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怎麼能保原籍又拿台灣身分證?

政府政策

具有雙重國籍或持有美國綠卡的台灣人常常被調侃不愛國、肥咖。由於中華民國的國籍法以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除了高階公務人員及公職人員外,承認雙重國籍。國籍法規定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出生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另外還有歸化者,屬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常有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也同時持有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外國之護照。

外國人也可以有台灣國籍?

外國人申請歸化,應於許可歸化後一定期間內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屆期未提出者,撤銷其歸化許可。但去年12月21日的國籍法修正公布後,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或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及其他領域之高級專業人才有助中華民國利益者,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因此上月6日在台灣住了54年,期間致力於台灣特殊兒童教育的甘惠忠神父,不須放棄美國國籍就能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成為國籍法修正案後第一個取得身分證的外籍人士。

等了54年,甘惠忠神父於今年1月6日取得台灣身分證。(圖片來源/內政部提供)

「高級專業人才」的標準如何認定?

有關注台灣籃球賽事的人應該對曾被稱為「台灣隊長」的籃球運動員戴維斯(Quincy Davis)不陌生,他生於美國洛杉磯,移居台灣,並於2013年放棄美國國籍以歸化中華民國籍。他同年曾代表中華台北男子籃球代表隊,出戰亞洲男子籃球錦標賽,帶領台灣隊擊敗中國一役,令人印象深刻。他也是第一位通過歸化程序成為中華台北代表隊選手的運動員。經去年12月底國籍法修法後,未來像戴維斯這樣的案例,也許就能透過申請核定後保有國籍並同時取得台灣國籍。目前對於歸化我國的「高級專業人才」認定標準,內政部也已研訂草案上網預告,希望徵詢各界建議,預定於今年3月底前完成法制作業,發布施行。

曾有「台灣隊長」之稱的戴維斯。(圖片來源/Quincy Davis III 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