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全球最低生育率!政院拍板:育嬰留停8成薪、擴大不孕症、產檢補助7月上路

政府政策

這禮拜日就是母親節了,行政院今(6)日宣布新少子女化對策,宣示從0-6歲提早到0歲前,育嬰、育兒國家都和你一起養,不只要讓爸媽安心生養,也要助不孕症夫妻一臂之力。

其中,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補助對象從只限中低收入的不孕夫妻擴大到妻未滿45歲不孕夫妻、產檢次數與項目增加將從7月1日開始實施,為配合產檢次數增加,有薪產檢假補助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提高到8成薪,勞動部也朝著在7月上路辦理。

過去不孕症補助只生下7位孩子,擴大補助對象到44歲妻

「我們是全世界出生率最低的國家,所以我們要很努力來做這一切的工作,除了修改相關法令外,相關經費與補助將從今年的7月1日開始實施,軍公教勞一體適用」行政院政委兼發言人羅秉成在行政院後記者會上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在會中的發言。

行政院上午召開行政院會,蘇貞昌裁示通過「少子女化對策」報告,通過「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及「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3大政策。

蘇貞昌指出,國家過去的相關做法有值得檢討之處,比如對不孕症的幫忙,過去只限於中低收入戶家庭,一年只補助一次,過去6年只生下7個小孩,現在想要生小孩的夫妻,將提供不孕症試管嬰兒的補助6次,不限中低收入戶,此項政策的經費預算約32億,估計嘉惠2萬多對夫妻。

衛福部次長石崇良在記者會上補充,根據統計國人每7對夫妻中有1對是不孕,過去6年實施以來,中低收入不孕夫妻一年最高補助15萬,只有52對獲得補助,生下7名孩子,成功率僅12%,但台灣的人工生殖技術其實相當不錯,若女性39歲以下進行人工生殖,成功率高達近40%,如果是40歲到45歲成功率會降到20%,但超過45歲懷孕的成功率就會降至5%,因此這次擴大補助依年齡給予不同程度的補助,鼓勵在40歲以下懷孕。

考量台灣過去人工生殖經驗,懷孕成功的95%會在5次內成功懷孕,所以將補助次數從過去1次最高15萬,擴大到40歲婦女每胎最多6次,40至44歲每胎最多3次。

新生兒與產婦死亡率不理想,將增加產檢次數到14次

另一方面,政府也增加產檢次數與項目,包括從現行10次將提高到14次,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及貧血檢驗與提供2次一般超音波。

石崇良表示,台灣自民國84年開始提供孕婦產前檢查至今產檢補助次數從未調整,去年統計,台灣新生兒的死亡率為千分之2,產婦的死亡率為十萬分之16,與OECD國家相比並不理想,希望藉由產檢次數增加,降低新生兒的死亡率與併發症也保護母親的健康。

為配合產檢次數提高到14次,勞動部規劃一個月內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法,將「產檢假」天數自5天修正為7天,增加的2天薪資,由政府補助,不由雇主負擔,行政院估算將增加2.4億元預算。

未來雙親可同時育嬰留職停薪,政府加碼2成薪資

此外,勞動部也將提出修法,未來雙親可以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與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配偶未就業,受雇者也可以申請,留職停薪6個月也可彈性挪移。

過去育嬰留職停薪僅有6成投保薪資津貼,行政院也加碼再給予2成投保薪資補助,總薪資替代率達8成,估計一年將增加42億的公務預算,軍公教人員則約增加2億。

勞動部次長王尚志強調,只要受雇員工在小孩3歲以前提出留職停薪申請,雇主不能規避、妨礙或拒絕,否則依法可開罰之外,還要公布事業單位名稱,但為了因應此次調整,配套措施將要求員工提早告知雇主,至於天數將會參考《就業服務法》和《勞基法》預告天數來訂定。

政委林萬億表示,這次修法不只是軍公教勞的權利拉齊,原本規定只要有一方未就業就不能申請育嬰留停,這樣的規範其實比較過時,怎麼可以讓一方獨自承受育兒的責任,因此也把不合時宜的法律進行調整,院長已責成勞動部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會盡快做審議。

112年育兒經費將破千億,能搶救生育率?

行政院估計,這些政策提出後,每年預計將多投入近100億的經費。羅秉成指出,蔡總統就任以來,育兒相關經費已經從就任第一年的150億,增到今年的550億,今天的政策從7月1日始實施,就到600億,預估相關預算將在後年(民國112年)達到近千億,要來幫助有意願懷孕的人。

林萬億表示,之前通過的少子女化對策,就已經指出要提升生育率就一定要有完整的政策配套,包含幼托公共化、育兒津貼,與工作與家庭的平衡,這次將這點補上去。

至於是否能立即產生提升生育率的效果?他說,通常生育率的提升不可能一年就看到,但我們還是可以期待一些立即的效果發生及長期的效果,立即的就是讓嬰兒的死亡率下降,不孕症族群如果可以從7位小孩增加到1、2千位的話,也可以在短時間內提升生育率。

羅秉成轉述蘇貞昌強調,少子女化的危機與挑戰的原因是多重的,這也是一個嚴重的國安問題,我們已經蹉跎的一些時間,要趕進度脫離後段班甚至是最後一名的窘境,院長在會中也認為社會住宅是很重要的一環,目前社會住宅要生三胎才有優先權有點不切實際,有指示內政部是否分層級處理,讓年輕夫妻願意生、有地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