負責銓敘部業務及保訓會的業務,如果有案子報上來,要事先準備、研究。」

段宜康還進一步透露,去年國家考試僅辦18次,19個考試委員分擔一下典試委員工作,其實沒什麼事。他並質問19位考試委員的薪資現在是比照部長,他問李繼玄「薪資法源依據在哪?」結果李繼玄竟然回:「這個把我問倒了!」應該要問行政院人事總處比較了解。根據段宜康的了解,考試委員薪資並沒有法源依據。

那實際上考試委員平常到底在做什麼?「平常就是去開開院會、巡視考場、擔任典試委員長等,工作相當輕鬆,」一位考試院前官員透露。如果以每個考試委員領部長級的薪水、配車配司機又配秘書,然後職責又少來看,真的是標準的「錢多、事少、離家近、不用負責,人數又多」,且人人稱羨的高官肥缺。

一位研究政府體系的教授就說,現在先進國家的政府人力資源管理潮流,已從單一部會統一主管,轉變成分權給各行政單位直接管理,讓考用合一且符合行政單位需求,國際上跟台灣一樣有考試院同類型的單位,委員最多只有3到5人,不會有19人如此龐大的陣容。

考委主要工作:開會、巡考場、擔任典試委員

台灣因為受到中華民國憲法「五權分立」的綑綁,小小台灣除了三權(行政、立法、司法)以外,還搞出了考試及監察兩權,尤其在各國公部門的人力資源管理上,台灣還獨創出由考試院這個行政體系以外的院級單位來統籌管理,無形中增加了協調難度又缺乏彈性。

目前許多考試委員其實並非考試專業,每次政黨輪替,考試委員也每每淪為政治酬庸,雖然台灣已經政黨輪替多次,考試院、考試委員這個獨步全球的荒謬制度仍然不動如山。

如果蔡總統真的想要改革,第一步就應該從精簡考試院人事做起,由於考試委員的人數僅規定於考試院組織法中,只要立法院能夠提案修法,人數就可以減少(憲法沒有規定考試委員人數),這比精簡監察院人事(憲法有規定)要簡單得多。

下一步則是修憲「廢考試院」,未來只要將公務員任免、考績、保障等事項歸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考試院則由獨立專業的機關取代,不必設院級的單位,這雖然需要牽涉到修憲,可能比較麻煩,不過小小的台灣,政府組織實在太過於龐雜,蔡政府實在應該務實思考此二憲法機關實質「組織再造」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