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修正》柯建銘:性質相同,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何不行?

政治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5日審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等16人「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列席,法務部法制司也派員與會。

由於這項修正草案觸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議題,被國民黨立委質疑是替陳水扁涉及貪污案脫罪,國民黨團今天甲級動員因應,而且藍營不僅在程序發言時即杯葛議程,還霸占發言台,導致議事空轉,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受訪時表示,「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問題,也已經到了該處理的時候。」

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的特別費」

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性質相同,都屬於機關首長的特支費用,其中總統的部分是國務機要費,而首長部分就叫特別費。前總統陳水扁在2008年卸任後,因為國務機要費問題遭求處無期徒刑,甚至幾個總統幕僚也被國務機要費官司纏身十多年。

2011年時,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更一審,貪污部分獲判無罪,當時綠營內部就有聲音提到,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的特別費」,因為國務機要費是歷史共業,不應由陳水扁及其幕僚承擔罪責。

其實,當年藍營的明日之星,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也曾被特別費事件所困,只是到了2008年國民黨執政,握有立法院多數席次的國民黨,就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及其他相關人員之財務責任均視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

根據當年參與修法的相關人士透露,藍營當時也知道國務機要費及特別費的問題是藍綠歷史共業,只是當時藍營基於仇扁,而在修法時故意把國務機要費從修法內容中刪除,只保留特別費,「他們這樣做就是擔心馬英九觸法,因此透過修法排除馬英九的路障。」相關人士透露。

昔為馬英九將特別費除罪,今嗆民進黨幫阿扁脫罪

對照昔日幫馬英九把特別費除罪化,今天國民黨卻抨擊民進黨是為了陳水扁除罪,柯建銘不以為然表示,15年前那種混淆真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該是釐清歷史真相的時候,「因為國務機要費就是原來的特別費。」

「但是,國民黨卻以政治鬥爭模糊了焦點。」柯建銘回想2008年11月11日,前總統陳水扁被戴上手銬,步出特偵組、被押上車前,高舉戴著手銬的雙手大喊:「政治迫害」,他和其他立委衝到北院,後來總統因二頭肌肌腱拉傷送台大醫院後,再回到北院,他都全程陪同。

2008年先是有紅衫軍倒扁遊行,為了發票,11月11日遭到檢察官聲押並上銬移送到北院,後來緊急送台大醫院後,12日凌晨回到北院繼續開聲押庭,後來合議庭兩票對一票,裁定收押並移送台北看守所,「我感觸很深,我含著淚光看陳總統被送走。」

當年藍營仇扁,修法故意拿掉「國務機要費」

柯建銘表示,國務機要費被拆成5個案子來審,檢察官求處極刑,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判無罪,更一審也無罪,發回更二審,目前暫停審理。他說,「陳水扁前後被控11條,目前2條無罪、4條有罪、5條暫停審理。」

事實上,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是一樣的法條。柯建銘解釋,民國38年開始以「特別費」科目編列,作為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包括國內外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贈禮等用途,後來因考量中央及地方首長也有同樣需求,所以仿效國務機要費編列首長特別費,自民國41年擴及到五院院長,並逐步推廣到部會首長及次長以下官員,六、七千個公務員都能用特別費,總統為什麼不能?

「2006年以前,總統府秘書長只要出具領據,其中一半要用發票,就可以替總統領特別費。」他指出,馬英九總統把錢領出來還直接轉給太太周美青。

彭淮南也曾因特別費被查,壓力大到快得憂鬱症

柯建銘還透露,「特別費」除罪化之前,有一天央行總裁彭淮南上門求助,原來他包紅包給下屬,竟然要被調查,壓力大到快得憂鬱症了,後來柯建銘找當時的國民黨立委廖了以、林益世溝通,而在2011年將「特別費」除罪化。柯建銘形容,那次修法,是「靠一張紙讓全國的公務員解套」。

套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所說的話,在國民黨的總統馬英九上任之後,國民黨在立法院修正會計法,將特別費除罪化,當時為了羞辱前總統陳水扁,而故意不修國務機要費。

民進黨15日提出修正「會計法第99條之1」,將目前除罪化明文只針對「特別費」,增加「國務機要相關費用」一起納入「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責任,如涉刑事責任者,不罰」的範圍。

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何不行?

「國務機要費本來就是特別費,特別費能除罪化,國務機要費為什麼不行?」柯建銘強調,修法不只是為了陳水扁,也是為了人民,藍綠政治人物如果連對的事都不敢做,那還做什麼政治人物?他還抨擊說,國民黨要面對歷史真相,一直把阿扁當政治提款機的人,沒資格在台灣執政。

15日國民黨杯葛後,最後進行朝野協商,由召委郭國文宣讀決議:在4月22日針對法案召開公聽會,4月28日進行詢答及處理,並且加邀法務部次長、審計部、總統府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