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人壽漲費爭議》「神單」掉漆?背後其實是金管會逼保險公司鋌而走險

金融保險

宏泰人壽薰衣草醫療附約的相關爭議,從2月底開始正式引爆之後,雖然新聞暫時消失,但檯面下的暗潮洶湧,卻從未消失過。一直到最近,保險公司正式向保戶及保經代公司發出信函,又再度讓爭議浮上檯面。

這次事件,不論是金管會、壽險公會、保經代、業務員及保戶,通通把矛頭指向宏泰人壽。沒錯,宏泰人壽如今騎虎難下的困境,絕對是咎由自取。因為據說它當初,就是以低於市價一半的保費「搶市」。

「神單」掉漆,保費調漲轉嫁保戶

甚至市場也傳言,它利用錯誤的教育訓練資料,將自己塑造成一張「理賠範圍廣的神單」;連自家公司人員,都在教導外界「如何善用這張保單的特色,以申請更多保險金」。而且,還在事後要調漲保費時,將全部的負擔轉嫁給每一位保戶,卻獨獨幫銷售通路「加薪」(維持「續期佣金率不變」,等於佣金提高)

但整起事件之中,真的只有宏泰一家公司「有問題」嗎?就以這次影響最直接的眾保戶為例,難道其中就沒有「貪小便宜」的人?

因為,保險商品跟一般商品一樣,不太可能脫離「一分錢、一分貨」的硬道理。特別是保單的保障範圍,都寫在艱深的條款中,保戶如果只以低價進行選擇,自己又對商品內容不了解,就很容易落入「買到最低價,但卻沒好貨」的困境之中。

就算保戶對此不了解,銷售的業務員總該知道這張保單「值不值得買」吧?

保經代公司刻意鑽商品漏洞

其次,公會認為漲保費「茲事體大」,且建議保戶日後投保時,一定要「慎選保險公司」,不要選擇保費可能會大幅調漲的公司。公會的理由很簡單,只要保險公司不集中銷售某一張保單,風險不會過高,漲保費就不會太多。

但公會似乎也忘了,宏泰人壽因為多次違規,被金管會罰款與禁止一些新業務(例如不能發投資型保單)。而在公司品牌知名度較低,又無法賣更具吸引力的儲蓄險、投資型保單,以吸收新保費之下,就只能用「費用低於市場水準」的方式,增加保費收入。

且更重要的是:宏泰銷售這張保單過多,並造成虧損的最大原因之一,就是某些不負責任的保經代公司,刻意鑽商品漏洞,造成保單才賣一年多,賠率就大幅增加。

之前市場早就有傳言,中南部許多保經代公司,會專門教保戶投保之後,只要有住院或手術,就住最高等的病房、花最昂貴的自費項目,再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

例如宏泰人壽總經理湯維華就表示,這張保單在2019年損率只有49%,但去年飆升,其中,0到9歲的出險率極高,且剖腹產理賠也非常嚴重,「確實有弊端」。

所以,壽險公會用「加費違反誠信原則」,以及「不能因少數人行為,而調漲所有人保費」的這些言論,恐怕是「有違事實」。因為,保單條款原本就訂有「保費調漲」機制,且限定「調漲必須『全面性』,不能針對特定人進行調漲」。

保經代「烏龍建議」真是力挺保戶?

再來是各保經代的問題。保經代公司異口同聲地表示,過去各公司都是「舊保單訂一個停賣日期,但舊保費不調」。只不過保經代沒有說的市場狀況是:過去只要是這樣,保經代就可以藉由「日後買不到」的理由,向保戶推出一波波的「商品停賣促銷」。

所以,這次宏泰人壽也學聰明了。它不但停賣舊保單,還順勢公告「舊保單要調價」。也正因為如此,這次並沒有出現像前一波,失能險停賣的停賣潮,也才沒讓公司的損失「因為停賣、銷售更多而繼續擴大」。

對於宏泰的突然調費,有大型保經代公司還大動作地發新聞稿,質疑並要求宏泰人壽「保單可以停賣,但不能漲舊保戶的保費」;甚至,還有「允許舊保戶解約,並退還總繳保費」的烏龍建議。

因為熟悉法律及保險公司運作的人士就表示,如果允許未理賠的解約、退費,已理賠的不解約、退費,就會形成所謂「逆選擇現象」。再說了,保費退給保戶,那原本拿走佣金的業務員及保經代,是否也要跟著「退回」?

更有看不下去的業者爆料:保經代公司一方面刻意忽略自己「當初在銷售時,業務員是否有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確實提醒客戶『公司財務』,以及『保費可能調漲』風險」的責任,更絕口不提收下「宏泰給銷售通路的『續期佣金率不調降』」的加薪大禮。

如果保經代真的是力挺保戶,不是更應該向宏泰人壽表態:願意調降自己這張保單的「續期佣金率」(前、後佣金不變),以便減輕保戶的漲價負擔?

金管會逼保險公司鋌而走險

最後,則是監理單位的問題。嚴格來說這筆帳,終究是算到金管會頭上,而不是全部都是宏泰人壽的責任。因為,該公司必須要「繼續賣保單」,才能讓公司生存下去。

然而一直以來,監理單位遲遲拿不出辦法,解決(徹換)出問題的保險公司經營階層,只是一再地限縮保險公司的各項業務。其最後,只不過是更加逼使保險公司「鋌而走險」,賣一些能吸引更多貪小便宜心態者投保,吸引更多不肖業務員以「幫保戶賺錢」為名,大量推銷會嚴重影響財務健全的保單。最終,只是讓出問題的保險公司財務「更加快速惡化」。

而這,絕對不是監理單位一句「保險公司敢賣,卻不敢承擔」的話,就能推卸自身「監督不週」責任的,或是要求公司大股東「繼續再增資」。因為,保單條款原本就訂有「保費調漲權」,宏泰調保費在法律上,絕對是「站的住腳」的。

事實上,從宏泰這次調漲保費的爭議,其實還是有「正面意義」存在的。首先,就是讓保戶徹底了解「保證續保≠保費永遠不調漲,或是就算漲,漲幅也不大」。

保證續保≠保費永遠不調漲

其次,讓監理單位必須正視事件背後所潛藏著的,台灣保險業真正必須徹頭徹尾改進的重要關鍵—「副本理賠」及「保證續保機制」。這兩項問題若不進行改革,未來還會有更多中小型,甚至大型保險公司都有可能因為商品「暢銷」而「財務爆雷」。

這種情形,未來也會更集中在「銷售通路交由保經代處理,銷售狀況無法立即掌控及『喊煞車(例如上次台產「防疫保單之亂」,銷售主力靠保經代的壽險公司,既無法即時掌控哪張保單「爆賣」,且又無法抗拒保經代「要求續賣」的壓力)』」的中、小型保險公司。

簡而言之,除非金管會下定決心,要讓中、小型壽險公司全數退出台灣保險市場。否則,為了台灣壽險業長期健康發展,以上這些問題,勢必得正視及解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