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中國介入台灣大選 向心夫境管一年多 違反洗錢法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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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澳洲自爆是「中國間諜」的王立強,揭露中國介入台灣選舉,台灣檢調展開調查後,將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及出海。8日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2人,至於涉及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部分,則持續偵辦中。

中國國太公司移轉資金,重組至向心的公司

台北地檢署調查指出,來自中國的國太投資控股集團,以國太公司子公司中晉基金公司、中晉財務公司、中晉資產公司等一百多家公司名義,從2011年底至2016年4月間,在中國向不特定的多數人招攬保本、保證高額利息借款及黃金租賃等投資方案。

檢方提到,這些基金等公司,透過各種媒體廣告、聘請明星代言、冠名贊助知名電視節目、印發宣傳手冊、在公司網站發布訊息、組織合夥人大會、承租豪華辦公場所、帶領參觀辦公場所及生產基地等方式,虛假宣傳國太公司投資款項由金融機構監管、專款專用、資金安全,公司準備金充足、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計等,吸引投資人掏錢。

檢方查出,國太公司為隱匿集資詐騙的犯罪所得,以變更財產態樣的方式,移轉資金,將國太公司資產轉移至境外、由向心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藉由將其中國境內的資產及業務,重組至向心旗下的境外上市公司名下,主要業務續留中國

檢方:向心夫婦購入信義區豪宅,意圖隱匿犯罪所得

由於國太公司與向心涉有洗錢的犯意聯絡,先由國太公司以子公司中國中晉集團名義,交付港幣6000萬元給向心掌控的中國科技教育基金會做條件,2015年12月28日,國太公司便將犯罪所得透過「許可本地機構投資者機制」的管道,利用香港股市盤後交易方式,直接經由向心以超過市價2.5倍的每股港幣0.07元溢價,購買Honour Sky公司持有的中國趨勢公司12億股股份(股款共港幣8400萬元,佔比17.82%)及Harvest Rise公司持有的中國創新公司17億股股份(股款共港幣1.19億元,佔比19.97%)。

檢方表示,國太公司2016年2月1日出售中國趨勢公司12億股股份後,同日再以盤後交易方式,以每股港幣0.063元價格購買中國創新公司股份6億2272萬股(股款共港幣4172萬2240元,佔比7.78%),國太公司至此則持有中國創新公司共27.75%股份。

檢方調查,向心意圖掩飾、隱匿國太公司所涉違反銀行法、詐欺等罪的犯罪所得來源,使國太公司逃避刑事追訴,並將犯罪所得移轉至向心所經營的香港上市公司,之後再購入北市信義區豪宅10樓、14樓的不動產,並將不動產移轉登記於被告向心夫婦2人名下。

林旭、蘇劍峰被檢調列為共犯,限制出海、出境

檢方指出,向心夫婦涉嫌掩飾、隱匿國太公司的犯罪所得及金流去向,考量2戶信義區豪宅均為2人所涉洗錢罪的不法所得,建請法院宣告沒收。

今年3月,檢方認為,香港籍的林旭和中國籍的蘇劍鋒,是此案的共犯,雖然兩人都聲稱與共諜案無關,但也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林旭主張自己僅是對向心夫婦承租房屋,未違反國安法;蘇劍鋒亦主張與向心夫婦沒有關聯性,亦未違反國安法。

台北地院法官審酌林旭、蘇劍鋒的經濟能力與生活經歷,認定兩人有逃亡能力,且兩人均涉犯7年以上徒刑的重罪,予以限制出境,但未限制通訊與行動自由,仍可透過影、音通訊方式處理業務。

國安法部分,檢調質疑,向心、龔青夫婦的背景都與中國軍工企業密切;向心畢業於隸屬中國工信部的南京理工大學(前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碩士,曾任職中國兵器工業集團旗下,龔青則曾任職中國國防科技信息中心。他們從2019年11月,即被限制出國、出海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