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砍3醫護》不只雙和...台大也遭醫療暴力!台大醫院:零容忍且會提告

醫療暴力

雙北確診個案持續增加,除了醫院負擔吃緊,近日更接連爆發確診個案發生醫療暴力事件。新北市雙和醫院昨(31)日有確診患者因想出院,3名女護理師上前阻止,確遭確診者拿水果刀攻擊,其中1名護理師腹部中刀送進開刀房,還有護理師手部遭砍,2名護理師傷勢嚴重,目前都在靜養中,但也讓護理師表示心理受到極大創傷。

雙和醫院表示,正積極給予關懷及心理治療,院方也會嚴厲譴責本次醫療暴力事件,將依法處理。此外,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昨晚也發表聲明指出,台大院內有確診患者行為不檢,不僅擅離隔離區域,更以體液汙染公共環境。

對此,台大醫院今日下午3點半召開視訊記者會,說明第一線醫護同仁常遇到的窘迫情況,也邀請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一同出席記者會。

台大副院長王亭貴表示,對於近日發生之醫療暴力事件導致多名護理人員受傷之事表達深切遺憾,且在此新冠疫情蔓延、全體醫療人員除有遭受感染之壓力外,還要面對不友善病人的言語或肢體暴力威脅。王亭貴強調,希望透過這次記者會說明如何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醫療暴力?台大:零容忍且會進行法律行動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代表郭豐慈指出,院內有個案故意觸碰或拉扯醫材和醫護人員防護設備,蓄意造成傷害,認為醫院應要求對方賠償,如果受害當事人有意願,也希望院方提供法律上的協助。

對此王亭貴回應表示,若有出現醫療暴力絕對零容忍「一定會想辦法告他」,院方秘書室簽約的律師也會無償幫忙受害同仁進行法律行動。雖沒有護理人員受傷,但已發現有些隔離病患會因藉由某些理由,忽然跑出隔離處所,造成同仁和其他病人感染的風險及心理負擔,王亭貴表示院方一直有標準作業程序在進行處理,但也坦言這比單純暴力事件的處理更加複雜。

台大醫院承認,過去的確有發生包括確診病人安置於隔離病房,疑似因與外界隔離而產生不信任感而故意嚴重破壞隔離病房設施之暴力行為;或確診者本身有長期酒癮、藥癮,因不假外出遭護理師制止時而有威嚇毆打等暴力行為。郭豐慈表示,希望院方作為龍頭醫院,可以更早出來譴責暴力並且說明,讓更多醫院能夠有警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台大副院長王亭貴譴責醫療暴力行為,並表示會予以法律進行處分。(圖片來源/台大醫院提供)

精神科醫籲:同島一命、同病房一命

台大醫院醫學研究部教授蔡甫昌表示,代表醫學倫理委員會給予觀點,提到醫學倫理中不斷強調以病人福祉為優先、尊重醫病自主,也可以理解病人在隔離期間更焦慮、有暴力傾向,病人在無法親友聯繫的情況下,的確可能產生巨大壓力導致出現暴力行為。

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吳建昌也提到,像是功能性精神疾病、器質性精神疾病、藥物、酒精等影響而產生暴力行為,或可能因焦慮、對醫療內容的誤解質疑或是與其他人發生衝突,而產生暴力行為,或有潛在暴力行為,均為醫療暴力的範疇。

吳建昌強調預防勝於治療,若是有組織端支持、預防暴力通道、同儕支持、情緒支持,對於醫護人員心理健康照護都是有助益的。他也強調這段期間不論是否是確診者,都可能出現焦慮、失眠、憂鬱、自律神經系統等問題,「不要一直看手機、看過多的疫情資訊,學習如何用溝通的方式表達情緒,彼此尊重、互相支持,同島一命、同病房一命,杜絕病房暴力、恐嚇、污辱的事件發生。」

吳建昌也強調,不要把精神科病人汙名化,應就單一個人、事件來看代處理。蔡甫昌建議照顧病患之家屬可透過視訊、手機等通訊軟體,與隔離者溝通並給予心理支持。

台大醫院聲明,為避免暴力者傷害或自殘,並保護院區內工作人員、病人及訪客免受暴力、言語、情緒及行為之干擾,維護院區設施之安全、寧靜與醫療作業之順暢,訂有院內暴力行為之應變作業要點,除於事件發生當下可立即通知警衛及管區警察處理外,事後亦會進行員工關懷支持,並會向衛生局、轄區派出所及地檢署進行通報。

院內暴力恐觸這2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蔡甫昌指出,針對院內暴力行為台大也有訂定實施要點與指引可供同仁參考,若病患或其家屬得知醫院對一些不當行為的底線,仍出現以強暴脅迫、威脅影響醫療人員,將違反《醫療法》第24及106條,恐涉及刑事責任,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通報機制,定期公告醫療機構受有第二項情事之內容及最終結果。

醫療法第106條規定,違反第24條第2項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大醫院護理部主任胡文郁表示,若第一線護理人員遇到隔離病人暴力行為問題,希望同仁第一步先保護自己,退出隔離室,並到有監視器的地方確保安全第一,環境污染則待後續處理即可。