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99條之1》柯建銘:歷史鬥爭到此為止 盼回歸大法官66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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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委員大聲問我,你相信陳水扁吳淑珍的發票是真的嗎?我反問,你相信馬英九當初特別費的發票是真的嗎?」立院總召柯建銘26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要總統府、司法院等5個單位針對「從國務機要費檢討清廉執政與司法正義」進行專題報告上針對會計法99條之1修法議題再度槓上國民黨立委。

會計法99條之1修法的攻防戰26日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再度上演,由國民黨立委葉毓蘭提「從國務機要費檢討清廉執政與司法正義」為主題要總統府、司法院、審計部、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國民黨幾位重砲型立委費鴻泰、鄭麗文把辯論戰場放在「修法等於為陳水扁貪汙案脫罪」,會議主席葉毓蘭還拿著柯建銘寫的書說,2006年她也去參加倒扁遊行。

鄭麗文大喊,要救陳水扁就修特赦法就好了

鄭麗文大喊「吳淑珍被判有罪了,你要說這沒有犯意嗎,這不是睜眼說瞎話嗎,難道判吳淑珍判錯了嗎,不會一拖拖十幾年,等民進黨黨團幫她修法開脫」、「修法等於為陳水扁貪汙案脫罪」、「你們要救陳水扁就修特赦法就好了。」

接著質詢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順著鄭麗文的話說「既然提修特設法,可見國務機要費這個案子和陳水扁無關嘛,特赦歸特赦問題,這個案子歸這個案子。」

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都有報銷單據問題,原本一部分不需要單據,後來變成有罪,但主任檢察官連思藩在上周公聽會上所述以及法院判決見解,所謂沒有憑據報帳「有罪」和「貪污罪」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內涵,他強調,還另外有貪汙治罪條例,並且依照個案來決定是否貪汙。

最先提修特別費國務機要費的是民進黨

而提修法的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就引述二審法官對陳水扁的判決,雖沒有單據,但是無罪,然而國民黨的策略是將二者模糊化,從葉毓蘭、吳斯懷、鄭麗文、費鴻泰、翁重鈞等發言,就一口咬定修會計法就是替貪汙除罪化。

柯建銘則揭露,當年一開始向國民黨提出的是把國務機要費除罪化的,但後來國民黨刻意羞辱陳水扁,故意排除機要費。

他指出,為了發票報帳問題,2006年11月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被起訴,但2007年馬英九也因為特別費案被起訴,2008年民進黨在立法院只有27席的弱勢之下,首度提出修法,讓6千多個公務員不再因特別費、國務機要費而觸法,勢單力薄無法推動。

特別費除罪放過6500公務員,為何獨漏陳水扁等

柯建銘找上國民黨政策執行長林益世,對方刻意羞辱,說等阿扁一審有罪才來修法。只不過後來林益世本身竟因涉貪入獄。

而且2011年被國民黨支持的特別費除罪化,還是他本人先提出的,「有一天央行前總裁彭淮南來找我,他差點得到憂鬱症,原來那時檢查總長黃世銘一直查他特別費,屬下結婚包紅包沒有收據,當時9A總裁要被貪汙治罪條例來起訴,那還得了,彭淮南離開以後我就打給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

若要講陳水扁的發票,柯建銘說,「馬英九當初特別費的發票是真的?當然也不是真的,我們把馬英九一張一張發票攤開來看,他用了大發票把小發票給蓋住了,沒有提供小發票,余文就用這個偽造文書讓馬英九脫罪的。」

他強調,過去15年的歷史高度鬥爭希望到今天為止。「我希望國民黨放下心情來依法論法,從大法官667的解釋,同樣事情、當然有同樣的處理,為什麼6500個公務員沒事,只有國務機要費相關人等有事情,這是憲法平等原則,所有人都放掉,就是不放阿扁,這是正義嗎?」他說。

立委要法務部表態,蔡碧仲回是否贊成是立委權責

柯建銘說,國民黨不要為這個瞎扯,特別費沒有除罪的話今天現場在座每一個人都會被查,2007年的時候包括游院長、呂副總統,連法務部長施茂林都會被起訴,大家忘記歷史了嗎?這6500個人都要查,幾十年時間才查得完,就讓這個事情回到依法論法。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則在質詢過程中要求法務部、審計部、主計處等5個列席的單位首長舉手表態是否支持修法,但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回應,「我們今天來不是要贊成委員還是反對委員,贊不贊成,是你們大院在立這個法的時候來做這個程序,我只是提供給大院這個角度。」鄭麗文用吼的說「我不能問你嗎?」

許智傑則說,不論首長、總統旁邊相關人員,會計告訴他一半要領據、一半要收據,馬英九也用特別費買過東西,能怪承辦人員嗎?國務機要費承辦人員和首長的特別費行政人員不是一樣嗎?今天把國務機要費判刑,特別費無罪,這是脫罪還是無辜受累?怎麼蔣介石不用、蔣經國、李登輝都不用,就針對陳水扁一個人。會計法99條之1修法本周28日將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繼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